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今天中午公开征求意见了。

简单分析几条,你就知道为什么现在全行业暴跌,一片哀号了。


第十七条【禁止强制对战】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强制对战。

等于各种mmo游戏里你不能看到敌对阵营玩家就砍了。

影响更大的是某些SLG游戏,他们核心玩法就是基于强制对战PVP设置的,可能完全要改掉。


第十八条【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
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
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首充、周卡、月卡、签到,基本每家游戏公司都在这么设置。

这等于把国内这些游戏公司十年来已经跑通的一套商业模式全盘否掉了。而这套商业模型已经被验证是利益最大化的。

重新建立一套是可以,但还能不能支撑起现在游戏公司的流水、利润,能不能支撑他们的市值都得打一个问号。


而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则是要那些滚服靠大R充值养活的游戏的命。


第二十一条【技术测试规范】
在获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前,网络游戏运营单位进行网络游戏技术测试的,应确保网络游戏内容符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限额测试用户数不得超过2万,测试用户资料作删档处理。网络游戏运营单位应在每次测试开始前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报告测试游戏的名称、范围、测试周期、用户规模,并提供技术测试内容、账号和内容合法承诺书。
等于让那些以“内测”、“公测”名义打擦边球的游戏没法继续打了。


第二十五条【游戏币发放及交易企业规范】
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币发放和网络游戏币交易服务。

利空网易。


第二十七条【随机抽取】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抽卡是游戏利润的大头,不过这属于老调重弹。
……


其实单看这个文件,能看出制定的人是懂行的,打的都是游戏公司的七寸。而且很难说这些限制就错了,因为其中不少是大家反对的“氪金垃圾手游”的糟粕。


不过网络游戏属于流量变现能力最强的互联网产品之一,也是很多公司的基石。养活了上游下游一大堆企业。

在经济形势并不那么明朗的现在,要不要这样管理,让一大堆企业和个人面临收入锐减乃至失业的风险。让这些大型互联网企业股价暴跌,我觉得是值得商榷的。
就像现在都在骂预制菜,但如果突然出来一个文件,规定餐厅都不许用预制菜了。那餐饮行业也会感觉天塌了。
金融需要稳定的预期。
这种一个万亿级别的行业,因为一纸文件就要彻底改变的感觉,实在是和“稳定预期”毫无关系。
各种因素叠加,也就能理解为啥今天跌这么多了。
有人计算了,按照现在股价的跌幅,这个意见稿每个字价值3000万人民币。
因为消息一出,腾讯跳水,而网易跳得更厉害。
好多老熟人也沦陷其中。
可真是现代版一字千金啊。
现在公开征求意见系统里,已经找不到这个意见稿了。但出版署官网还有这个文件。
乐观的人解读为影响太大,所以撤回了。
悲欢的人则觉得不可能撤回,好像从来就没上过这里。
具体什么情况。
我们拭目以待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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