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台北市曾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岛的“尸体拼图”案,当红舞女被大卸7块抛尸于三个不同的城市,最终这些尸块又被一一寻回。
杀害她的凶手是何人?动机是什么?为何案情如此残忍,凶手最后却逃脱了死刑?
(字数:9967)
惊现断肢
1994年4月15日清晨7点30分,台北市万华区清洁工黄水发像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环卫所,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黄水发的工作责任区范围并不太大,仅仅是东起中正河滨公园西至光复大桥,所以这位老实巴交的环卫工干起活来极为认真,不过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的这次“例行工作”竟掀开了一桩怪事连连的恐怖分尸案……
早上8点30分,忙活了近一个小时的黄水发推着清洁车,缓缓走到了华中桥堤停车场前。此时的河滨公园步行道上看不见半个人影,路面也较之前的路段要更干净些。他暗自庆幸可以减少些工作量,却猛然望见距高架桥不到5米远的步道正中央摆放着一个黄白色物体,远远望去就像是个大号脸盆,显得极为扎眼。
见状,黄水发只能翻过护栏,径直朝着异物所处的位置走了过去,近前一看,发现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黄色塑料袋,封口处还用一根白色尼龙绳给绑了个结实。望着脚下的包裹,黄水发小心翼翼地将它拾了起来蹲坐在路边,好奇地拆开了封口处的尼龙绳。
包裹不仅提着沉甸甸的,似乎还套了不止一层袋子,黄水发料想袋内装的一定不是垃圾。他撕下最外层的黄色袋子后,果然又露出两个白色手提袋和一个黑色塑料袋,最后,他瞧见袋子里面装着的竟是一对从肱骨处切断的手臂。
不过一开始,黄水发以为就是服装店的仿真模特手,仔细端详后却发现截断面上沾有血水,皮肤和肌肉也尚有弹性,甚至指甲上还涂有鲜红的指甲油。他这才意识到发生了可怕的分尸案,慌忙跑向附近的巡逻岗亭报了警。
(被层层包裹的尸袋)
二十几分钟后,万华分局警员火速抵达现场,经法医伊嘉祥初步判断,这对断臂为成年女性所有,年龄在32~35岁之间。另根据手臂长度判断,该死者身高160cm,被肢解时间不到30小时,应在4月13日晚8点至4月14日凌晨2点之间,其右手小拇指还有明显的伤痕,有生活反应(即死前受的伤)。
看到这对断臂,探员们百思不得其解,杀人后分尸目的都是为了便于抛弃、掩盖罪行,因此通常情况凶手会将受害人残肢抛得比较隐秘,如一年前在瑞芳滨海公路蝙蝠洞找到的大堆白骨,藏匿地极其偏僻、几年都不曾有人进入过。可眼下这起“断臂案”的凶手为什么里三层外三层地包裹好残肢,却又将它抛在如此显眼的步行道上?
难不成是凶手在故意挑衅警方?还是抛尸途中不小心掉下来的?又或者是凶手在夜间行至高架桥附近时,由于对此地不太熟也没有照明物,误以为护栏下就是新店溪,便顺手丢了下去?
要知道这三种可能性意味着三种不同的办案思路,稍有误判就会做大量无用功,专案组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定主意,只能召开研讨会展开分析讨论,又马不停蹄地通知各大电视台、报社,刊登“寻尸启示”征集线索。
经过一天的仔细探讨,最终专案组认为第三种情况的可能性最高,即凶手不是当地人,对抛尸地点不熟悉,应该是从附近县市驾车到台北市抛弃尸块的,至少此人不住在万华区。
另一边,电台的“寻尸启示”也有了结果。1994年4月16日早上8点30分,万华分局走进一位名叫林叶的老妇人,自称住在台北市泸州区,看到警方登报的讯息想起自己的干女儿张惠慈右手小拇指也有一块类似伤痕、身高和年龄一致,怀疑死者就是她,想要去殓尸房辨认一下。
得此线索,探员们丝毫不敢懈怠,立刻将老人送到殓尸房进行辨认。尽管只有一双断臂,未找到头颅以及其余残肢,但老人望着右手小拇指上的伤痕,认定这双断臂正是失踪了3天的干女儿张惠慈的。警方接着便通知了张惠慈前夫张胜兴,陪同他们前往张惠慈住所采集指纹进行比对。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鉴证科人员一共在她的住所采集到超过20枚完整指纹,却没有一枚与那对断臂指纹相匹配,所以死者是另有其人?
(河滨公园发现的尸袋)
线索就这么突然中断了,无法确认尸源也难以开展下一步工作,还好在探员们一片沮丧之际,十几公里外的桃园县又传来一则消息。
1994年4月16日傍晚,距万华区35公里远的桃园市芦竹区南坎某工地,模板工李乾与工友郑福来、郑王珠忙完一天的活,依惯例抬着一筐装潢垃圾朝工地对面的垃圾池走去。谁知就在返回的途中,他们将目光对准了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原来早上上班时,郑福来和郑王珠就已经看到这个垃圾袋堆放在此处,并且一眼就能分辨这绝不是工地的建筑垃圾袋,而附近根本就没有外人居住,甚至都很少有人会经过,袋子从哪儿来的呢?
白天工作太多,两人也就没有特意打开来查看,这时已经忙完工作,再看到这个垃圾袋,郑福来突然开起了玩笑,声称袋子里装的应该是被肢解的尸体,自己还闻到了尸体散发出来的腐臭味,一旁的郑王珠也随声附和着。李乾将信将疑地上前把垃圾袋拖了出来,接着便像黄水发一样蹲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绑在封口处的白色尼龙绳。
没想到这里面也包着好几层塑料袋,在拆到第三层时,三人的确闻到了袋中散发出的腐臭味……
回过神来的郑福来和郑王珠开始头皮发麻,极力阻止,可胆大的李乾还是不顾劝阻继续往下撕扯着塑料袋,一直拆了6层后,一块带有女性特征的躯干终于露了出来。李乾仍旧好奇地用手戳了戳尸块,确定不是模特后才丢下塑料袋,冲回工地报了警……
10分钟后大园分局带着桃园地检署的法医赶到事发工地,经检测尸块为女性胸腹部,无头颅、无手臂、无腿,年龄在30~35周岁之间,死亡时间不超过72小时,无其他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特征或物证遗留。
确定尸源
此时大园分局已经将这具躯干与河滨公园发现的断臂联系在了一起,毕竟都是女性、年龄相仿、死亡(分尸)时间相近,且装尸的塑料袋封口都是用的同款的白色尼龙绳捆扎。
然而经工地工人确认,尸袋在15号下班前绝对没有出现,只能是在15号晚~16号凌晨之间被抛弃于此,河滨公园的断臂被抛弃时间则是在14号晚~15号凌晨,所以为什么凶手分了两天来抛尸呢?又或者说受害者不止一人?
为了弄清该问题,两个警局的警员迅速对尸块进行了创口比对,发现还真比对不上,也就是说几天时间内大台北地区发生了两起分尸案,凶手极有可能是个连环杀手!
这个结果顿时让警方如临大敌,小小的台湾省已经好久都没有发生过如此恶劣的连环分尸案了,如今50公里范围内竟然出现了两例,这要如何安抚民心?
不过很快就有人建议对尸块再做进一步的鉴定,因为虽然那个年代DNA鉴定技术还不够成熟,无法通过受害人遗物上的生物组织鉴定尸块主人,可荣总、台大、长庚等医院的实验室已经有一定的辨识技术,本来只通过创口比对死者身份就不科学,谁知道凶手会不会多切掉一块肉(骨头)呢?
于是专案组连夜将这两袋尸块送至台大医院实验室进行鉴定,一天后结果出来了:这两个塑料袋中的尸块创口虽然不一致,但她们的DNA信息一致,就是来自同一名受害人!
得知这一新结论后,探员们不由地兴奋了起来,因为根据两处尸块的出现地点、时间初步推断,案发(分尸)的第一现场应该在台北的中山、中正、大同、大安、松山、信义、内湖等地,即不过新店溪!
之所以会这么推测的原因前面已经说了,探员们认为断臂出现在步行道上明显属于意外,凶手一定对此地不太熟悉,很可能也是第一次作案,不敢将大件的尸块丢弃、不敢走太远、不敢过河。因此凶手在14日凌晨的行动只是将“最不起眼”的断臂丢在了与新北隔溪相望的河滨公园步道上,误以为护栏下就是新店溪,想让断臂随溪流漂至出海口。
没曾想护栏下根本就没有水,警方接案后又立刻通知电台播报相关新闻、断臂特征,凶手害怕他们很快就会查到尸源并追踪到自己,不得已只能连夜带着剩余的残尸开启了第二次抛尸行动。
再通过以上推理,探员们又模拟出了一个凶手这次抛尸的行进路线:
Ta先开车进入台一线,途经三重区、泰山区西行至仁爱路三段进入桃园,再经由光明路抵达南坎工地丢下受害人躯干;随后北上至第一高尔夫球场进入台15线,向东行驶到八里区后经五股南下返回,沿途很可能还抛出了未被寻获的头颅、下肢等其余尸块。
这条抛尸路线既可以避开收费站,途中也有足够多的“无人区”便于丢弃尸袋,理论上确实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所以第二天两地警方就在这条线路上展开了大规模的搜索,希望能够尽快找到受害人的头颅,以便确认她究竟是不是失踪的张惠慈。
然而尽管出动了大批的警力和血迹犬参与搜寻,可忙碌一天他们却始终没有找到其余尸块,这下警方有点难堪了。
虽然在尸块上比对出张惠慈的血型,奈何指纹比对不上,仅有血型相同这一点是无法认定死者身份的,也就是说到现在都无法确定尸源,这要如何展开下一步的侦破工作呢?
(警方推测的抛尸路线,红圈为手臂和胸腹部发现地)
就在此时负责鉴定尸块的台大医院无意中发现,张惠慈曾到他们医院做过医疗保健,并且还留下了数组指纹记录,于是顺手就将断臂的指纹与档案中记录的指纹进行比对,惊喜地发现这残肢果然就是张惠慈的!
嫌疑人现身
这下案件算是有了突破性进展,接下去的侦破工作就会轻松很多,于是当天专案组就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队负责摸排张惠慈的人际关系,另一路对之前探员们推测的凶手抛尸路线进行走访。
据了解,时年34岁的张惠慈,为台北市最负盛名的“新加坡歌舞厅”头牌舞女,花名“唐琪”。不过她虽在声色场所工作但为人本分,工作时间以外几乎不和任何男人有来往,与前夫张胜兴还育有一女,闲暇时间唯一的乐趣就是去看望女儿。
案发的那段时间张胜兴和女儿都不在台北,警方经调查发现,4月13日舞厅领班最后一次见到张惠慈时,是一个叫郑清文的男子开车将其接走的。
郑清文是张惠慈的干弟弟,也正是前来“认尸”的那位老妇人林叶的儿子,他应该也是张惠慈身边唯一的男性“友人”,张惠慈日常上下班还时不时会让郑清文到歌舞厅接送自己。
更重要的是就在4月13日以后,郑清文竟突然不见了踪影,哪怕母亲林叶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探员前往其住所发现他的银行卡、随身衣物也一并消失……
所以有没有可能是郑清文杀了张惠慈后畏罪潜逃了呢?因为知道这个姐姐非常有钱而谋财害命?又或者两人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利益、情感关系?
谁知经调查一番后,警方发现,郑清文为人正直、是非观念极强,与张惠慈也如亲姐弟般互相扶持、照顾近十年,看起来没有作案的动机。
13号接走张惠慈后,郑清文是载着朋友林某辉南下高雄去办业务了数天,警方也前往他入住的酒店核实过,甚至还找到他13号晚上在高雄大世界门口拍的照片(索尼照相机有显示拍摄时间,无法作假)。也正因为不在台北,所以他没发现张惠慈已经失踪……
但在探员们找到郑清文后,他提供了一条重要的信息——4月13日中午二时许,他并非送张惠慈回家而是去了中山区的华泰饭店,张惠慈声称是与某位珠宝商洽谈生意。郑清文从地下室开车出来时,还在饭店门口看见张惠慈坐在一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的副驾驶上。
不过由于郑清文急着离开,因此未上前查看驾驶座上的陌生男子是谁,自然也没有记下车牌号。
得知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立即开始了对这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的调查,而就在此时张惠慈的两位女性朋友突然也找到专案组称,在确认受害人是张惠慈的当晚,两人均梦见了张惠慈。她们都在梦中追问张惠慈,剩余的尸块被抛在哪里,对方回答说:“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的眼睛被一条白布蒙住了,我只知道旁边好臭、好多垃圾……”
两人提供的线索太过离奇,专案组没有采信,他们还是认为头颅等尸块很有可能是被抛在了大台北地区的水源处,于是指派“蛙人”沿新店溪、淡水河等几个水道寻找尸块,另一边则加大对那辆黑色克莱斯勒轿车车主的身份追踪力度。
一天后,专案组通过华泰饭店的登记记录,确认了克莱斯勒轿车的车牌号为FF-3659,又通过该车牌顺利找到了它所属的租车行:重阳小车租赁公司,之后再由该租车行的登记信息查到4月13日前来租车之人名叫方金义,已经过了租借日期近6天都还未将车辆归还。
当看到这个租赁人的名字时专案组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因为那可是一个犯有累累罪行的“亡命之徒”!
时年47岁的方金义从小就不学无术,到处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早早辍学以后成了警局的常客,前后“进宫”多达二十余次。而自1979年开始,这位“鬼见愁”更是连续抢劫20位舞女,并强暴了其中三人,再加之犯有欺诈、盗窃、恐吓等罪名,于1984年被判无期徒刑。
不料就在1991年初,新上任的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李登辉突然“特赦”了一批重刑犯,方金义也在“特赦”名单之中,最终无期被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又因在狱中表现良好,仅坐了不到10年的牢,两年以后(1993年初)就被提前假释出狱。
而据当年落网后方金义自己的供述称,之所以会选择舞女作为目标,是因为觉得她们都很有钱,并且即便被抢劫、强暴了,也因身份敏感不会报警。何况大多数舞女平日里还是独居,哪怕被杀了都很难及时被人发现(方金义有两次杀人未遂记录)。
另外,方金义的住所就在之前专案组推测的可能的第一现场——中山区抚顺街,所以毫无疑问,此人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有了嫌疑对象,专案组第一时间就布置抓捕行动。而通过定位,探员们发现,此时那辆克莱斯勒小车就停在大同区的建成公园停车场内。于是就在案发一星期的4月19日中午12点30分,一队探员奔赴建成公园,埋伏几个小时后就将全无戒备的方金义给“请”到了警局,而一看到专案组探员出现在眼前,方金义下意识的撒腿就想跑……
带入警局后,探员们先在方金义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找到两张当票,其中一张为4月14日台中永生当铺出具的当票,显示典当之物为一块劳力士女式手表,典当价格为88,895元;另一张则是4月18日台北市欣欣当铺出具的当票,显示典当之物为镶钻戒指,典当价格12,000元。
探员们将手表和戒指取回后,经张惠慈家属辨认,确定均为受害人之物,这就基本坐实了方金义与张惠慈遇害有关。
(方金义租借的小车)
谁知面对铁证如山,方金义却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张惠慈,表示车子是替一位名叫阿林的朋友租的,事后自己又忘了这事,所以至今都未归还。至于金表和镶钻戒指,则是一位名叫阿松的朋友让他帮忙典当的。同时他还声称自4月11日起,便有位名叫“小乔”的舞女陪同自己去了台中、淡水、高雄,一直到4月18日上午才回到台北。
对于方金义的说辞专案组将信将疑,毕竟找到几人证明他所言不实的话,那不就相当于自投罗网了?难道凶手并不是他?或是他收买了“证人”替自己作伪证?
一时半会专案组也不敢轻易逮捕方金义,只能马不停蹄地寻找他口中提到的小乔、阿林和阿松。而尽管小乔始终没有找到,但很快他们就将林永贵(阿林)和孙松龄(阿松)给找了出来,没想到这两人均证实方金义所言非虚……
据林永贵称,他原本打算和张惠慈商量珠宝投资一事,就让方金义帮忙租辆车充门面。当时是他开车去接的张惠慈,可将其送到自己(林永贵)住所都还没进屋,就因临时有事取消了商业谈判。之后他去见了朋友,张惠慈则自己搭了辆的士离开了。甚至13号晚上以及14号,他还两度前往张惠慈住所、工作的舞厅都没见着人;
而孙松龄则表示,劳力士手表和钻戒是自己通过走私渠道购买的,因为急用钱又不敢亲自出面脱手,只能委托准备去台中的方金义代为典当。大家的手表都一模一样,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块就是她张惠慈的呢?
然而专案组的探员们却认为三人一定是在串供,因为探员们突袭搜查了方金义位于中山区抚顺街41巷1-24号4楼二单元的公寓,在屋内找到大量的黄、黑、白色塑料袋,以及白色尼龙绳,与发现的装尸袋、封口尼龙绳款式完全一致。其中一个未上锁的抽屉柜内还寻获一条18K金项链,经张家人辨认,这根金项链也为张惠慈所有。
除此之外,还有证人向警方举报称,4月15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孙松龄曾持一枚红宝石镶钻戒指,在信义区安和路某借贷公司向自己抵押了三万元现金,探员们将这枚戒指拿给张惠慈家属辨认后确定同样为她所有!
最为关键的是鉴证科在黑色克莱斯勒轿车后座位,以及方金义住所客厅地板、卫生间的一个脸盆底部都提取到一些血迹,化验后确定这些血迹与张惠慈血型一致!
(位于台北市中山区抚顺街41巷1-24号的案发第一现场)
探员判断林永贵和孙松龄没有直接涉案,想从他们身上寻找突破口。专案组立刻将两人羁押至审讯室,并对他们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审讯,果然一天后林永贵和孙松龄就坦白了,承认是方金义答应给5000元酬劳让他们帮忙作伪证,不过方金义并未告诉他们杀了人,只是说帮忙出售走私物品。
 “亡命之徒”累犯恶行
取得这一口供后专案组正式下令逮捕方金义,原本还趾高气昂的他看到笔录后终于低头了,坦诚自己先假借珠宝商人的名义将张惠慈约出来谈生意,随后又将其骗至抚顺街的住所杀害并分尸,至于分尸的地点就是方金义租房的客厅以及浴室,作案动机当然是为财……
原来方金义出狱后想改过自新,并在花莲开设了一间房屋中介公司,可不到半年几名“狱友”也相继出狱,这群问题人员时不时就聚在一起喝酒、赌博,不断向他灌输“辛苦赚钱不如去偷、去抢”的观点。在他们的怂恿下,方金义终于决定重走不归路,并将目标又对准了舞女。
(时年47岁的嫌疑人方金义)
因为他始终认为这些舞女都很有钱、好欺负,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就将台北最富盛名的“新加坡舞厅”头牌张惠慈视为猎物。因为他早已打听到作为舞厅“头牌”的张惠慈离异且独居,近期还有投资珠宝的念头,便试图以此为借口骗取张惠慈钱财。
锁定目标后,方金义时不时就租借小车和名牌衣服装扮成富商,到舞厅接近张惠慈,可几天下来发现这个女人虽然比想象中有钱,但和其他舞女不太一样,不仅不出台甚至都不陪酒。不得已他只能改变策略,将自己包装成一名珠宝商走私贩,谎称手上有不少“打折”的名贵珠宝,还隔三差五就去租借名贵珠宝给张惠慈鉴赏。
久而久之,张惠慈的警惕性放松了,终于相信方金义是个名副其实的珠宝走私贩,两人也经常在舞厅交流珠宝鉴赏的“心得”。
案发前一天,方金义突然找到张惠慈说,有人托自己帮忙贩卖一批刚运进来的走私珠宝,但前些日子刚借给朋友一笔钱,目前手头没有足够现金,希望张惠慈能够接手这批货物,并承诺可以先带她去自己住所验货,满意后再考虑合作事宜。
原以为谨慎、本分的张惠慈没那么容易上当受骗,谁知一听有这种好事,已经完全信任方金义的她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下来,更迫不及待地将验货的时间提前了两天(原计划星期五也就是4月15日去的)。
眼看“鱼儿”已经上钩,方金义即刻着手准备汽车、尼龙绳等作案工具。案发的4月13日中午一时许,他先前往重阳租车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租下那辆克莱斯勒轿车,后又在信义区的三个不同五金/便利店购买了尼龙绳以及黄、黑、白色塑料袋,接着就前往华泰饭店咖啡厅,等待下班的张惠慈。
张惠慈并未告诉干弟弟郑清文自己是去见谁,坐上方金义的小车后,两人很快就来到他位于中山区抚顺街的住所,可刚进门不一会,那个之前还温文尔雅的“珠宝商”就凶相毕露,开口便向张惠慈索要10万元。
张惠慈当然不允,更在发现自己上当后揶揄、奚落方金义拿钱只会去送给女人,双方开始爆发口角,又逐渐升级成肢体冲突。
争执过程中,张惠慈用高更鞋击打方金义,并操起茶几上的烟灰缸击打方金义头部。原本方金义就打算“借钱”不成便杀人灭口,张惠慈的这一举动算是彻底激怒了他,二话不说便扑上去对张惠慈拳打脚踢,又用双手以及毛巾死死掐(勒)住她的脖子,直到对方失去知觉。
当然,张惠慈到底有没有奚落、攻击方金义,都是方金义的一面之词。
(方金义指认抛尸现场)
确认张惠慈已经“断气”,方金义先窃取张惠慈身上佩戴的劳力士手表一块、红宝石镶钻戒指、钻戒、以及18K金项链,后又从其随身携带的包里翻出一些现金钞票。得手后以事先准备好的白色尼龙绳捆绑张惠慈双手,又裹以棉被,计划将“尸体”装上克劳斯勒小汽车后,运往他处再行处理。
不料就在准备下楼时,他发现有大厦管理人员进出,唯恐被盘问而露出马脚,不得已只能将“尸体”运回房间,决定先肢解后再分批次运出。于是只身前往士林、内湖两家五金店分别购买刀、锯以及塑料袋等物品,直至傍晚6时许才返回案发单元间。
晚上7点左右,制定好具体分尸步骤后,方金义就将还完全未断气(法医认定张惠慈死因为出血性休克,所以肢解时未断气)的张惠慈置于客厅,在地板上用购买的刀锯将其肢解成:头颅、胸腹部、膝盖以上的腹臀部、左右手臂、含膝盖的左右下肢共7块,分别装在5个塑料袋内。
过程中方金义因不敢看张惠慈眼睛,还用一条毛巾蒙住其双眼。而前面说了,张惠慈的两个女性友人都在梦中梦到她称自己被蒙住了眼睛,就连方金义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也是大吃一惊。
做完这一切已是晚上9点过后了,细心的方金义为免警方上门找到蛛丝马迹,或外出弃尸时因血腥味太浓被邻居、管理人员发现端倪,还特意花了近一个小时清理客厅以及浴室的血迹,随后便将5袋尸袋及装有棉被、刀锯、张惠慈衣物的塑料袋分批次搬上小车,经高速到桃园南坎的工地丢弃了上半身,接着将下半身丢弃在南坎溪州桥下。
随后,他又沿着高速返回至内湖-汐止交汇处的三重路分隔岛树林弃置头颅,血衣以及作案工具则在返回台北后丢弃在了桂林路消防队外的垃圾车内;
之后,方金义顺着环河快速道路来到万华区的河滨公园,误以为护栏下就是新店溪,便顺手丢下了断臂;
最后他再经高速到汐止,将左右小腿丢弃在汐止与平溪交界处的新台五线公墓内。
(警方在新台五线公墓寻找张惠慈尸块)
与警方打过多年“交道”的方金义当然也有详尽的“脱罪计划”,他找到林永贵和孙松龄,允诺给予每人5000元作为报酬,希望他们帮忙销赃。并告知林永贵,倘若警方追踪“走私品”找上门,就谎称那辆克莱斯勒小车也是帮他租借的。不知风险的两人见钱眼开,满口答应了下来。
只不过方金义始终找不到第三个愿意证明自己不在场的“证人”,无奈在被逮捕后就随口编了一个舞女“小乔”。也就是这个疏漏,让探员们坚信他在撒谎,林永贵和孙松龄有串供的嫌疑。
自4月22号开始,警方便沿着方金义指认的抛尸地点搜寻受害人残肢,但因为他说的地方都不准确,所以他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附近寻找。
原本探员们在公墓内搜寻了一天都没找到便决定收队了,可其中一名参与搜寻的入殓师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了之前大家休息的“大本营”就独自返回去拿,没想到就在公墓的山道边发现了一对小腿;
据方金义交代,除头颅以外其余尸块他都有用塑料袋包裹好后才丢弃,然而4月24日找到的左右小腿却没有塑料袋包裹,也未留有齿痕,排除了被野兽叼走的可能性……
这可能是因为方金义记忆错误或者撒谎成瘾吧。
根据方金义回忆,腹臀部被丢在了南坎的溪州桥下(下图②),可一直到近一个月后的5月9日警方才找到尸块,且发现地点是在基隆翡翠湾的沙滩上(下图右上角标注地点)。方金义原本是希望尸块顺着水流飘向台湾海峡,可没想到不久后热带风暴来袭,尸块就这么顺着洋流又漂回到人们视线中;
专案组4月22日在分隔岛树林遍寻不见头颅,研判是被清洁工装进垃圾桶运走了,但近十天都未有人报警,猜测应该是被垃圾站焚烧了,因此都未抱有太大寻回的希望。可在接到警方的通知后垃圾站想起,数日前的确有清洁工捡到一个血淋淋的“肉球”,不过大家都没有仔细看,误以为是被撞死的小狗,准备拿去焚烧。
谁知当天焚化炉居然出了故障,头颅就这么和一堆垃圾都被遗忘在了空地上,待焚化炉修好后大家也忘了还有一堆“垃圾”没有清理,警方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垃圾堆中找回了张惠慈的头颅……至此所有尸块一个不少都被找了回来。
据负责该案的时任台北刑事警察局第二侦队队长侯友谊(现新北市市长)采访时表示,头颅、下半身、小腿、血衣和作案工具被找到的时间居然全都是傍晚17点30分;
(当地市民在翡翠湾沙滩上发现张惠慈腹臀部)
一连串的巧合给案件增添了更多神秘的色彩,也令专案组负责人侯友谊印象深刻,更是有导演以本案为蓝本,改编了电视剧《华灯初上》,因此这桩恐怖的“尸体拼图”案至今令人印象深刻。
而尽管已经坦白了所有犯罪事实,自知难逃一死的方金义却想尽办法逃避死刑。他或是让狱友的女朋友伪造结婚证书,申请假释试图趁机越狱;或是向警方表示自己知道某位“狱友”是彭婉如等著名大案的真凶,以图得到减刑;又或者干脆直接翻供,称是被审讯人员严刑逼供才承认自己杀了人。
二审时他改变策略,否认了预谋杀人事实,试图以激情杀人为由减轻罪行。理由则是分尸用的刀、锯,都是他在傍晚发现尸体无法整个运出案发单元间,才外出购买的……
然而方金义在侦讯时就吐露了案发前自己去购买塑料袋、尼龙绳的犯罪经过,警方也找到那家出售尼龙绳的五金店,明确查询到他购买的具体时间为4月13日中午1点30分。
法院自然也未采信他的任何辩解,本案历经11年漫长诉讼,方金义6度上诉、6度维持死刑判罚,最终在2005年才告定谳。
谁知那段时间台湾民间的“废死团体”异常活跃,极力阻止执行死刑,台湾省的“法务部长”也拒绝签署死刑令。因此方金义在监狱里关了8年都没能伏法,甚至还接受保外就医资格,直到2012年才安详地病逝于医院……
两度犯下重罪却两度逃过法律制裁,并且如果没有第一次的“特赦”,之后就不会有张惠慈的遇害。因此这起分尸案一直被许多人诟病,更是数次引发了人们对台湾司法的质疑,可惜至今都没有任何官方说法,受害人的家属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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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小姐遭殺害分屍靈異頻傳 轎車內一張當票成破案關鍵
專挑舞小姐下手!見她一身貴氣起歹念借10萬遭拒成行兇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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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牌小姐一夜失踪,他惊见“掉下来的双手”吓得报警…28年前轰动全台舞女分尸案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2001年度第三九七九號
2000年度上更字第一七號
1994年偵字第九一八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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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青鹤,编辑: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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