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7个月,争议巨大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12月25日一审宣判了:席某某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在审判之前,该案情便已经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强烈讨论,
当时网络上流行的说法是女方“婚骗”。
网友们认为女方是”婚骗“的理由,来自该案的关键词——
1、“订婚后在婚房内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
,以及流出的
2、“彩礼协议”
照片。

加上网友敏锐地捕捉到3、“经婚介机构介绍”,4、“认识3个月闪婚”这个不寻常的恋爱过程,
可以说,这4个关键词很不幸地被拼凑出了一场常规“婚骗”的典型经过
再加上有媒体为男方发声,因此当时大多数网友站男方。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案件诸多细节没有披露,不能全凭男方一面之辞就认定是”婚骗“而不是”强奸“,因此双方网友争执不下。
“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订婚发生关系后控告强奸”,”签订协议彩礼“。上述这4个关键词单拎出来一个都是时下年轻男女最关注的话题之一,所以这个案件的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正因此,12月25日一审宣判后,案件的审判长当日即接受记者采访,亲自下场说明审判的依据
这下舆论的走向彻底反转了!
审判长披露的依据补充了之前网友们讨论的种种疑问,比如男方单方面的发声是否全部属实,比如女方大多数时候的沉默是否心虚,这下全部自有分晓了。
审判依据披露后,网友们开始一面倒支持女方。
好,这里二八再简单梳理一下事情的全经过
今年1月30日,27岁的山西小伙席某某,在婚介机构的介绍下认识了24岁的山西女孩吴某某,随后二人建立恋爱关系。
5月1日,双方举办了 签约 订婚仪式,当日男方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并当场签下彩礼协议
5月2日,男方邀请女方到某小区参观二人的婚房。
进入房间后,男方提出要发生性关系,女方拒绝了,给出的理由也很明确,就是两人在交往之初女方就明确表态过的理由——拒绝婚前性行为。
但此时席某某竟然十分强硬,竟在不顾女方反抗的情况下,霸王硬上弓,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当晚女方第一次报警。
5月4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女方第二次报警。
5月5日,
男方被警察带走。

8月24日,该案件进行审但并未宣判结果。
12月25日,一审宣判:男方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法院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虽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登记结婚,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证据确凿,构成强奸罪。
同时,法庭还当庭澄清,网络上传播的女方“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双方是同居关系”……等等,皆是谣言,均不属实
至此,该案件算是告一段落了,我相信后边再反转的可能性是极小了,除非”事后“里面还有什么大文章。(当然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对不起,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为什么我会特别在意事后这个字眼呢?那是因为我们常说的仙人跳手法,就包含非常重要的事后表演戏码。
我还要特别声明一下,从目前我接收到的信息看,我的立场是绝对同情前述案件的女方并且强烈谴责男方的,我认为男方违背妇女意愿被判强奸罪是罪有应得。在这里,我仅仅是基于职业敏感或者说是职业毛病对社会上确实存在的另一种”仙人跳“行为进行解读,请读者们切勿跑偏。
这是一种当前很多富豪老板正在遭遇的套路,背后都有专业的人士在运作。
而且学名也不叫婚骗,而是骗奸
这种套路来实施的话,一般完全不用上升到结婚阶段,而都是在“约炮”阶段实施。而且针对的目标群体主要是一些有钱的富豪老板们,这伙犯罪分子背后一般都有一个组织严密的团伙。
首先,他们有专人物色有情感需求的富豪和老板,再根据富豪老板的兴趣爱好安排不同角色的美女与之接触,等待时机成熟,利用灌酒甚至是用上一些其它手段,让富豪老板在意识模糊之中和她们上床。

等这些富豪老板二天醒来,看了现场后,内心直呼要命!
原来,当晚这些美女带着富豪老板来到房间后,就半推半让富豪和自己发生关系,事后开始伪造现场,常见的比如用富豪老板的手使劲抓自己的身体,留下伤痕;比如在老板还没完全醉倒的时候在门口有监控的地方留下一些开门又被老板拉回的影像证据,证明自己是不情愿有反抗的。
不管如何,富豪老板看了现场,看了美女身上的伤痕,看了视频影像之后,肯定就知道这下自己糟了而此时,女方就以报强奸为名来威胁要钱了
可怜这些奋斗了大半辈子的富豪老板们晚节不保,要么被狠狠宰一笔,还被别人掌握了把柄,成为长期饭票。
那么这种套路会不会下放到普通人身上呢?其实不太会。这种专业团伙一般不会对普通人下手,原因一是敲不来钱,二是鱼死网破的话也会惹来警方调查。相比较而言,还是富豪老板们的胃消化能力更好,比较能吃的下黄连,又忍住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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