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从工信部官网获悉,2023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7483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利润总额1295亿元,同比增长0.5%。
从各分领域运行情况看,2023年,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游戏、音乐视频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0.3%,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包括本地生活、租车约车、旅游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7%,主要提供网络销售服务的企业(包括大宗商品、农副产品、综合电商、医疗用品、快递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5.1%。
东部和中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较快增长。2023年,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5608亿元,同比增长7.3%,高于全国增速0.5个百分点,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89.3%。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781.6亿元,同比增长8.1%,高于全国增速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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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吴丽琳
编辑丨赵晨
美编丨马利亚
监制丨连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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