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孩子要参加学校活动,你周日过来带孩子吧。”
“好的,那我周日来接孩子。”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上提示的两条最新消息,把我的思绪拉回了四年前。
口述︱嵊州市人民法院丁国强
撰稿︱嵊州市人民法院吕奕婷
煎熬的父亲与激动的母亲
这是一起探视权纠纷的执行案件,父亲王某与母亲魏某离婚后,孩子由母亲魏某抚养,王某因无法与孩子见面而向法院提起探视权诉讼,后法院判决王某享有每月探视孩子两次的权利,且魏某有协助义务。
初次接待王某是在一个午后,他脸上满是见不到孩子的无助和煎熬,我仍然记得他张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法官,我只探视过三次,后来孩子妈妈就把我微信拉黑了,我是真的没办法了。”
接待完王某后,我当即拨通了魏某的电话,电话那头魏某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自己并未阻挠父子见面,而是孩子自己不愿亲近爸爸。
一边是煎熬的父亲,一边是激动的母亲,如何化解双方心结成了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切为了孩子
探视权执行具有特殊性,如果简单粗暴地通过强制手段办理,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矛盾,而且也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不还是见一面聊聊吧,这样对双方、对孩子都好。”在我苦口婆心地多次劝说下,王某与魏某同意来法院面对面解决问题。
约定见面时间后,我数次在脑海中预演双方见面时的场景,设想他们会说什么、我需要回答什么,希望能从此次接待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法官,我从来没有说过不让他见孩子的话。”
“法官,她微信都把我拉黑了,我怎么见孩子嘛!”
见面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见状,我只好将魏某拉到一边,对其进行劝导,此时她突然对我说出了心里话:“法官,不到五岁的孩子先天身体就不好,我是捧在手里怕碎了,我怕他们见面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更怕出现不按时送回家的情况,只有待在我身边我才放心。”
面对吐露心声的母亲,我顺势提出在自己的陪同下让王某和孩子先见一面,魏某应允。就这样,王某终于如愿见到了孩子。孩子脸上天真烂漫的笑容击中了我的心,当下我便暗下决心,这个案子必须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弥合探视权纠纷背后破碎的亲情。
秉持“一切为了孩子”的理念,我积极联合嵊州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感情疏导。一方面,通过耐心倾听和温情疏导,让王某和魏某心平气和地聊一聊,告知双方父母间的是非恩怨不能影响孩子的生活环境,离婚也不可磨灭亲情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与孩子进行了单独沟通,聆听孩子的心声,沟通中孩子表示想要每周能见见爸爸,但不希望自己见完爸爸后惹得妈妈不高兴。
我将孩子的原话转达给了王某和魏某,当即魏某便红了眼眶,她对我说:“法官,我听你的,让孩子和爸爸见面,孩子高兴我就高兴!”
执行完毕当天聊天记录截图
延续四年的牵挂
案子顺利化解了,但我悬着的心还没完全放下。双方早已互相拉黑联系方式,万一以后又发生矛盾了呢?于是我提出让王某每周在接送小孩时都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上发一条消息,双方有问题也可以随时在平台留言或者给我打电话。
案子早在2019年就执行完毕,从执行完毕那天我发出的“相信你们为了自己的孩子会做得更好,加油”到疫情时期的“特殊时期,一切以安全为重”,再到四年后的今天,消息一直在延续,我对这个案子、这个孩子的牵挂也还在继续。看着平台上王某和魏某上传的视频中孩子的童真笑容,我想这就是这场执行工作最重要的意义。
左右滑动查看
延续四年的聊天记录
探视权,是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权而享有的法定权利。探视权并不是离异双方博弈的权利筹码,孩子更不是双方发泄怨恨的载体。当夫妻不再是夫妻,父母却仍是父母。在执行办案中,我们坚持“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最大限度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最大可能调和父母间是非恩怨,积极落实执行探视权。我们保障每个父母常看望孩子的权利,希望每个孩子成长不缺爱。
来源:嵊州市人民法院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