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余晖
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
公告提到,绥化市选出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孙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孙飚曾长期在水利系统工作,先后担任过黑龙江省引嫩工程管理处党委书记、省引嫩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副厅级),省三江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等职。
2016年,孙飚任黑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此后历任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绥化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等职,2021年任绥化市长。
2024年1月2日,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飚辞职的决定”:
鉴于孙飚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孙飚辞去绥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1月3日,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机构领导”栏目显示,此前担任黑龙江绥化市市长的孙飚已任黑龙江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
目前,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已删除孙飚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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