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虎
2023年12月15日,公众号“绵阳楼市”以《唏嘘!昔日“地王”,整容后再拍卖,地价大变……》为题,对一分为二的绵阳市经开区万达185号地块的拍卖情况进行了披露。分宗后的314号地块由绵阳某房产公司竞得,成交总价约5.09亿元,成交楼面价约3299元/㎡,溢价率为0%。
公众号“绵阳楼市”截图
文章称,时隔两年,昔日高价“地王”重出江湖,却是被“轻轻放下”,往日的风光不再。两年前,该公众号以《12.2亿元!约186亩!绵阳城南再添一个“巨无霸”项目》为题对该宗地所属的185号地块的竞拍做了报道。称“这宗地占地约185.72亩的巨幅地块,历时57分钟,185次举牌,最终被三汇房产以12.2亿元的总价、4105.55/㎡的楼面价斩获。”
该地块之所以再次被竞拍,原因就在于它和绵阳市的“扫黑大案”——曾建斌案有关。2021年9月,正是被告人曾建斌的绵阳市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汇公司)摘得该地块。两个月后,曾建斌被刑事拘留,后来被移送起诉。曾的公司购地未成,政府获得了高达2.44亿元的违约金。受此影响,该地块在闲置了两年后一分为二“重出江湖”,再一次被出售。
就在该地块被重新竞拍的一个月前,“曾建斌案”也迎来了一审判决,20名被告人的刑期最高达二十年。
01
地产大佬“涉黑” 一审判决获重刑
曾建斌,三汇公司董事长,绵阳本土知名开发商。2021年11月,曾建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包括卢善文、曾和平、冯定慧在内的近20名三汇公司管理人员涉案被抓。公诉机关指控曾建斌涉嫌犯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高利转贷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十多个罪名。
绵阳经开区万达185号地块。刘虎 摄
三汇公司在2021年9月7日摘得的上述地块土地价为12.2亿元,楼面价4105元/㎡,溢价率为25%。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款分两期支付,三汇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前,付清第一期土地款6.1亿元(含定金2.44亿元)。第二期6.1亿元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付清。
然而,2021年11月26日,三汇公司董事长曾建斌被刑拘。随后,多家银行单方面抽贷4.2亿元。本已准备好的第二期土地款因为曾建斌出事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随后,三汇公司以公司遇到不可抗力的重大变故,致使无法正常履约为由,几次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绵阳市政府申请暂停执行、中止执行上述合同,未果。
无奈之下,三汇公司主动申请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三汇公司应承担2.44亿元的违约金。2022年12月2日,三汇公司收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除合同通知书》,根据通知书内容,依法不退还三汇公司所缴定金2.44亿元。至此,三汇公司已实际履行了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了相应违约责任。
在三汇公司提出退地申请后,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扣除2.44亿元定金后,应返还三汇公司3.66亿元。后来因为其他项目抵扣了1.03亿元增值税后,还应退还三汇公司剩余的2.6亿元土地出让金。三汇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3月向主管部门提出退款申请,但是至今未果。
被退还的地块经过一分为二重新挂牌,今年12月15日,分宗后的314号地块再次进行了竞拍,也就是公众号报道的“重出江湖”。
曾建斌“涉黑”案一开始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南方周末》曾以《地产大佬“涉黑”记》为题对此案进行了全面的报道,《财新》则以《四川绵阳一房地产老板涉黑 其妻发帖质疑办案被行拘15日》为题报道了曾建斌的妻子陈思宇因为质疑办案机关被行政拘留一事(后来被转为刑事拘留,目前被指控涉嫌犯洗钱罪起诉)。
被告人曾建斌。受访者供图
2023年5月15日,绵阳市中级法院开始开庭审理此案。直到9月7日,历时4个月的庭审才宣布结束。据旁听了庭审的被告人亲属介绍,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曾建斌一直坚称自己无罪。
“说实话,今天的心情很糟糕,恐惧、沮丧、绝望、伤心、悲伤。各位合议庭,真的是冤枉啊。我进看守所到现在635天左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进,我到现在为止也搞不清楚,我哭的次数不低于1500次,增加了很多病。”
这是曾建斌在法庭上的发言,曾建斌陈述自己很冤,他说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这么久,始终不知道为什么进了看守所。虽然庭审持续了数十天,但是法院并没有把事实查清楚,该到庭的证人没有出庭,该调查的也没有调查。
绵阳中院公告。受访者供图
庭审结束两个月后,2023年11月8日,绵阳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虽然一审判决拿掉了公诉人指控的曾建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个罪名和一起“聚众斗殴”个案、一起“故意毁坏财物”个案,但是在被保留的罪名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然首当其冲。
法院判决:曾建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高利转贷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被告人的刑期从数年至十多年不等,其中卢善文的刑期最长,一审获刑十五年,包括曾建斌在内的前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中,有旁听人员完整梳理了历时4个月的每日庭审记录,字数总计达260万字。有多名资深法律界人士称,这创造了中国司法的一项记录,也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02
15人上诉,被告人家属向社会发布“上诉通告”
“漫长的庭审果然如预期只是走了一个华丽的过场。如此罔顾事实和践踏法律的结果,作为曾建斌等人的家属,表示极度的失望和愤怒。宣判结束,庭外哀嚎满天,晕倒啼哭,实乃活生生的人间悲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亲属在网络上撰文,表示对一审判决极度失望,并表示要提起上诉。据了解,本案一共有20名被告人,除了马上到羁押期限而将取保候审的少数几名被告人外,包括曾建斌在内的15名被告人向四川高院提起了上诉,诉请二审法院撤销绵阳中院的判决,依法改判无罪。值得一提的是,提起上诉的这15人中,有9人曾经认罪认罚。
三汇公司联合开发的原绵阳肉联厂宿舍项目陷入了停滞。刘虎 摄
被告人亲属撰写的《上诉通告》称,一审法院在去掉多个罪名和个案的情况下,众多被告人意外重判在认罪认罚量刑的上限,更有甚者远远超出认罪认罚的上限,他们对办案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了严重怀疑。
“如此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做法,彻底否定了坦白从宽、配合从轻的认罪认罚制度,令人毛骨悚然。”
“到底是老赖误导了司法机关,还是某些司法人员趁机捞取政治资源?”被告人亲属在文章里发出疑问。文章称,本案是“老赖”串联诬告误导扫黑部门转批线索和督办所致。
家属们在文中所说的“老赖”,指的是三汇公司的债务人何某廷、杜某贵、曾某成等人,他们曾向曾建斌方融资。借款合约到期后,何某廷等人多次失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无实际还款方案。离奇的是,他们反而去举报了债权人三汇公司。2021年,网络上出现了《曾建斌家族实施套路贷涉黑涉恶非法占有数十家企业土地》《绵阳惊现最强套路贷,多家企业被连环套》等文章,把曾建斌及企业推上了风口浪尖。
上述债务人的举报,被坊间视为“曾建斌案”的源头。
被告人家属称,通过漫长的庭审调查,“老赖”们的举报要么未予以立案,要么无一属实,无一入罪。通过细致的举证质证,“老赖”们所做口供明显虚假,系故意串联作伪证,至今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方周末》的报道里提到,“但其中一位举报人李某栋明确告诉南周记者,他从未举报过曾建斌”。
家属们认为,该案从源头就是错误的,本质上就是民事纠纷,对于刑事手段打击更是错上加错。
“我们的社会到底是需要曾建斌之类的实干者,还是那些不诚实守信、整天兴风作浪、需要给其擦屁股的老赖们?”家属们在文章里发出了这样的质问。
03
通过“枫桥经验”处理好的纠纷竟成犯罪事实
被告人家属在文章里称,一审法院判决多名被告人所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事实不符,案件并不具备“涉黑”案的特征。
比如,判决书在列举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时,指控卢善文、曾和平等多名被告人在2017年6月19日凌晨4时左右,组织人员强行将三汇装饰城商铺里值守的商户拖出市场,并焊接铁门、设立人墙,阻止商户进入,并对未搬离的二十余户商铺实施打砸、毁损。“曾建斌为保护组织成员,逃避刑事追究,利用威胁、利诱手段,迫使商户撤回报案,同时指使十余人先后到公安机关作伪证,致使该案长期未被处理,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办案秩序。”
对于这起“犯罪事实”的描述,被告人家属的说法完全不同。
家属撰文称,该起事件是因为少部分商家在和三汇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享有承租权,仍强占商铺。而且从这部分商户的行为来看,他们拒不搬离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经营,而是恶意阻挠施工,甚至是存有趁机索要高额补偿金的不法目的,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
三汇公司也对此进行了报警,但是警察并没有协助解决,所有协商手段、所有依法求助手段都用尽,也无法解决,无法施工。也正在在这种背景下,后面才会出现不得已自行拆除的行为。
“是谁打砸的?查不清。打砸哪20家商铺?查不清。20家商铺有哪些损失?查不清。”
文章称,纠纷发生后,绵阳市涪城区司法部门对此进行了调解处理,处理完毕后,还作为正面典型宣传。但是这些事实,法院都没有提及。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官方公众号文章表示,“门面租赁合同纠纷在工区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网页截图
笔者注意到,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的官方公众号“法治涪城”于2020年8月21刊发文章——《工区街道:店铺改造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对该起纠纷的解决进行了披露。文章称,三汇装饰城管理方启动对市场的改造升级,并于租赁户刘某等四人协商终止租赁合同关系。在拆除店铺的过程中,刘某等四人就各自店铺受到的实际损失问题与市场管理方产生纠纷,双方僵持不下,刘某等四人就此事不断信访。在接访过程中,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了纠纷,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
司法部门调解现场。图据公众号“法治涪城”
这样一起被司法部门圆满解决的纠纷,数年后被定性成了三汇公司的“犯罪事实”。
“司法部门调解处理完毕,是‘枫桥经验’的很好实践。现在从上到下都在频繁提倡、学习‘枫桥经验’。而把通过‘枫桥经验’处理好的事件拿来重新评价,就是‘打脸’这个政策精神。”一位被告人家属说,如此反转,那司法调解还能信任吗?“枫桥经验”还有用吗?
此外,被告人家属撰写的文章称,公诉人说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有阶段性特点,说2005年—2011年主要是为了攫取经济利益,致力于房产开发。换个说法,不就是忙着做生意吗?那如果曾建斌完全可以不通过实施犯罪活动,通过合法业务去“攫取”经济利益,还搞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目的是什么?
被告人的家属认为,全案发生纠纷的对象均为特定的,均为对方严重过错在先,根本就不存在无事生非,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判决书通篇避重就轻,关键问题模糊带过不敢明示,混淆视听,囫囵吞枣。
04
被告人及其亲属呼吁和争取二审开庭审案
一审宣判后,有15名被告人以“定罪量刑的事实和证据都有重大异议”为由提起上诉。多名被告人家属向多个政府部门提交材料,称曾建斌等人“涉黑”一案,属重大、复杂、影响力较大,且一审判决争议巨大,依法属于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理由包括:
众多被告人和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坚决上诉全案20名被告人,有15名被告人提起上诉,上诉率高达75%。
一审拿掉了几个“涉黑”的常规罪名,却仍执意为财重判通过细致庭审发现,为了构建“黑社会”,办案机关将企业经营近三十年中偶发的、已案结事了的零星民事纠纷和个人纠纷“拔高凑数”,重复立案和评价,强行与“组织犯罪”关联,移花接木公司架构,人为拼凑“四个特征”,本末倒置。拿掉了几个常规重罪和个案,更是印证在侦查和审查起诉环节的离谱与荒谬,指控体系已然崩塌。这样的“折中”判决,匪夷所思,难以服众。
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严重问题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期间,均存在触目惊心的问题,全案存在重大程序违法,存在公检法协作“作案”、有罪推定、不依法排非、人为删改同录等多个问题。
权威法律人士的中肯评价本案经来自北大、清华、人大、法大、社科院大学、西南政法等9位法律名校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论证,一致结论为:《起诉书》所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疑问;曾建斌等人根本不构成“涉黑”犯罪,三汇公司也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请求给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平等待遇的司法保护和公开公正接受审理的机会,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案能否得到妥善纠偏,关系到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关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政策真正落实,关系到绵阳乃至整个四川省的营商环境的建设。本案这种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的手段会严重动摇民营经济的信心。
多名被告人家属的诉求为,希望四川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查清案件真相,彰显公平正义。
“不求法外开恩,只求公平公正。”
在《二审开庭紧急请求信》上签名的部分被告人家属。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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