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麟阁经略
作者:仝麟阁
关注下一代
近期,又一起恶性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引发全国关注。
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11日,王子耀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媒体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为防止被害者被认出,用极其残忍的方式将其头部砸平。整个过程有严密的分工,有人负责放哨、有人负责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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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骨悚然的暴行令家长们感到恐惧,据知情者透露,事件中的四人均为留守儿童三名嫌疑犯长期欺辱和抢劫受害人,此次杀人的目的仅是为了其手机中的190元。
据警方透露,施暴者心理素质极佳,在被调查时丝毫没有慌张迹象,能坦然自若向警方撒谎。目前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但碍于年龄大概率无法判死刑。
如何让此类惨剧不再重演?我想仅仅靠一场舆论是无法解决问题的。目前的机制设计,我直白地说,对此类未成年人霸凌的吓阻作用微乎其微。
为何如此悲观?首先我们可以从此次案例中看出,被杀少年是长期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在记者采访受害人家属时,其父表示关注到孩子不想上学,并询问过是否有人欺负他,而孩子居然表示没有。
这说明什么问题?孩子压根没指望父亲能帮他解决问题,对于没权没势在外打工的农民父亲,孩子已经失去了改变现状的希望,只能一再退让底线,最后等到悲剧发生。
除了父亲,孩子还能找到其他渠道解决问题吗?我们不妨反推一下。如果孩子找到老师,在学校负责任的情况下,能做得最多也就是将打人者开除,依然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找对方监护人,还是无解。管教是家长的责任,但这三个混球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只管生不管教,家里的老人更不可能有能力担负起这个责任,最多骂几句不痛不痒。
我看有些家长说,可以效仿国外,起诉对方家长。逻辑上看似乎没问题,在奥地利,如果小孩被校园霸凌,家长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民事赔偿,而且如果鉴定出精神问题,对方被判刑都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这种保护模式依然不适用于大部分农村地区:一是这里人的法制意识低、司法部门的资源和专业能力差,二是当事人庭条件并不宽裕,根本承担不起诉讼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就来自邯郸,那边的情况我非常了解,作为人口近千万的城市(是的你没听错,全欧洲也就两个千万级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紧缺程度可想而知,司法系统很难保护到未成年人。
所以这个事件里真正缺位的司法部门和学校的法制意识,中国早就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可是真落到地方,警方有没有对校园暴力事件做出及时的处理?学校有没有及时和学生沟通和反馈给司法部门?我可以保证没有。
对于校园霸凌者,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就是在其刚实施犯罪时就让他受到惩罚而不敢犯罪。所以我的建议是国家应该给留守儿童多的地方建立更多少年监狱,警方和校方应该定期排查校园霸凌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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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机制本身的问题,我们再说另一个问题:司法的公正性。
有朋友提供了这样一种观点:如果学校、老师、家长和司法部门都没法保护你的时候,你应该学会自保,甚至在必要时带上防身工具,进行自卫。
这也是很多人为案件中的孩子感到惋惜的地方,他太懂事、太听话,据同学和家长说,他从小老实内向,越是这样的人越容易被欺负,年轻人应该有点血性。
好,那我们假设他有血性,也假设他赢了,能成功自卫,等待他的结局是什么呢?答:十五年的刑期和几十万人民币的赔偿,以及他这个家庭永远走不出来的苦难。
你以为我在胡说?那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2014年10月11日凌晨,在北京首钢工学院学生公寓内。20岁的在校生刘振智,被同学林某和王某在睡梦中拽出宿舍暴打。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刘振智手持折叠水果刀反抗,将林某和王某扎死。
事件的起因据死亡者的同学表示,是因王某在操场上因琐事对刘振智不满,双方此前并不认识。当天晚上王某和林某双双醉酒,并约定好一同前去“教训”刘振智。
面对酒后失智的施暴者,刘振智没有选择冒着被打残疾的风险忍让,而是选择了和对方“硬碰硬”。在同学和老师眼里,刘振智性格内向、从不与人发生冲突,喜欢去图书馆看书。
在铁的事实下,对方父母没有觉得自己有任何管教不当的过错,当庭表示拒绝“和解”,并要求法院对刘振智判处死刑,并赔偿双方家属一共500万人民币补偿。
在法庭上,刘振智不仅没有因为自己是受害者而理直气壮,反而是低声下气寻求原谅。当问及为什么反击时?刘振智带着哭腔告诉法官:太疼了....

这样的案例,按罗翔老师讲话,大家用朴素的人类情感评判,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我觉得大多数人甚至都无法接受“防卫过当”,面对暴行,我们难道应该默默忍受?
可是您猜怎么着?判决结果是:刘振智故意杀人、情节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受害者”家属。
如果在那个邯郸村庄里,
无权无势的男孩奋起反击施暴者,他不会成为英雄,而是罪犯。
因为在16年的那个判例中,已经告诉了世人“正当防卫”在校园霸凌中并不存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糟糕的判罚彻底堵死了自我保护的最后一条路。有位教授说的很好,有四类孩子不会被欺负,一是身体好的、二是学习好的、三是朋友多的、四是家里条件好的,而对于那些数量更多的“普通孩子”,他们的命运又有谁来关注?
总结一下,要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一是机制上要改变,增加更多落后地区的执法和管教资源;二是要在司法上,对校园霸凌案的自卫问题给予更严谨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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