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交融的学科,将会培养出更多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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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中国卫生杂志》报道,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编修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试行版)(下称《基本要求》)。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首次纳入了“卫生健康法学”内容。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认为,“卫生健康法学”被纳入一级学科之下,有利于推动国家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研究和教育发展,以及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会对医疗行业和法律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据了解,《基本要求》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知识体系更新演化展开编写,主要目的是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科专业管理、规范研究生培养、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制订培养方案、开展学位授予等提供参考依据。
按照培养方案,这一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交融的学科,将会培养出更多“法律+卫健”的复合型人才。
学科属性,此前有争议
《基本要求》规定,卫生健康法学是以卫生健康法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其研究范围包括:公共卫生服务的法律规范、医疗服务主体及医疗行为法律规范、药品与医疗用品生产、运输、使用等法律规范、医疗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社会救助、互助保险法律规范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法律事务。其研究方向涵盖公共卫生法学、医事法学、药事法学等。
国内卫生法专业主要在医学和法学院校开展。在此次“卫生健康法学”纳入“法学”一级学科前,多个高校已经在该领域开展了培养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8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医药卫生法学”获得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唯一开设该专业硕士点的医科院校。
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华东政法大学增设交叉学科“卫生健康法学”,华东政法大学成为了上海市首个获批卫生健康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点高校。
不过,一位毕业于复旦大学的医药领域律师分享到,目前复旦大学法学院还未有新的培养计划,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像华东政法大学等传统政法类学校一样,划分细分门类。
一直以来,关于卫生法学的学科属性始终存在争议,此前有观点认为,卫生法学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应当以独立的二级学科面目出现;还有些人认为应当将卫生法学作为行政部门法的一个分支或归于民商事部门法中。
根据某医疗器械企业法律顾问的观察,目前将“卫生健康法学”纳入法学一级学科之下,意味着卫生法学的学科属性之争盖棺定论,正式将卫生法学认定为是医学和法学交叉融合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卫生健康法学是较为边缘的学科,目前的培养机制主要依赖于各高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和培养计划。例如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都曾开设过卫生法学、卫生健康法学等相关课程,名称并未统一。因此,课程设置和培养计划比较分散,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除了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行业机构也会提供相关培训和进修机会。”张勇告诉“医学界”,纳入法学一级学科之下,会有助于推动该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向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方向发展。
从冷门到步入“蓝海”
《基本要求》规定的“卫生健康法学”内容涉及面将更广,包含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械产业、医院管理、健康保险等内容。
面对上述事务,仍然缺乏大量在医疗和法律方面专业性都很强的人才。“这类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卫生健康法学’学科的设置,可以帮助医疗机构建立完整的法律体制,从而提高医疗质量水平;公共卫生领域需要大量卫生健康管理人才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健康保险领域、医药监管领域同样需要他们,帮助规范医药市场的秩序。”所以,张勇认为学科的设置是为了培养更多专业的政策制定者,同时也是为了培养更多的市场化人才。
据了解,医学院的卫生健康法相关课程,主要是为了让学生了解我国卫生法律制度概况,知晓作为医药卫生工作者将来在实际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执业规则,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医,保护人体健康。
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讲师曹文妹老师所授课程为例,她主讲的本科生课程有:卫生法学与卫生监督、卫生法、卫生法导论、卫生法学、公共卫生监督学。主讲或参与的研究生课程有:卫生保健与法律、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等。
未来,受过系统化和标准化培训的“卫生健康法学”的毕业生,在专业知识方面弥补了现有的不足,在未来应聘中具备了专业优势。
随着国家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视,相应政策的倾斜,在张勇看来,“法律+卫健”类复合型人才的未来发展前景会比较好。医药健康领域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行业,涉及法律纠纷会很多,对于这类人才是一片蓝海,会有更多机会。“因为卫生健康领域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行业规范后,发展得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是受益者。”
来源: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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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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