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讯
旧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人的7年投资期满后,就可以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或申请香港永居。香港无条件逗留签证成功获批后,签证长期有效,不需要再办理两年一次的续签手续。
美成达深耕移民服务25周年,对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办理、续签、无条件逗留签证申请、永居申请等各项办理事宜有着丰富的经验。
每次签证到期前,美成达都会提前提醒并协助客户完成续签,的投资期满后,我们就为客户马上安排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专属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

在完成一系列的资料整理后,去年11月美成达代客户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今年1月30日获批,中间无任何补料,过程十分顺利。

再次恭喜客户获得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专属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签证长期有效,不需要再办理两年一次的续签手续。
新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就在本月初,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正式接受申请!现在计划重启,政策还有很多活动的空间,正是抢占先机获得香港身份的最佳机会!
申请要求
  • 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个人净资产的资产证明(全球资产都认可);
  • 投资额3000万港币起:其中300万必须投资于科创及其他重点行业,剩下2700万投资股票、基金、债券等(2700万里,非住宅房地产和有限合伙基金最多各投资1000万);
  • 申请人年满18岁;
  • 内地申请者需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
  • 申请人可协同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
  • 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
申请者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当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多3年,即总共是“2+3+3”,如果申请者在港连续居住不少于7年,可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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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依据新计划申请签证/进入许可的流程为何?如申请获批,申请人的逗留条件为何?
申请人依据新计划向入境处申请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前,须先联络投资推广署,以核实他/她是否符合淨资产规定。投资推广署核实申请人符合淨资产规定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符合淨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申请人须在该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处申请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如入境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审批后给予申请人“原则上批准”,便会向申请人发出签证/进入许可,以便他/她以访客身份来港逗留不多于180天作出已承诺的投资。
当申请人按规定的投资期间内完成已承诺的投资后,他/她须联络投资推广署,以核实他/她是否符合投资规定。投资推广署核实申请人符合投资规定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申请人须在该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处提交该审查证明书,入境处将继续审批他/她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入境处给予“正式批准”后,申请人/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一般会获准在香港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下逗留不多于24个月,条件是申请人须在整段期间内持续符合新计划的规定。
投资者是否连续不少于七年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就会自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不是。投资者须注意即使他/她于新计划下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并按照《新计划规则》获延长逗留期限不少于七年,亦不代表这样已符合或入境处接纳他/她已符合《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115章)下有关取得香港居留权的通常居住要求及其他条件。按《入境条例》声称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如按照法律符合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或以上的要求及《入境条例》其他相关规定,应按既定程序,向入境处提出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
投资者如成功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关于怎样处理其投资有何规定?
如投资者成功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如投资者已投资不少于七年但未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投资可如何处理?
投资者即使已符合新计划投资管理规定达七年之久,也可能不符合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的规定。他/她们可在按照《新计划规则》获延长逗留期限满七年期后,申请在香港无条件限制逗留(即让他/她们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所限制)。申请获批准后,在不抵触相关投资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自由处置按本计划投资的获许投资资产。
我有意根据新计划带同我的随行受养人一并申请来港,我们需要分开递交网上申请吗?
不需要。如你拟提出新计划申请,你可透过网上申请服务为你自己及随行受养人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网上申请中,申请人最多可为八名随行受养人一并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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