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同志,我发现许某的行踪了,他现在就在洛阳的工地上……”2024年3月8日一大早,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干警黎莉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的电话,声称自己已找到被执行人许某的下落,经核对车辆型号和车牌号码,确认被执行人许某开到洛阳工地上的正是在执行过程中已被查封的车辆。
案情简介
原告从事建筑业,被告是某劳务建筑有限公司股东,双方生意上互有往来。2021年,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40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在被告拒不履行判决后,向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黎莉通过执行查控中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许某,试图沟通协商解决,但被执行人每次通话时态度都很好,一说到履行义务,便再无下文。因被执行人在外地,无法查找其下落,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车辆也未实际得到控制,案件一时陷入瓶颈。但黎莉仍未放弃,一直与申请执行人保持联系,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
执行现场
3月8日清晨,执行干警一行4人驱车出发洛阳,赶路期间,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许某已经在工地见了面,双方拉扯争吵,矛盾愈演愈烈,执行人员得知后顾不上休息,一路马不停蹄赶往现场。
见到许某后,执行人员现场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并告知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无履行打算。见此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将其车辆控制,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执行人此时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所欠款项分两笔结清,申请人孙某在收到第一笔欠款后,同意被执行人许某使用扣押车辆,但车辆解封需等全款付清。
历经15小时的长途跋涉,行程跨越800公里,通过执行干警努力,成功促成了双方的和解,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合法权益。
总第3130期
责任编辑:可乐    值班编委:田心
终审编委: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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