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通报》,25家人民法庭榜上有名!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两个结合”在法治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典范。人民法庭根植基层、面向群众,是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堡垒。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枝繁叶茂,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鲜明、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人民法庭。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求和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在前期培育和建设基础上,经基层法院申报、中院审核推荐、高院复核评审等程序,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等25家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予以通报表扬。
即日起,“浙江天平”将推出系列推文,聚焦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特色亮点和突出工作成效,敬请关注。
下一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坚决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基层群众,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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