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媒体上周刚报道了一起摩托连闯红灯不服拦截还袭警,结果在警察强力控制中意外身亡的事,这周又来了一起类似的。也是摩托,也是红灯违法右转,也是警车拦截不停,最后发生意外。这次虽然没死,不过也差不多了。
话说我国台湾省嘉义县法院,近日公布了一份民事判决。2020年9月11日 ,嘉义县义竹乡一名老汉骑着摩托车在红灯信号时违法右转,被一辆路过的警车看到。
驾驶警车的吴姓警察和同车女警职业精神发作,硬是要拦停该老汉,用台湾的执法术语叫“取缔”。跟上周的壮汉死亡事件一样,警车也是多次按喇叭、开启警报器、甚至大声呼喊停车,但老汉都不尿它。
虽然看不到视频,但可以猜想是男警开车女警喊话,肯定音质不够悦耳,态度不够宜人。因为那些喊话好听的地方,都是叫别人做什么别人就乖乖照做的。

其间警车还一度超车停在机车前方欲拦停,老汉都没停车,吴姓警察由此怀疑老汉“可能酒驾或是通缉犯”,于是将警车往前开后向右切换车道,两车因此产生撞击。(下图为美帝,图文无关)
结果才知,老汉竟然已经80岁了,这下撞成重伤,颅内出血、面部骨折、左侧第2至5肋骨骨折,因脑出血并左侧偏瘫,从此终身瘫痪、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需专人长期照护,且经医师评估,没有复原可能。家属事后向警局索要疗费、终身看护费、精神慰抚金等费用,请求赔偿800多万元。(此处文无关
地方法院判决认为,吴姓警察驾驶警车向前行驶同时由左向右靠,结果撞击老翁机车,属于“应注意而未注意”的过失。至于八旬老翁驾照已吊销还开摩托车,遇警察拦截时应停车而未停,则“同为肇事原因”。那个意思是,老头也不对,你警察也不对。
法院指出,警察行使公权力时因过失对民众的身体健康权造成了不法侵害,警察所属机关应依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家属开价800万略多,法院帮忙还了个价,判定警方应支付老汉214万元、其妻25万元,以及分别支付老汉的4名子女各15万元。
所以,这一死一伤的两件事都是起于摩托红灯时违规右转,不巧被警察看到,就硬是追上去想要“取缔”。
你说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就过去了吗,执法要灵活,不能一根筋的呢。
对于法院判决,警方表示将经内部开会及与律师讨论,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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