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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成为当下的舆论焦点。最新爆出一名13岁男孩性侵8岁女孩,前者因不满14周岁而未被立案,已经返校上课,引发又一波舆论哗然。人们纷纷质疑,13岁的男孩得到保护,那么8岁的女孩就该被牺牲吗?
▲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13岁男孩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当地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受害者的家属提出控告受害者被强奸一案,当地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
法律问题既高度专业,也与民意紧密交织。在当前情况下,老胡想提醒两点。
第一,国家法律界要紧密跟踪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同时要考虑广大公众的意见,研判未成年人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所产生的实际效果。确实需要在执行层面做出调整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加以推进。法律毕竟要反映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和愿望,要对所有社会成员提供真实的保护。
第二,全国所有中小学校都应在近期加强对中小学生思想和心理动态的关注、了解。现在未成年人上网浏览信息的情况相当普遍,未成年人犯罪成了网上突出热点,相关信息很容易在中小学生中间传开,学校的老师们一定要正确引导同学们对相关信息的认识。要防止有潜在犯罪动机的学生从近日发生的案件中得到他们“即使犯罪也会受到保护”的偏激印象,更要防止个别小孩子进行模仿尝试,走上犯罪道路。
如今是互联网时代,小孩子们不具有成年人的理性和分辨能力,他们误读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风险是存在的,这一点我们决不能疏忽。千万不要让近期的互联网讨论诱发了少数未成年人的犯罪,那将是巨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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