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晚间,东兴证券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这是目前披露“反向讨薪”的又一家券商,而在此前,光大证券曾审议通过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实施细则。
本次会议共表决通过四项议案。其中,第三项议案为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不过该公告并未透露相关细节,如涉及多少员工及资金等。
不过有业内人士猜测,从东兴证券2022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件来看,涉及泽达易盛案件的投行经办人员可能涉及其中。
此前不久,泽达易盛IPO造假案达成和解。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7195名投资人最终获得赔偿。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薪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反向讨薪”的情况也并不罕见。除了东兴证券此次公告外,近年来,包括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披露了关于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的具体情况。
银行业方面,招商银行、渤海银行、九江银行在2022年年报中均提到对员工进行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同时,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青岛银行等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均明确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制度。
证券行业方面,2023年9月,光大证券内部出台实施细则,规定了扣回超额发放薪酬的七种情形,包括考核结果弄虚作假、错误发放薪酬、违反党纪、问责处理等,也引发了行业关注。
从各类银行到证券公司,为保证金融机构持续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近年来相关文件不断出台。
2022年5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中提到,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止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管和关键岗位等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内部经济责任。
2022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金融企业要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同时明确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李自钦
编辑:段嘉希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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