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涉及12个省份新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政策消息,引发市场关注。多位地方政府人士及相关行业人士证实了上述信息。
作者:杜涛 
封图:图虫创意
导读
壹  ||据悉,只有少数领域被列入了“白名单”,其中包括市政领域的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等。
贰  ||各地正在研究文件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则涉及12个省份新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政策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多位地方政府人士及相关行业人士证实了上述信息。此外,公开信息显示,多地正在学习和落实由国务院印发的《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梳理政府投资项目。 
据悉,这12个省(区市)包括贵州、重庆、内蒙古等。政策要求,重点省份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再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调整相关政策。
一位来自12个省份之一的地方政府官员告诉经济观察网,他们目前正在按照政策要求对原定项目进行评估和筛查,以确定哪些项目仍在可投资范围内。
一位地方政府投融资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说,政策对这12省份政府投资影响较大,“几乎卡死了地方政府对无收益项目的投资”。该人士长期从事地方政府投融资咨询业务,其业务覆盖上述12省份的部分地区。他说,2023年四季度,市场就曾推测会出台类似的监管政策,地方政府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1月25日,中财—安融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告诉经济观察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形成与地方政府承担过多的经济建设职能,超出自身财政能力有很大关系。限制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实际上是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的一种措施。”
新政
上述地方政府投融资人士表示,上述政策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另一方面是严格清理规范在建项目。该项政策要求,12个重点省(区市)的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得在特定领域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涉及领域包括交通、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
据悉,只有少数领域被列入了“白名单”,其中包括市政领域的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等。
政策明确,对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施的重大政府项目、列入相关规划纲要的项目以及重建及提升救灾减灾防灾能力的相关重大项目等,可以按照原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除上述限制领域和上述重大领域外的其他新建项目,要履行更严格的项目审批手续,需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相关论证和审批。
上述地方政府投融资人士表示,在严格控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外,该项政策文件对在建项目也采取了分类管理的思路。
据了解,原则上可以续建的项目包括:项目总投资完成率超过50%,已依法合规落实后续建设资金,并视情况优化建设方案、压缩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完成率未超过50%,但经省级人民政府严格审核论证认为确需续建且已依法合规落实后续建设资金,并视情况优化建设方案、压缩投资规模的项目。
原则上应当缓建或者停建包括:项目总投资完成率超过50%但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缓建或者停建;项目总投资完成率超过30%但未超过50%的,原则上应当缓建;项目总投资完成率未超过30%的,原则上应当缓建或者停建。
此外,政策也强调要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稳妥做好停建项目善后处置工作,避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造成安全事故。
政府投资项目

据悉,该项政策监管的核心是政府投资项目。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作出了明确界定,即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该《条例》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此后,地方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法规也陆续出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方式和审批监管流程进行细化。例如,《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在投资形式上,多地政策中提出政府投资项目以直接投资为主,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据了解,目前,有关方面对本次政策中提及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尚未有明确的定义。
一位地方发改系统的人士认为,政策约束的对象可能是完全由政府财政预算投资的项目。理论上,有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如PPP项目,以及专项债项目可能并不在政策的约束范围内。
上述投融资人士则表示:“该政策主要限制的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对于那些有收益并且能够实现自我平衡的项目,政策的限制相对较少。然而,该文件并未提及专项债项目是否在限制范围内。”
从公开消息来看,各地正在研究文件可能带来的影响。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2024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意见等事项。会议称,“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维修改造项目、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项目,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让‘过紧日子’成为常态”。
一些地区已经开始按照政策要求注销部分项目。1月22日,重庆市巫山县发展改革委即发布了两条关于同意注销相关工程的批复,其中提及原因为:“国家关于《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政策调整”。
(图片来自:巫山县发展改革委官网)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在与上述政府投融资人士交流时表示,在新的政策约束下,其所在城市与另一个对标的大型城市的差距可能会进一步拉大,因为“另一个城市并不在12个重点省区市之列”。他预测,在叠加之前出台的限制城投融资的政策后,这些省区市的可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减少,能够吸引的资金量也相应减少。
一位地方基建咨询人士告诉记者,政策对部分地区的基建潮按下了“暂停键”。这一方面有利于政府集中财力,降低政府负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对相关省区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各主体短期内也会受到较大的冲击。相关企业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竞争力,并采取措施缩减开支,等待市场回暖。
不过,该人士认为,危机中也蕴藏着一些机遇。“由于政府投资缩减,可能会给企业投资项目带来新的机遇。倒逼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开放部分原先不愿意开放的行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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