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这意味着,非上海户籍单身人士社保缴纳满5年,可以在外环以外(崇明除外)限购1套住房。同时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青浦新城、奉贤新城以及金山南转型等重点区域继续实施更优的人才安居购房政策。
责编|翟巧红     编辑|姜越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 田泓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