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小家成就大家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很多家长的心声,为了孩子的未来,上各类兴趣班和培训班也几乎成了孩子的必修课。
可是,
如果因为孩子上兴趣班、辅导班等,
导致教育成本增加,
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不够用了,
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01
兴趣班不是增加抚养费的合理事由
张女士和丁先生离婚后,张女士为小丁报名了艾米熊早教班、钢琴、绘画、乒乓球等培训班,远远超过约定的抚养费,与此同时,丁先生的工资又上涨了。于是,小丁就要求丁先生增加抚养费,并要求丁先生承担上述费用的一半。
但是,法院最终并没有支持小丁的诉请,
这是为什么呢?
法院支持的“必要”教育费,一般是指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基本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及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因参加培训班所产生的费用并非小丁成长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支出,培训班的费用已超出基本教育的费用,不应计算在教育费范畴。同时,小丁未提交证据证明参加上述培训班与丁先生协商且征得同意,所以小丁的诉请不合理。
简而言之,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等,不属于《民法典》“必要”费用
因此,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擅自为孩子报补习班、兴趣班,但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02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离婚时双方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孩子有必要开支或正当理由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那么,
哪些算是合理、必要的开支呢?
一般情况下,孩子因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大额医药费,基础教育的学费、书本费增加,原定的抚养费远低于当地生活水平、不够孩子基本生活等都可以作为增加抚养费的理由,但是起诉方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证据。
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承担孩子必要合理的开支、保证孩子基本生活和学习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一些锦上贴花的开支,如夏令营、兴趣班、游学等额外费用,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是否要承担还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意愿,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父母在事前能友好协商、量力而行。
END
本期文章作者
张欢
家与家律所 高级合伙人
参与徐汇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的纠纷调解
擅长离婚纠纷、婚前/婚内协议、谈判调解、抚养权纠纷、继承纠纷、财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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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波
家与家律所 专职律师
擅长离婚纠纷、财产纠纷、抚养纠纷、股权纠纷、赠与纠纷、继承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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