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小课堂
包装投资项目承诺一年还本付息、公开兜售原始股鼓励发展下线……这些到底是股权投资还是非法集资?近年来,各种打着股权投资旗号的非法集资行为层出不穷,犯罪嫌疑人利用公众法律意识欠缺和投机逐利心理,触碰法律红线甚至踏入雷区,不少投资者往往在本金无望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一场非法集资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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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然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不少人往往通过打擦边球或混淆概念,以股权投资之名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
02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的
法律界限在哪?
一是公开宣传
在传播方式上,私募股权投资只能以非公开方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传销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非法集资。
二是短期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投资一个公司,属于长线投资方式,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非法集资一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通常以月、季、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来承诺回报,即投资时间短回报快违背价值规律
三是固定收益
按照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不得承诺保本或固定回报;非法集资通常以高息、返点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固定的回报。
四是入会提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益来自拉下线的提成,人数超过30人,层级超过三级即可定性为非法传销。一些空壳公司,通过精心包装,制作虚假网页、虚假股价走势图,以高调奢华的新闻发布会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公开兜售原始股,利用高额提成和奖励诱导投资人为其发展更多下线。形成“交会费,拉下线,收提成”的模式,这几种手段结合起来,达到其非法传销,快速敛财的目的。已经涉嫌犯罪,是典型的非法集资行为。
五是债权投资
从事借贷业务属于国务院规定需经许可的项目,目前法律、法规未授权私募股权基金从事债权投资。债权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就涉嫌经营非法金融业务。
六是突破人数
根据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200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50人。借助筹资成立有限合伙制企业之名,多人集合资金共同买一份,挂到一个人名下。因此,这种名为有限合伙,实际上可能是掩盖非法集资行为的手段。
作为股权投资者,我们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识别违法的骗局,保护我们的权益。
内容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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