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国际司共对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杰微(秘交转公开)
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请说明深圳微联收购深圳杰微股权对价,定价依据及税费依法申报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二、关于股权变动,请说明你公司本次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具体情况,相关股权变动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持股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提供依据。
三、关于注册资本实缴,请说明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深圳微联未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的原因、合规性及后续实缴安排,相关情况是否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四、关于公司业务,请说明:(1)进一步对境内运营实体业务是否涉及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增值电信业务等领域进行自查,并提供依据;(2)收集及储存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相关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3)你公司业务涉及元宇宙概念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是否涉及服务或支持虚拟资产交易,并说明具体情况及合规性。
THE END
版权申明
以上文章来源于 中国证监会网站
文章为部分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造成漏登,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声明:该文章系转载,登载该文章目的为更广泛的传递市场信息,不代表跟公司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我们是谁?华尔街纳斯达克上市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位于美国纽约曼哈顿,跨国精品投行,业务涵盖纽约、洛杉矶、香港、台湾、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新加坡,伦敦等地区,既有传统投行业务又有新兴创新业务。
1)为企业海外上市设计顶层方案;全程辅导和保荐;首发公开募集(IPO)及上市后再融资;
2)担当SPAC发起人,负责设立专项造壳基金和IPO的股票承销,以及后续标的寻找和De-SPAC 合并全程统筹;代表标的公司,寻找、匹配已经完成上市的SPAC壳,设计交易方案,帮助标的公司搭建海外架构和系列文件,直至完成合并;
3)OTC造壳、买壳、更名、反向并购装资产,以及后续NASDAQ和NYSE转板上市;
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市值管理;
5)PIPE(上市前、后私募股权投资);
6)财务咨询及估值模型建立服务;
7)上市前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落地和兑现安排;
8)商业计划书策划和撰写;公平性意见函发布;
9)禁售股解禁销售;非交易性路演;投资者关系和危机处理等。
联系我们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