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多地陆续推出由纳税人资助的「保证收入」计划(guaranteed income),为陷入财困的家庭提供最高可达3.6万元的援助金,而且不问用途。有关计划至今已付出合共超过1.25亿元。有人批评有关计划遭到滥用,且现金施舍无法从根本解决贫困。

数据显示,全国约有30多个持续长达3年的「保证收入」项目,合共向近一万人支付超过1.25亿元。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华盛顿特区一名3孩之母、27岁的米勒(Canethia Miller)获得1万零800元的一次性援助金后,花费6000元到迈阿密享受豪华假期,又为每个孩子添置了15套新衣服,自己则花了180元理发。有关计划是全国首个推出的一次性「保证收入」计划。
洛杉矶和纽约等城市则推出了按月付款的「保证收入」计划,为期3年,申领人在期间每月可获最高1000元的援助金,同样不问用途。
这些计划大多以联邦贫困水平为资格基准,单身人士的贫困线为年入1万5060元或以下,而4口之家则为3万1200元或以下。
宣导者声称,事实证明,这些计划可以帮助人们实现财务稳定,以此使人们摆脱贫困。申领人也表示,这些现金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甚至摆脱了无家可归。不过批评人士说,像米勒这样的案例证明,不限用途地提供援助金并不能解决贫富不平等问题。
根据数据显示,全国约有30多个持续长达3年的「保证收入」项目,合共向近一万人支付超过1.25亿元。大多数计划都由纳税人支付,其中最大型、支付金额最高的是洛杉矶的Big Leap试点计划,为3200人提供每月1000元,为期一年,以帮助该市至少有一个孩子或怀孕、且收入低于联邦贫困线的成年居民。合格的申请人通过随机选择确定。
第二大计划同样在洛杉矶推行,每月向洛杉矶县的1000名合资格居民支付1000元,为期3年。第三大项目位于纽约市,为600名参与者提供每月500至1000元,为期3年。这些计划的资金均来自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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