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今晚聊一部新上映的——
《狗神》
正式上映之前这片已经铺开了大范围的路演,导演吕克·贝松和一些主创也到场和观众进行交流。
所以我们看到围绕这片引起的讨论很多也很杂,有人问导演这片和《小丑》是不是有些相似,有人好奇最后的开放式结局导演如何解读。
能产生这些讨论的原因是片子里掺入了很多命题:宗教、家庭暴力、变装皇后等等。这些命题交织极容易把一个东西变复杂。
但当我抛开这些内容试图去提炼片子的核心时,我发现的更多是一些简单纯粹的东西。
所以我不打算参与这些讨论,也不试图用复杂的视角去看这部电影,我只想聊聊片子里看到的那些简单的东西。
或许它们才能更加直指电影的核心。
一 
狗与人
电影被翻译成《狗神》其实是很容易被误读的。
误读成一个类似《小丑》那样的超级英雄电影,毕竟你乍一看简介和男主的特异功能设定——他可以指挥狗做任何事情,和狗狗们实现无障碍的交流——也会很容易有这样的理解。
我更倾向于,狗和神是分开的,中间是一个逗号,是《狗,神》。
片子在不断出现狗,也在不断出现神,二者中间还有一个桥梁,就是男主道格拉斯,他是人。
电影的叙事目的之一,其实就是在不断模糊这三者的边界。
比如道格拉斯自己,在他身上就反复出现十字架标志——被父亲击中后躺在地上的动作,以及最后一幕张开手倒在十字架的阴影上。
还有他被关进狗笼里,哥哥在笼子上挂了一张条幅,上面写着GOD,但从道格拉斯的视角看过去刚好是DOG。
以及他对人的爱,因为洗衣店的老太太对他很好,所以他愿意为了帮她不惜得罪黑帮;因为爱塞尔玛,所以他默默付出,收集起塞尔玛自第一场演出到功成名就以来所有的新闻剪报,在得知她已有丈夫时把愤怒宣泄向自己,也没有再打扰过她。
忠诚,无条件的爱,比起人,这更像是道格拉斯口中的“狗”的品质。
这种身份之间的模糊,我认为指向的是吕克·贝松这次想讲的母题,他理想中的人类关系。
我把这种关系界定为更贴近生物本性和自然的关系,他是一个更加没有被社会化过的人,他出生在一个暴力且封闭的家庭,在年幼时因为做错了一件事就被父亲关在狗笼里,与外界唯一接触的渠道是被堆积起来的几套陈旧杂志。
因此他并不知道所谓人类社会的规则,他遵循的规则是来源于生物本性的那一套自然法则。
在黑帮前来血洗时道格拉斯带领狗狗们反抗,造成了对黑帮的屠杀;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发现他偷盗珠宝带枪前来威胁他时,他指使狗狗们杀死了业务员。
他所犯的一切暴力不是为了私欲,而是为了生存,为了抵抗别人的侵犯,在这一套自然的逻辑下,他自身对这些因生存而生发的暴力是无动于衷的。
这就像是狗和人的差异被抹去了,但同时,这套法则又尤其像是上帝的视角。
比如他用狗狗们潜入富人家里进行盗窃,并把这种行为称之为对于人类财产的再分配,宣称弃儿总会用别的方式获得他应有的财产,他是站在神的视角来执行这一切的。
于是神和人和狗,成为了一体。
这样的关系让道格拉斯的行为与人类社会中为利益为私心甚至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去展开攻击和杀戮的方式区别开来。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与道格拉斯有关的一切都很纯粹,盗窃很纯粹,杀人很纯粹,救人很纯粹,爱人同样纯粹,甚至包括很多人解读的“变装皇后”的设计,我认为同样很纯粹。
道格拉斯因为被父亲射伤脊椎,只能借助轮椅生存,他几乎无法行走,无法拥有性生活,甚至无法依靠“正常”的工作获得在社会中生存的途径。
但是他寻找到了另一条途径,他从塞尔玛那里学会了表演和化妆,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他可以通过表演去变成另一个人,去忘掉一切现实,感受戏里那些美好的东西,他可以变成罗密欧、朱丽叶,变成国王或海盗,甚至只是一朵花。
他之所以成为变装皇后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在那里他更加意识到了身份的不重要,而忘记自己的身份让他感受到了美好,仅此而已。
导演把这一切都设计得如此纯粹,在道格拉斯作为变装皇后首次登台演出时,有一场让我非常感动的戏。
他在舞台上站着演唱完一首歌曲,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而同为变装皇后的两个同事看到他在台上大放异彩,在后台为他兴奋地尖叫鼓掌。
这场戏最后的重心甚至不是放在道格拉斯的成功上,而是放在了这两个同事对他成功时毫无保留的激动和祝福的态度上。
在这场戏里,我们仿佛同样抛弃了人类社会糟糕的现实,那些无处不在的暴力嫉恨疏离威胁,这是导演给出的最理想的图景。
二 
痛与爱
这两个词是这部电影的核心,整部电影其实就是在讲一个人面临伤害后,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道格拉斯自小经受家庭中来自父亲和哥哥的恐吓与暴力,到了社会中,他同样遭受到了自己的情感和身份在人类社会中的不容。
有一场典型的戏,在孤儿院里他爱上了教他化妆和演戏的社工塞尔玛,当塞尔玛登上百老汇的舞台,表演结束后他在台下想把花送给她,但他在轮椅上无法站起来,于是他想招手呼喊塞尔玛的名字,但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站起来挡住他的视线,他只能坐在轮椅上拼命鼓掌。
这场戏非常出色地把他无意中却也是随时会遭受到的失语暴力呈现出来,包括他为了养狗出去找工作,次次都被拒之门外,同样如此。
当一个人经受过如此多的痛苦和伤害,他之后的人生必定会面临一个选择,选择恨或者爱。
在吕克·贝松的电影里这从来不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是一个他用来表达理想与思想的问题。
比如他之前的《碧海蓝天》,相比于对人类的爱,杰克最终选择了大海和海豚,一旦翻开豆瓣评论区,到现在还能看到有人在骂男主“渣男”“烂男人”,骂女主“恋爱脑”。
还有《千星之城》,人类为了一己私欲毁灭缪星,面对数百万族人和自己女儿的惨死,缪星的国王以及残余的缪星人依旧在最后选择了原谅人类,拿回转换兽去过新的生活。
他不在乎那些关于幼稚、异想天开的评价,这就是他对爱的态度,在采访里他提到“正是因为我拥有爱,所以我才知道爱有多重要”,所以他让他那些缺爱的痛苦的角色去寻找爱,道格拉斯同样如此。
他先是去寻找曾经深爱的人,塞尔玛,在发现塞尔玛已经爱上别人,发现这个社会自始至终似乎对自己都没有爱时,我以为他会疯狂地展开报复,但是当狗狗对他释放出了自己的爱,他马上选择接纳了它。
电影里有一处不起眼的转折点,他带着被政府遗弃的狗狗们寻找到新的栖身地后,他们一起在屋子里做蛋糕。
道格拉斯坐在轮椅上,很自然地看着菜谱指挥狗狗们帮他叼来黄油和鸡蛋,但当狗狗叼来食物的那一刻,他突然愣住了,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它们完全能够理解他的意思,他们对彼此都是唯一的。
在这一刻,他感受到了来自狗狗们的爱,也是道格拉斯第一次感受到爱。
前段时间采访的时候我问了导演一个问题,我说您之前的片子比如《安娜》和《尼基塔》等,都是在暴力的环境下靠己身冲破牢笼,自我拯救,而这部片子里道格拉斯更多是依靠信仰才完成救赎。
等上映后重看,我才发现我错了,这种寻找爱的过程对道格拉斯来说就是一个自我拯救的过程,他在最后也依旧选择自己拯救了自己。
他因一场近乎屠杀的暴力行为被关进监狱,留给他的后路基本就是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但在电影的最后一刻,他在监狱里梳妆打扮,卸掉辅助走路的腿部支架,西装革履走出警局。
他艰难地迈步往前走,正如他说到他的脊椎里嵌着一颗子弹时调侃般的形容“只要我起身走路,就是在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最终他倒在了十字架的阴影下。
这是他最后一次扮演,扮演了上帝的角色,上百只狗狗从城市各处涌来围向他,他拯救了自己和这些狗。
配图/《狗神》预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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