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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

近日,小编在微博上看到有律所开始用“免费试用三个月”的方式来推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帖子,原图如下:
推广的律师函件内称,该律所为新成立,律所合伙人锐意进取,决定打破上海律所法律顾问高收费、先收费常规。别的律所要先收十几万的法律顾问费,我们律所决定前三个月免费,您觉得不满意不用再付费。三个月试用满意后,每年仅需两万元就能聘请一个执业十五年以上的律师做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您要是对顾问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可以随时退费、随时解除合同。
▶▶另案链接:一律所因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
2021年5月26日长沙律协官网公布的《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不正当竞争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请求严某某律师代理潘某某诉刘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碍于朋友情面,严某某律师决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师担任该案刘某某一审程序的诉讼代理人。当日,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为5000元,至今未收到刘某某该笔律师费
调查组查证发现,肖某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正常履职,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该案诉讼标的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与刘某某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依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的相关规定,本案依照诉讼标的最低可收律师服务费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收费总额为5000元,属于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
最终律协认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被处分人收取了委托人刘某某的律师费用,故“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违规事项不能成立;被处分人构成“采取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进行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长沙律协的处理结果: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警告的行业处分;给予湖南XH律师事务所严某某律师警告的行业处分。
在该处分后面还附有《案件评析》,评析人最后认为,律所及律师无正当理由在收费标准以下收费吸引客户的行为严重背离市场价值规律,其结果将造成法律市场的混乱,使委托人无法正确的选择法律服务,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及时和合法的维护,另一方面其他律师由于受到低价收费的排挤无法获得案源,或将采取同种方式,其结果将导致律师业务素质的下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受损。 
南京大学法学博士梁庆曾对上述案件进行评论认为:律师费的高与低需要寻找一种平衡,收费太高损害大多数社会成员与小律师的利益,而收费过低又会导致恶性竞争与偷工减料,破坏律师行业的整体生态。
▶▶编后语:
那么,此种推广常法顾问“免费试用三个月”以及低价吸引客户的行为,是涉嫌不正当竞争还是市场行业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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