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法治报》专版关注
台州法院着力将和合理念
融入破产等审判执行各项工作
全文如下
10月29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上,正式对外发布《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2018-2022年)》《个人债务清理工作报告(2018-2022年)》。
台州,和合文化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台州两级法院对标省委提出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始终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弘扬和合文化与践行和合司法作为使命任务。面对大家关注的民营企业“破产”问题,台州法院能给出“和合”答案吗?
重整行囊:企业“活”了,职工“笑”了
“要是企业破产了,我的工资不是没着落了吗?”2022年7月的一天,老李在三门县人民法院会议室里急得直跺脚。
老李是浙江某胶带有限公司职工。该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是全国胶带行业中唯一被列入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汽车零部件)国债专项的企业。但受担保链等因素影响,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经营已经停摆一两年。
像老李一样遭遇欠薪的职工有135人,涉及980余万元工资款。而当地的龙头企业遭遇此困境,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到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
接手案件后,三门法院法官潘睿向台州中院发起召开两级法院专业破产法官会议的申请。经过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只要找到合适的投资人,企业就有再生希望。
潘睿马不停蹄奔走,结果,潜在的意向投资人有不少。为了不错过最佳时机,潘睿和团队成员左右开弓:
——依托台州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联合企业所在街道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开展多轮协调协商和释法说理,给职工们吃下“定心丸”;
——灵活采用“分拆式+清算式”重整模式,将某胶带公司名下的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整合成资产包,以网络公开竞价形式招募投资人,引入偿债资金,其余“非运营板块”资产,全体债权人享有继续清查和追偿的权利;
——借助台州法院全域推行的线上债权申报、线上开会、线上表决机制,召集职工代表和85名债权人,召开第一次线上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方案;
——指导破产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通过网络拍卖以5806.32万元的价格招募到重整投资人。
历时87天,胶带公司终于“活”了过来。品牌的原始受众和市场运营都未受影响,职工债权和抵押债权100%得到清偿。
“原来破产程序并不是把企业搞‘破’。没想到,法院介入后,我们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回工资款。”老李感慨万千,给潘睿送去了锦旗。
听到这个消息,台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钱为民很欣慰,“近年来,我们通过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事例等方式,努力让社会公众消除对破产制度的误解。2022年相较于2018年,全市破产申请案件数翻了一番。”
“2018年到2022年五年间,台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72件,审结破产案件1364件,共处置债务754.41亿元,盘活土地12860.34亩,盘活房屋面积201.42万平方米,安置职工6374人,化解执行案件13136件。”钱为民笑着说,“我们尽最大努力在每一个破产案件中实现各方利益的双赢共赢多赢。”
高光时刻:全省第一从何而来?
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像某胶带公司这样,通过重整程序回归市场。根据台州中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2018-2022年)》,审结的1299件破产案件中95.23%是破产清算案件。
清算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启了“死亡模式”?未必!
台州湾新区人民法庭管辖包括椒江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破产清算、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023年7月,法庭正式裁定终结某运输公司破产程序。
该运输公司曾经因经营不善,业务停滞,债权人张某申请对其破产清算。审查中,运输公司名下唯一的13辆汽车进入法庭教导员王普国的视线。“怎么将近三年没有年检?车辆三年不年检是要拉去强制报废的。”王普国火速与破产管理人协调公安部门开展年检,在最后几天里“抢救”回了13辆车。
接下来的问题是:缺少核心资产、没有合适投资人,无法转破产重整程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由来已久,破产和解难度极大。
只剩下破产清算一条路了,是不是只能宣告破产?王普国有点不甘心。“某运输公司还有几笔应收账款,我当时的想法就是先去催款试试。”几经周折,王普国筛选出几家经营状况尚可的某运输公司债务人,同时根据破产管理人考评办法和警示四色图,给破产管理人设定了时间节点,要求确认出无争议债权金额,并每周当面进行研讨交流,制定出催收计划。
功夫不负有心人。13辆汽车的拍卖款加之收回的外债,可供清偿的财产总额达到了800多万元。100%清偿了某运输公司自己的债务后,还剩余50万元左右,返还到公司的账户。凭借这50万元和以往的从业经验及行业认可度,该运输公司东山再起。
“这个破产清算案件,是台州法院破产回收率维持在高水平的一个生动写照。”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崇才介绍,在压缩破产案件的审理时间上,台州法院主攻两方面:
——力推简易快审,如临海法院早在2020年3月就出台相关规定,将几个类别的案件债权申报期限缩短为30天到45天内,同时最长期限减半。
——统筹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除了坚持季度例会和通报制度,黄崇才还带队到辖区9家基层法院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工作督导,逐案把脉问诊开良方。截至2023年10月,台州已实现三家基层法院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清零。
2022年,台州法院全域“办理破产”指标全省第一。
慎终如始:一步一个脚印向前
破产案件办理涉及政府、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多方利益,而高效的破产审判离不开专业勤勉的破产管理人队伍。
科学合理的管理人报酬机制能有效激励管理人履职热情。为此,台州中院争取市县两级财政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1100万元。截至2023年,全市破产援助资金累计支出782.3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71.12%。
此外,作为全国最早探索个人债务清理程序的台州中院,审结了首个“破”字号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在四年的探索里,深知个人债务清理程序中,管理人报酬问题制约着这项工作的纵深推进。为此,台州中院联动财政部门修订了原企业破产援助资金文件,率先出台《台州市市级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将个人债务清理费用纳入财政专项援助资金列支。
作为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姚锦岳对办理的第一个个人债务清理案子,能拿到企业破产标准一半的报酬感到意外。
2021年6月,姚锦岳接手徐某、庞某夫妻二人个人债务清理,将二人主动申报的债务与执行平台数据碰撞,确认无误后,初步认可徐某、庞某的诚信度。涉及3000余万元债权,21位债权人分布在上海、四川等地,姚锦岳一一确认,并尽量当面沟通清理方案。最终,姚锦岳提出的关于徐某、庞某个人债务清理方案获得全部债权人一致通过。
“管理人在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中的付出,其实超过了普通的企业破产案件。案件终结后,管理人还要在未来的4—6年内,至少每隔2个月就对徐某、庞某的诚信度开展回访考察,这是企业破产管理人不需要做的。”天台县人民法院法官施林鸟说。该院根据《关于审理个人债务清理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标准的一半确定了徐某、庞某个人债务清理案件管理人的报酬。
不仅是管理人报酬问题,社会公众对个人债务清理认可度低、债务人诚信甄别和财产调查受限等都是痛点堵点问题。调查研究是推动解决问题的源头活水,为此,台州法院专门成立台州法院破产审判调研组,旨在发现真问题、开展真调研、解决真问题。比如台州法院课题组花了半年时间实地和理论调研,完成的《自然人破产程序中的住宅抵押贷款债权处理规则研究》已被《法律适用》录用,正着力于做好成果转化“后半篇文章”。
“如何加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以破产审判‘小切口’助推营商环境‘大发展’,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时代课题。”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介绍道,“在和合文化的熏陶下,我们着力将和合理念融入破产等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努力以台州司法实践为审判工作现代化作出贡献。”
来源:浙江法治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连伟丹、陈麓因

贴心提示
微信公众号现已增加“朗读”功能

根据下图操作即可进入播放界面



点个在看,鼓励一下吧~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