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一项个人技能,一个人们合作能力越强,他得到的私利就越多。
我这个人很自私。尽管我很乐意替他人办事,也愿意免费分享,但我选择这样做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我追求幸福感,所以才做这些事情:例如提供工作机会给那些不幸的失业者,他们需要有第二次机会;例如把项目给急需相关经验的人去做:例如给贫穷国家的人买东西;例如支持大赦国际组织。这一切全都是因为我自私。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几十年前就指出,基因也是自私的[Dawkins 1989]。可是,就是这些自私的基因,人类基因组里的1195个基因合作产生了心脏;2164个基因组队形成了白血球;3195个基因结合为人类大脑[Corning 2003:107]。它们就是自私基因的团队,它们共同进化,因为基于自私自利的考虑,它们发现单打独斗玩不转。在基因池的恶劣条件下,协同作战能够提高它们的存活率。
单一物种内部也有团队合作,人们发现意大利家蚁的方式尤为有趣,它们分为小型工蚁和大型兵蚁。但凡有试图闯入巢穴者,工蚁就固定住入侵者使它不能动弹,然后再叫一只兵蚁来执行斩首[Anderson,McMillan,2003:32]。(你不是正好喜欢团队向大自然学习么?)
不同物种之间的团队协作形式非常多。例如地衣,它其实是藻类和真菌的合成体,或者叫共生体。藻类属于光合作用系统,能够从太阳吸收能量,而真菌则具有很强的水分储藏能力。这样的共生关系使得地衣可以存活于贫瘠的环境。两个物种的组合能够完成它们单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Corning 2002:67]。
自利合作就是成效比的问题,低投入的给予或分享,却能换来即刻或延后的极大收益。有些人称之为互利主义,或互惠共赢,或“你给我搔背,我也替你抓痒痒”。因此,才有安特卫普的大量珠宝商相互紧靠,聚集在被称为“宝石区”的几条街上。因此,才有谷歌、微软和苹果这样激烈竞争的对手经常合作。因此,才有我不计报酬地回答人们的问题,推销我的竞争对手的书籍,还招募想自杀的“袋鼠”。
竞争与合作(有时候也称作“合作性竞争”)的悖论其根源一直可以追溯到235年前的《国富论》,作者是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提出了分工的概念,即在合作时,人们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专注于研究不同任务的情况。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系统整体也会改善其中个体的生活环境。
这同样适用于组织层面。单独招募的雇员互为竞争对手。吸引他们眼球的通常都是同一个机会,例如招聘会、新奇项目、经理职位或是靠近办公楼入口的停车位。但人们依然组成团队协同工作,因为这样能带来更多的欢乐、更多的成功和更好的年度考核结果。
我们都是自私的。自私的人中,最聪明的人清楚,选择一起合作和友好相处也是为了自己好。这一点和数学家阿克赛尔罗德(Robert Axelrod)的发现相吻合,他注意到一报还一报的博弈策略。该策略是指第一步合作,此后每一步都重复对方上一步的行动(合作或背叛),它是博弈和自然界中最成功的生存策略之一[Mitchell 2009:217]。这一点也和艾弗里(Christopher Avery)的观察相吻合,即团队合作是一项个人技能[Avery 2001]。哲学家兰德(Ayn Rand)围绕她所说的“自私的德行”写了很多书和文集[Rand,Branden 1970],虽然她死板的教条主义备受争议,但从根本的层面来看她确实有她的道理。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一个道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温柔地推动着人们选择合作行为,因为他们都希望自身利益最大化。
陷害同事的人会怎样呢?
合作行为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很多人从来都不懂得吸取教训,当然他们的生活或事业也不可能很成功。
我敢肯定,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一定都领教过“合作性竞争”的威力:竞争加(选择性)合作。
沟通需要理解竞争与合作:不会合作,你永远不会获得个人成功

来源:Jurgen Appelo.管理3.0:培养和提升敏捷领导力[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2 第12章  结构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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