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美国移民局发布关于部分EB-1、EB-2和EB-3职业移民,在调整身份期间换雇主时的“支薪能力”要求的政策指南。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并适用于当天或之后提交的申请。
 更新政策指南: 根据《美国21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当受益人在I-140审理期间更换雇主,美国移民局仅审查从优先日到I-140提交时存在的事实来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支付能力”要求
关于“支付能力”,移民局在官网的指引中,分别就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具体可以参考:
需要确定雇主“支付能力”的职业移民种类:EB-1 (EB-1A除外)、EB-2(NIW除外)和EB-3
《美国21世纪竞争力法案》:允许部分职业应聘移民的调整身份受益人换工作或雇主,而无需提交新的I-140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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