擅自搭建钢管架封堵邻居窗户,法院判决拆除后又拒不执行?为深入推进“豫剑执行”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12月27日下午,罗山县法院联合公证处、案发地社区、司法所等多部门和基层组织,连续奋战4个小时,顺利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非法搭建的钢管架及上附着铁皮进行强制拆除。
擅自搭建钢架 封堵邻居窗户
胡某(化名)与王某(化名)系邻居关系,两人房屋相邻。此前,胡某对自家房屋进行翻建,翻建后的房屋在东墙位置(面向王某老房子一面墙)二楼至六楼留有窗户。王某认为胡某开设窗户侵犯了其生活隐私,而且该房屋存在承重问题,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因此,他在紧邻胡某房屋东墙的地方搭建了高空管架并用铁皮封堵了胡某房屋东墙的窗户。
胡某劝阻未果遂将王某诉至罗山法院,法院根据事实认定,依法判处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其搭建的紧邻胡某房屋东墙的钢管架。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希望他能够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均遭到王某拒绝。
依法强制拆除 彰显司法权威
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制定了详尽的强制拆除方案,决定对涉案钢管架进行强制拆除。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且涉案建筑体积大、拆除难度大,该院执行局于27日下午组织执行干警20余人,并聘请专业施工队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进行强制拆除。
下午2时许,在刚刚结束上午执行行动后,执行干警们顾不上休息,再次整装出征。来到涉案房屋所在现场后,他们配合司法警察迅速拉起警戒线,做好执行现场人员清场及安全保卫工作,以保障强制拆除行动顺利进行。
在县人大代表、检察院工作人员监督和见证下,执行实施团队依照判决内容带领专业施工队,有序开展钢管架拆除工作。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强制拆除工作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受天气影响,行动当天下午气温骤降,但寒冷的天气未能阻止执行干警们前进的脚步,他们坚守在执行现场,以确保圆满完成强制拆除行动。拆除行动持续直至傍晚6点,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与公证处、案发地社区、司法所等多部门和基层组织通力协作下,涉案钢管架历时4个小时被全部拆除。执行干警带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确认,圆满完成本次强制拆除任务。
无畏严寒再出征,执行攻坚不畏难。该案的集中强制执行,依法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下一步,信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保持攻坚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执行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力度与司法温度。(罗山县法院 彭雨
总第3041期
责任编辑:小亚子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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