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盐
近期,各方面要求IPO暂停的呼声不断响起。根据以往IPO暂停的历史数据,IPO暂停只能起到短期的作用,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不暂停IPO,并不意味着IPO制度没有改革的空间。在此,笔者提出一点建议。
IPO的初衷一是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急需资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助其壮大!二是让部分企业成为公众公司,让投资者多一点投资选择,同时老股东有减持、退出的渠道。
如今我们大A的IPO是公开上市和募集资金是捆绑在一起的,要想公开上市就必须募集资金。虽然数年前IPO改革允许部分老股与新股一起上市,但近年老股与新股一起上市的案例很少。
部分现金流很好的企业,甚至数亿、数十亿资金用于银行理财的企业,没有募集资金的需要,只想上市。但在现有IPO制度下,这种想上市的企业必须编造一些募投项目以公开募集资金,被迫背负“圈钱”的恶名,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18年2月上市的YYYP。该公司IPO审核阶段某时点拥有银行理财产品高达47亿元,报告期现金分红累计45亿元,没有一分钱的银行贷款,3亿元出借给当地一家建筑公司收取利息,期末未分配利润高达52亿元。这账上现金多得没地方花的企业,IPO募集资金40亿元。这不是这些发行人、实控人的错,是我们IPO制度的不完善!
为此,笔者建议改革我国IPO制度,不要将上市和公开募集资金捆绑在一起,允许部分企业只上市,实现老股流通,不公开募集资金。当然,对于老股流通也要设定一定期限的比例限制,比如每年不得超过25%。对实控人所持股份流通建议仍然适用上市后满36个月。
在当前形势下,也可以暂停部分资产负债率较低、近三年较高比例分红的公司IPO,以起到三大作用:一、在不暂停IPO的情况下客观上也能一定程度上减轻二级市场的压力;二、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引导到急需资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中去;三、体现将资本市场从各方面诟病较多的“融资市”向“投资市”转变的切实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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