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微博热搜排名第十,“美国女子遭家暴报警被警察击毙”。

话题发起者是观察者网,视频长度16秒,文字描述就三句话,“美国女子遭家暴报警求助,警察进屋后3秒连开4枪将其击毙,9岁女儿多次解释均被警察无视。”

热门评论画风一致,最高点赞已经过万。

其实海外资讯早就不像以前被官方媒体垄断筛选后再供应了,不用魔法上网,就可以直接访问福克斯新闻、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今日美国等网站。以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页上的这篇报道为例

案件12月4日晚发生于洛杉矶北部城市兰卡斯特(Lancaster)的一处住宅,报案电话录音显示,27岁女子芬莱森在电话里一边对一名男子大喊要求放开自己,一边告诉接线员对方不愿离开她的房子,需要警方立刻到场协助。
三名警察到场后,听到屋内传来打驾声,于是企图用脚踹开房门。后来报警人芬莱森打开了门,手里就拿着一把刀,而且开门就叫道:我要捅了他。于是警察们都拔出了枪。
芬莱特九岁的女儿也出现在她身边,不过芬莱特没说两句又进去了,警察们立即跟随进入,进门时还都特意还枪入套。
女警从左腰间拿出泰瑟枪
递给后面的男同事谢尔顿
九岁的女儿还在指着墙角的男子说他打了我
谢尔顿就再次拔出手枪,对准报警人连开四枪
但美国广播公司的新闻稿上写得很清楚,“芬莱森此时用一只手抓住前男友,另一只手还拿着刀。于是警员谢尔顿向她开了四枪,致其倒地”。

其他华文媒体上还有翻摄自油管的画面,警方显然放出视频时就用画圈和文字标注的方式,向观众明示了当时的紧迫性。从画面看,此时男方是举起双手没有武器的。
但是我们的媒体转载此事时,并不包括这些重要信息。至于“9岁女儿多次解释均被警察无视”,则不知道是从哪里看到的。

12月21日,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至少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过两亿。

男警谢尔顿目前已经停职,等待调查结果。虽然结果出来可能要很久,但凭看美帝警察视频刷出来的经验,谢尔顿和警方的辩护路径应该已经很明确了:在美帝,拿刀拿枪伤害自己敬请随意,可是要伤害别人那就不行
根据老编的高度精准概括,美帝警察如镇静剂,印度警察似强心针。再激烈的矛盾,警察来了你都要克制,不要乱讲话,乱行动。你克制不了自己,警察就会强行克制你,让你从狂躁状态转入镇静。
在美帝警察面前,既不兴撒娇,又不兴撒泼。你当着警察的面说“我不想活了”,这叫“有自杀倾向”,当着警察的面说“我要捅了他”,这叫“有伤人意图”;如果说这话时还拿着刀,这叫“有强烈动机和现实性威胁”。这名“遭到男友家暴”的报警女子,正是持刀开门并公开表示了"I'm going to stab him."
所以再当她一手持刀一手抓住前男友时,这就叫“迫在眉睫的危险”了。于是警察也没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是以“格洛克说服法”(也可能是“西格绍尔说服法”)瞬间让她彻底镇静下来。虽然警察当场实施了急救,但她被送到医院后还是宣告死亡。
由于死者是个黑人,同胞们又纷纷前来哀悼。不过场面看上去不大,毕竟“一不撒娇二不撒泼”的基本规则,美国人民都是从小经受训练的。至于家属索赔三千万,开多大的口那是家属的权利,要看法院最后判多少。而且不管此案最终判多少,“警察面前不许乱说乱动”的铁律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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