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台湾省媒体报道,有一名现年29岁的陈姓警员,警察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台南市某分局。
陈某性别男,爱好女,长相帅气,通过交友软件先后与四名女性交往,分别是女护士、眼镜店女员工、空姐与女大学生。
可能因为时间管理不周,后来被空姐发现陈某还有其他女友。空姐原本还想挽回感情,但陈却继续暗通款曲,空姐于是联系到女护士,才知陈是劈腿惯犯。
二人愤然联手将陈某劣行发上网络,并质疑陈利用职权查询个人信息,偷拍性爱影片等等。据空姐自爆,陈某曾故意从后方偷拍2人性爱影片,时间长达47秒。
陈某后经法院两次审理,因为偷拍性爱影片、伪造文书等罪行被判刑八个月,又被惩戒法院判休职2年。
然而2023年,陈某又以警专毕业生身分通过了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被再次录取,并于去年1016日分配回台南某派出所实习,一度引发舆论热议。
因为有前科,陈某到职第一天就被约谈。陈表示相当珍惜第二次得来不易的机会,会用余生当一名好警察。
结果在两个月的实习期内,陈某因为守望勤务时未下车,在指挥交通时未准时到岗被处分,因此至去年12月15日实务训练期满时,表现未达考核标准,建议不录取。
警方表示,陈某目前已向公务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出申诉,目前仍继续待在原单位,若最终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话说,这幸亏是有值勤不下警车、不准时到岗这些违规表现,要是没有,岂不是警察又当稳了。判过刑的人还能报考警察,还能被录取,台湾的警察招录制度真是奇葩,需要早日回归,给他们好好调教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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