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出头的李女士
经媒人吴先生介绍
和上海年过六旬的杨爷叔登记结婚
一年后夫妻便离婚
而李女士拿到离婚证后
却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
几人之间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媒人吴先生和李女士

曾签过一份结婚协议
开庭伊始
李女士的代理人就直截了当地
说明了他们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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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确认原被告
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
结婚协议及协议补充无效
二是判令被告,也就是媒人吴先生
返还原告李女士65000元
65000元是被告吴先生
当初“做媒”牵线的费用
不对啊
不是和六旬的杨爷叔结婚吗?
怎么结婚协议竟是
李女士和媒人吴先生
于2022年6月11日签署的?
再细看这份协议,约定了原被告之间办理结婚手续,以便原告将新生儿的户口落户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待新生儿户口办妥后,原被告之间再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约定办好上述事项,原告需支付给被告吴先生13万元的费用。
结婚只是为了给腹中胎儿

一个上海户口
这样看来,李女士并不是
真的要找个如意郎君
而是为了给自己腹中的胎儿
上一个上海户口
李女士和腹中孩子的父亲
只办了结婚仪式
没进行结婚登记
所以,当她听老乡说起
如果和上海户籍的男士结婚
新生儿就能落户上海时
就心动了
不久后,李女士怀孕了,她赶紧找到人脉广泛的同乡小琳让她找个单身的上海人来一出“假结婚,真落户”
对方很快就说人找到了,被告吴先生就是同乡小琳找来和李女士进行假结婚的对象。通过结婚达到给孩子落户的目的显然是要钻法律的空子,为了让彼此安心,于是就有了所谓的结婚协议
双方约定,在李女士生产前结婚,孩子出生落户后离婚,好处费13万元
最后变成和60岁杨爷叔领证结婚
可是协议到落实的时候
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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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被告吴先生在达成协议的时候
是已经结婚的状态
于是他表示愿意居中牵线
找个有上海户口的人配合李女士
就这样,吴先生找到了年过六旬的杨爷叔来救场。在吴先生的牵线搭桥下,怀孕九个月的李女士和年过六旬、素未谋面的杨爷叔到了民政局。
付了65000元,却落户失败
按照之前的协议,领证当天,由李女士的公公出面,通过银行转账向中间人吴先生支付约定的费用的50%,即65000元
结婚证领了,孩子也出生了,接下来就到了给新生儿上户口的环节了。李女士本来以为这就是走个过场、轻轻松松的事情,但是最后迎接她的是当头浇下的一盆冷水
户籍民警发现,李女士和杨爷叔的结婚情况存在异常,提出如果孩子要跟结婚证上的男方进行落户的话,需要一个亲子鉴定
显然,李女士拿不出亲子鉴定
于是
通过结婚落上海户口的事情
以失败告终
吴先生拒不退钱
李女士找到吴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65000元费用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一口回绝,原因竟然是好处费不是李女士转账给的,所以跟李女士无关。吴先生不还钱的理由很牵强,或许他仗着的就是李女士本身掺和进的就是不能见光的事
李女士表示
虽然事情没办成
但吴先生要收取一定的辛苦费
她也能理解
但一分不退,她无法接受
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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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女士一方拿出了转账凭证,并且让转账人也就是李女士的公公,录制了说明的视频,力证自己一方已经把好处费65000元转账给到被告吴先生
而被告吴先生则是证据一样没有,只能空口辩解。不过,他把李女士如何结婚的事情跟法官来了个竹筒倒豆子,说了个清楚明白
对于转账而来的65000元,吴先生也不否认,他表示钱是收过,他一分没动都在自己账户里,但是他对原告所说这笔钱是协议款项,坚决否认
一纸结婚协议

一场虚假的婚姻
一个没有落户上海的新生儿
原被告双方
互相指责、互相补充
让法庭彻底搞清了
一切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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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吴先生返还65000元
经过庭审,法庭认为原告和被告签订的结婚协议和补充协议,破坏了婚姻家庭秩序,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因此认为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因为无效的这个合同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对于被告一再坚持的亲属转账和本人转账的问题,法庭也进行了分析,做出了裁定。认为被告需将从案外人取得的65000元返还于原告
原被告以为
找到了户籍政策的漏洞
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落户不成
最终是对簿公堂
近年来
为了买房、落户
假结婚假离婚屡见不鲜
为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不过
在婚姻和购房、落户的过程中
应实事求是
以合法的手段进行
否则不但一地鸡毛
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案件聚焦(记者:钱浩明、编辑&视频:赵祎韫)
编辑:盛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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