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大城市学院进行座谈交流,并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院校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共赢”的原则,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可持续的战略合作。
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浙大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洪庆华出席并讲话。杭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志平,党组成员、副院长邵景腾,党组成员、副院长毛煜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波,浙大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波,党委副书记贾秀英,副校长张德平等出席。
陈志君、杨波分别代表双方签署院校战略合作协议
陈志君指出,杭州中院和浙大城院的合作,既是做优“三庭一院”能动司法新模式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有效途径。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搭建平台、增进互动,共同构建审、学、研一体化格局,共同承担院校共育法治人才的责任,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更优机制服务保障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双方要共树营商环境新标杆,助力杭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杭州作出贡献;共育人才培养新高地,夯实涉外、知产、互联网司法等高素质法治人才储备;共建融合互促新机制,打造更多具有杭州辨识度的院校合作标志性成果。
洪庆华对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对浙大城市学院事业发展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浙大城市学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历史渊源深厚,合作成果卓越丰富。今天的续约是双方深化贯彻落实杭州市委相关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院校合作的新起点。下一步,学校要汇聚学科优势、整合研究力量,服务杭州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培养机制,建立“中院出题,学校答题,真题真做”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员互聘机制,共育卓越法治应用型人才;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所有合作项目落地、落实、落细,打造院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样板。
自2020年浙大城市学院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在司法实践、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平台共建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成立了浙大城市学院专业调解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城院调解中心、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和全国高校第二个民事强制执行研究中心,形成了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组建了一支融合理论与实务的高能级智库队伍,共育了一批高素质司法人才……这些合作成果,助推了双方司法研究能力的提升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新一轮合作协议中,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多领域、多层次合作,进一步拓宽院校合作新场景,围绕司法改革、学术研究、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学生实践、党建共建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战略合作,在服务中心大局、助力基层治理上展现新作为,为杭州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做出更大贡献。
会后,陈志君一行参观了数字文化创新研究院、脑与认知研究院。
杭州中院、浙大城市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师生代表参会。
来源:教培处、浙大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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