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频繁报道交通警察的大型执法行动。
为了打击乱过马路的行为,香港的交通警牟足马力,在全港范围内出动便衣警察。
到处蹲守监视,开罚单毫不留情,就是为了起到震慑全民的作用。
引得媒体们纷纷写出惹眼标题:“乱过马路被罚2,000港元”、“50分钟捉6人”。
刷到这些新闻,市民们确实有点怕了。
这不,笔者的朋友们最近茶余饭后都少不了互相提醒:
“今天有没有闯红灯?两千块!千万别闯啊!”
笔者也留意到,平时闯红灯的人似乎真的少了。
平时上下班总能看到这样的场面——左右看看没有车,凑够三五个人,就心有灵犀地一起闯红灯了。
法不责众嘛!
包括我自己,在香港生活惯了,被感染了那股子“着急”的病毒,走在路上步伐慢了都觉得浑身不痛快。
生平最喜欢的事就是趁着地铁“嘟嘟嘟”提示关门前以矫健的身姿冲进去。
再洋洋自得于自己的“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如果看到电子通知屏显示下一趟地铁是5分钟后,一定会忍不住“啧”一声。
香港的电梯文化是左行右停,也就是不赶时间的人乖乖站在电梯右边,空出左边让赶时间的人行走。

如果遇上哪位不懂本土规矩的游客提着笨重行李站在左边,挡住那条通道——
您往后看看,一定看到后面的人都皱着眉头呢。
至于要在红灯面前等上一分钟?那是万万难以忍受的。
既然左右都没车经过,何不忽略红灯,充分利用时间快步走过去呢?毕竟时间就是生命!
这个赶时间文化被香港长者们发挥得淋漓尽致。
平时在公园里悠闲坐半天那叫享受生活,但是在红灯面前蹉跎一分钟那叫摧残人生。
长者们灵活地迈着人字拖或者耐克鞋,轻车熟路地穿梭于各条马路上,如遇无人之境。
这绝不是笔者对本土长者的随意解读。咱们来看看交通意外的数据:
香港今年头8个月发生了71宗致命交通意外,为最近3年最高纪录。
其中44名死者是行人,65岁以上行人死者有27人之多。
9-10月,又有13名行人在交通意外中死亡。其中8名是65岁以上长者。
这比例堪称是惊心动魄。
再翻阅新闻材料看看:
今年8月13号至9月2号,某区交通警察们共票控了1785名乱过马路的行人。
其中四分之一是65岁或以上市民。
8月14号,某区交通警在一个小时内票控了10多名乱过马路的市民,当中又以老人为主。
记者好奇采访被票控老人们的心得,老人们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
老翁说:“下雨每个人都会心急过马路的啦。平时没下雨,我不会乱过的!”
老妇说:“我一时眼花,没看清楚灯的颜色。平时很守规矩的!”
每一个过世者悲剧背后是一整个家庭的长期悲痛。
在交通意外中,行人是最容易受伤的群体。但悲剧没轮到自己,就总怀着侥幸的心理。
香港在今年反复推动大型执法行动,为的就是一遍又一遍吓退违例市民,降低悲剧的发生率。
媒体的助攻宣传确实起了一定作用。
笔者昨天过马路的时候,听到旁边的婆婆拉住身旁的人,低喝:“两千蚊啊!”
疯狂出动的交通警总算是没有煞费苦心。
其实真正让市民们害怕的是便衣警。
毕竟穿着制服的警察往那一站,拥有丰富经验的市民们自然是知道不要往枪口上撞。
笔者家附近就有个交通警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位交通警一看就面相不凡,懂得出奇招。
他每天就潜伏在某闯红灯高发马路旁的大楼门口,大楼门口有个凹位,正好可以作他的掩护。
交通警站位图
他时不时伸出头望望那条马路,如果有目标,他便会立即跑出去执法。
占得这“地利”,他屡屡得手,让人叹为观止。
至于便衣警就更加难以防范了。
他们假装行色匆匆的路人,在你闯完红灯后,猛的拿出委任证,杀你个措手不及。
任凭你怎么捶胸顿足也无济于事了。
不过被逮住的行人往往不是痛心自己闯了红灯;
而是懊恼自己的眼力还是不够精,没能够甄别出披着便衣外壳的执法者。
其实,媒体的标题还是有些危言耸听的,并不是每位被交通警逮住的行人都得上缴两千块罚单。
两千块只是上限。
通常来说,交通警逮住一位交通违规者,会视情况决定只作口头警告还是正式票控。
有时候他们判断对方确实是无知犯法或者是初犯,会网开一面。
票控
被票控的“幸运者”不需要立刻交任何罚款,甚至不会收到任何通知。
但他们会在某一天在自家的信箱看到法院寄来的告票,通知上庭。
如果太紧张了不想上庭,可以写信给法庭,以书面形式认罪。
如果法庭接纳认罪,就会寄信通知到底需要罚多少钱。具体金额由法官来决定。
有些被票控的人决定耍耍小聪明,给交通警一个假地址,这样那封告票便不可能寄来自己家了。
但是法庭没有收到你的书面认罪,也没有等来你上庭。那恭喜,你会被“通缉”了。
这里的“通缉”不是大家想象中的贴大头像出来被公开通缉,而是你的信息会被录入警署系统。
如果撞上哪天警察在街上随机查身份证,或者出了什么事要去警署报案,就会被发现你是“通缉”人士。
那就不是罚款这么简单了。
如果只是初犯,罚款金额通常几百块,并不会罚最高上限两千块。
当然,笔者并不是在暗示大家“金额不高,该闯的放心闯”,只是想向读者展示香港执法的合理性。
这几个月,常在媒体刷到各警署、交通部开展大型的针对交通违例的执法行动,着实是煞费苦心。
但高强度的大型执法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资源,所以不可能长期执行。
就怕市民们蛰伏等待大行动一结束,就立刻恢复闯红灯旧习。
以侥幸心理贪图那一分钟的快感和便利。
今年行动
笔者胆子小,从不敢闯红灯。
但无知的我曾经以为在闪动的绿灯下争分夺秒地跑过马路是合法的。
所以每次都会如此挑战自我。
直到有一天,我和其他几位市民一起奔跑抢夺转红灯前的那几秒绿灯闪动。
有一位穿厨房工作服的阿姨比我还着急,可能是赶着去开工。
她试图从我后面朝前挤。但她绊到了我的鞋子,一个踉跄向前摔去。
这一摔刚好撞在了铁护栏上。阿姨一声惨叫,捂着眼睛,鲜血瞬间从她的手指缝隙中汩汩流出。
不知道是伤在了额头还是眼睛。我被吓到僵在原地。
附近的人已经涌过来尝试帮忙,有人立刻致电999。而反应过来的我慌到拔腿就跑。
之后的一个星期,我都陷在愧疚中无法自拔,一边担心阿姨的伤势,一边痛恨自己的落荒而逃。
我只能宽慰自己没有闯红灯做错事情,而她会得到及时治疗。
这件事给了我极大的心理阴影。
自此之后,笔者如果遇到闪动的绿灯,一定老老实实等它转红再转绿,再也不敢耍小聪明。
通过最近的媒体科普,我才惊讶得知在闪动的绿灯下过马路也是违例的。
一时之间回忆涌上心头,心情极为复杂。
有多少读者和我一样,不知道闪动的绿灯下也不能过马路呢?
大家又是否知道在十字路口前,即使两条垂直的马路同时变绿,也不可以在中间横过呢?
最近执法严格,各位都小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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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文 作 者/
土瓜湾小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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