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启明鑫
摘要: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北交所IPO。公司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2022年5月26日公司股票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73706。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5,941.73万元,扣非净利润为3,722.66万元。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1-6月增加7,879.60万元,同比上升50.67%,主要因公司向俄罗斯销售呈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俄罗斯终端客户71家,其中实地走访7家,视频访谈35家。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铁拓机械相反,德基科技2021年收入同比上升13.27%、公司当年收入同比下降29.07%。发行人各期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643.57万元、11,220.39万元、11,938.75万元、13,065.79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0%、0.16%、0.8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均值为5.19%、3.93%、7.03%、9.01%;后续公司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铁拓机械”)申报北交所IPO即将上会,公司主要产品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公司是我国主要的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生产商之一。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主要功能为生产用于各级公路、道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中沥青路面施工、养护所需的沥青混合料,是筑养路机械中的一类必需产品。
公司曾于2020年9月申报创业板上市,经过两轮问询回复后于2021年2月3日提交撤回申请,IPO终止。2023年6月30日,铁拓机械申报北交所IPO获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17.46万元、4,885.35万元、6,341.53万元和8,416.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12%、21.38%、22.38%和30.07%,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5.26%、77.92%、86.63%和90.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94.26万元、5,164.14万元、6,678.69万元和7,286.31万元,金额较大,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0.40%、46.44%、56.59%和56.52%,主要系公司已发货但尚未完成安装验收的设备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2023年1-9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54,562.8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60%,负债总额18,298.4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1.85%;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7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05%。2023年1-9月实现净利润5,233.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3%。
一、2023年1-6月业绩大涨,主要为俄罗斯销售大幅增长,但终端客户实地走访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8.58%、39.90%、30.70%和47.57%,出口产品主要销往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对俄罗斯地区占比较高,分别达到14.02%、18.78%、19.28%和35.00%。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2022年1-6月增加7,879.60万元,同比上升50.67%,主要因公司向俄罗斯销售呈现大幅增长。2023年1-6月,我国对俄罗斯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出口金额为34,074.85万元,同比增长196.38%;发行人对俄罗斯销售收入8,070.65万元,同比增长182.99%。
OOO TTM(TTM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的境外贸易商客户,从2014年开始合作至今,报告期内均为第一大客户。OOO TTM长期专注俄罗斯沥青搅拌设备市场,且能够在当地生产罐体、料仓等配套部件,具备较强的配套和售后服务能力,从而与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优势互补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OOO TTM销售收入分别为4,756.93万元、4,478.96万元、6,790.04万元、8,070.65万元,2022年以来保持增长态势。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于2023年9月和10月对贸易商终端客户进行补充穿透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其中:对泰国Yongqua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永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浩新贸易有限公司的6家终端客户进行了补充穿透实地走访,对俄罗斯OOO TTM(TTM有限责任公司)的7家终端客户进行了补充穿透视频访谈,补充访谈确认金额占各期贸易商客户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0%、11.90%和15.69%。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俄罗斯终端客户71家,其中实地走访7家,视频访谈35家,实地走访及视频访谈客户数量占比为59.15%,金额占比为62.97%,终端客户无法实地走访主要受自然地理条件、客户信息保密等因素影响。
二、业绩大幅波动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相反
据问询,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4,448.60万元、24,434.28万元、35,941.73万元,各期收入变动率分别为14.02%、-29.07%、47.10%、50.67%,扣非归母净利润的变动率分别-5.18%、-72.49%、248.39%、290.21%,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发行人相反,德基科技2021年收入同比上升13.27%、发行人当年收入同比下降29.07%,发行人说明主要受下游客户需求放缓影响。
据回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基科技、南方路机、森远股份沥青混合料搅拌相关设备收入变动情况和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1、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发行人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基科技相反,主要系企业自身特点影响所致,主要原因包括:1)双方主要产品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属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存在一定生产销售周期,使得双方不同会计年度间确认收入的订单数量和金额存在一定波动;2)发行人在外销市场和国内再生设备市场存在一定优势,从而更好的抓住了2022年以来相关市场的发展机遇,外销收入增长幅度更大。
2、发行人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德基科技相反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发行人市场开拓决策失误影响:2021年发行人收入同比下降,德基科技同比上升,主要原因为2021年发行人在市场竞争中出现错误判断,放弃部分价格竞争较为激烈、毛利率较低的订单,导致收入下降。
(2)优势产品类型和国内外市场布局不同的影响:发行人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和再生设备以内销为主,原生设备以外销为主,而德基科技均内销为主。发行人在国内厂拌热再生技术市场和设备出口市场更具竞争优势。
随着国内厂拌热再生技术逐渐得到普及和认可,国内市场需求逐渐从原生设备过渡到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和再生设备,国际市场由于以发展中国家为主,道路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因此对原生设备的市场需求仍保持增长。2022年以来发行人由于优势产品类型和国内外业务布局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收入持续增长,而德基科技受国内市场原生设备需求下降影响,收入持续下滑。
(3)产品生产销售周期较长且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的影响: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发货、安装、调试验收时间受客户沥青拌合站的建设进度、场地条件,客户业务计划安排、下游路面施工计划等多种因素制约,生产销售周期较长且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进一步导致不同公司各期收入波动会存在一定差异。
与森远股份相比,除2022年森远股份由于审慎放弃分期回款项目导致收入下降,而发行人收入同比上升外,其他各期收入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与南方路机相比,其2021年收入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发行人下降幅度更高,主要系发行人单价较高的大型原再生一体式搅拌设备收入占比较高,个别订单未在当期确认收入造成较大影响。
三、二轮问询要求重新回答首轮多个问题
10月12日,铁拓机械收到北交所第二轮问询函,多个首轮问询被要求重新回答,分别包括:
(1)发行人在首轮问询回复中对公开市场价格比价时,仅选取一家公司进行比价,论证不充分。请重新回答首轮问询“说明通过融资租赁销售的产品价格与公开市场的公允价格的定价模式、实际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说明原因”。
(2)发行人在首轮问询回复中对主要项目的具体分析时,仅选取约收入占比20%的项目进行分析,分析不充分。请重新回答首轮问询“说明各期主要项目、跨期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开票时点,说明时间跨度存在异常的项目具体情况及合理性”,提高分析的项目数量及分析深度。
(3)重新回答首轮问询“2021年原再生一体式设备收入下滑、其他产品未受大幅影响的原因;终端客户融资租赁结算方式的收入下滑、普通结算方式收入未有下滑的原因”。
问询函还提到,请中介机构质控、内核等成员严格把关申报材料和回复文件质量,说明对申报材料及回复文件履行的质量把关工作流程、所提意见、解决情况及最终结论。
据披露,1、重新回答首轮问询“说明通过融资租赁销售的产品价格与公开市场的公允价格的定价模式、实际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说明原因”,部分回复内容如下:
目前,公开市场以及南方路机、德基科技、森远股份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单独披露其通过融资租赁销售产品的实际价格,因此,选取发行人融资租赁销售产品的平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相关设备的整体平均单价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融资租赁销售产品的平均单价,以及德基科技、南方路机、森远股份等可比公司相互之间产品平均单价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定制化属性较强,型号种类众多且差异较大,如按额定生产率或搅拌缸容量的大小可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设备,相同大小设备又可细分为从600型到5000型等不同型号,相同型号下又存在是否选配沥青罐、封闭除尘装置等不同配置的差异,从而导致不同公司设备单价存在一定差异,有合理性。
2、重新回答首轮问询“说明各期主要项目、跨期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开票时点,说明时间跨度存在异常的项目具体情况及合理性”,部分回复如下:
(1)主要项目的相关时间节点情况
按照销售收入金额大小顺序选取各期收入占比80%以上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统计并分析各期主要项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0.71%、80.55%、80.21%和80.92%,相关项目合同的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开票时点等不存在矛盾的情形。
部分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即发货、或发货时间距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一年,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短于3周或超过5个月,以及开票时间距收入确认时间超过半年等情形,逐项分析时间跨度异常原因具有合理性。逐项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2)主要跨期项目的相关时间节点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验收与发货不在同一年度的设备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569.96万元、4,044.12万元、7,470.88万元和7,315.0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37%、16.96%、21.21%和31.72%,其中2021年度跨期项目的收入金额较低,主要是由于2020年签单金额减少且四季度新签订单大多数尚未完成生产,使得2020年四季度发货量较低,2020年末结存的发出商品金额较小,导致在2021年确认收入的跨期项目金额较小。报告期内,按发货与验收是否跨期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各期收入占比80%的主要项目中发货与结转收入不在同一年度的跨期项目金额分别为6,005.78万元、3,637.04万元、6,516.33万元和6,395.94万元,占各期全部跨期项目的比例分别为91.41%、89.93%、87.22%和87.44%。
上述主要跨期项目合同的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开票时点等不存在矛盾的情形。部分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时间距离发货时间短于1个月或超过1年的情形,部分项目的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超过5个月,以及部分项目的开票时间距收入确认时间超过半年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3)时间跨度存在异常的项目情况
合同签订时间与发货时间的匹配性。公司与客户就设备配置、型号、价格等事项确定并签署销售合同后,公司与客户进一步细化技术方案,形成产品设计图纸,与客户达成一致后,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定金或预付款,组织生产和安排发货。
客户购置公司设备后,一般作为新建生产线等投资使用,因此发货时间会受到客户项目进度、客户投产计划、安装场地条件等诸多限制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具体项目发货时间较合同签约时间存在不同的间隔时长,公司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和客户密切沟通,发货之前均需要取得客户的同意。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数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即发货或发货时间距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①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即发货的情形
②发货时间距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
发货时间与验收时间的匹配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产品发货至客户验收一般在3周至5个月,上述主要项目、跨期项目存在1个验收的时间周期短于3周的项目,系客户基于使用需要而加快了安装调整过程;存在少量设备发货至客户验收的时间周期超过5个月的项目,主要系由于客户工程延期等导致设备使用计划推迟、天然气接通及客户锅炉使用审批手续尚未完成等导致验收调试延后、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备故障维修及客户验收程序繁琐等客观因素所导致,具有合理性。经客户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动要求其推迟设备验收时间的情形。
①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短于3周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项目中仅2022年度存在一个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短于3周的项目,系客户基于使用需要而加快了安装调整过程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②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超过5个月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项目中存在部分验收时间距发货时间超过5个月的项目,系受客户使用计划推迟、验收调试延后、客户验收程序等因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至2022年度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③外销收入确认时间距发货时间超过1个月的情形
发行人境外销售设备,由于公司不负责安装,货物发运并报关出口后确认收入,一般在发货后1个月内完成报关出口并确认收入。存在部分对客户7销售设备收入确认时间距发货时间超过1个月,主要原因为:部分订单采用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需运至内蒙古满洲里等海关再进行报关出口,在海关报关等待期较长;以及发行人对客户7销售均采用FOB或FCA结算方式,客户为节省运输费用而对部分规格较大的部件采用分批次报关等原因,导致报关出口时间较晚。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至2022年度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开票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的匹配性。发行人销售产品的单笔合同金额较高,一般按照合同签订时、发货时、验收时以及质保期满时等不同时期分阶段收取货款,境内销售通常根据客户要求在客户支付货款的当月或次月一次或分次开具发票,境外销售一般于报关出口的当月或次月开具发票。个别客户由于暂无发票使用需求,在付款或设备验收之后较长时间才要求发行人开票。发行人开票时间早晚取决于客户提出开票申请时间,不影响发行人按照客户验收或完成报关出口的收入确认时间。报告期内,存在部分项目的开票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间隔较长的情况,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客户申请进行开票,具体情况如下:开票时间距收入确认时间超过半年的情形
2020年及2021年度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主要项目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货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开票时间总体相匹配,部分时间相距时间较短或较长的情形亦具有合理原因,符合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4)执行周期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
报告期内的主要项目中多数合同执行周期与合同约定一致,存在少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形,主要系客户安装场地基础施工未完成、设备使用计划推迟、受阶段性特殊因素影响生产和安装,以及外销订单受海运舱位时间安排和客户付款时间等客观原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推迟发货或安装调试时间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执行导致与客户发生纠纷的情形。
上述主要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2023年1-6月确认收入的项目
2020年至2022年度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3、重新回答首轮问询“2021年原再生一体式设备收入下滑、其他产品未受大幅影响的原因;终端客户融资租赁结算方式的收入下滑、普通结算方式收入未有下滑的原因”。
2021年,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及原生设备、再生设备等其他整机设备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原生设备、再生设备收入金额较上期分别同比变动-63.51%、3.41%、-20.99%,各类产品呈现不同变动趋势。主要原因为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和其他产品面向的主要市场,产品属性特征不同,且所属大型设备制造行业产品销售周期较长,综合因素影响下导致不同产品收入存在一定波动。
(1)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再生设备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原生设备主要面向国外市场,因此受国内市场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再生设备相关收入下降,此外由于内销设备公司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销售周期较长,导致收入波动较大
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再生设备以内销客户为主,其中原再生一体式设备2021年、2020年内销收入占比分别100%、95.70%,再生设备2021年、2020年内销收入占比均为100%。
2020年,受国内阶段性特殊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2021年我国道路运输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交通运输公共财政支出同比下降,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同时由于内销设备公司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受客户安装场地条件等不可控因素制约,导致从产品发货到安装验收的销售周期较长,导致以内销为主的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再生设备收入出现下滑。
原生设备以外销客户为主,2021年、2020年外销收入占比分别71.88%、71.32%。公司在国际市场布局较早,品牌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较强,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多个国家或地区,受单一国家市场变动影响较小,虽然对部分国家收入受到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但整体仍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此外,由于外销设备公司无需承担安装调试义务,销售周期较短,受产品安装验收周期影响导致的收入波动较小。
(2)受下游客户需求、设备价格等产品自身属性特征不同的影响,原再生一体式设备与再生设备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的程度不同
再生设备一般为小型设备,客户主要基于改进已有原生设备、节约生产成本的考虑采购,同时其单价较低,且不需要新建拌合站,在已有设备上进行改造即可使用,因此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影响较小。
而原再生一体式设备主要为大型设备,单价较高,部分客户出于新建沥青拌合站的需要采购,项目整体投资金额更高,因此客户采购决策普遍更为谨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动的影响更大。因此,受2020年国内阶段性特殊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导致原再生一体式设备收入下滑幅度较再生设备更大。
公司再生设备与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在下游客户需求、产品工艺差别方面的差异对比如下:
(3)受签单时点、发货时点、销售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不同产品在各期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幅度,具有合理性
公司整机设备产品属于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定制化属性较强,安装调试复杂程度各不相同。由于公司产品是下游客户经营业务的主要生产设备,因此产品的发货、安装、调试验收时间受客户沥青拌合站的建设进度、场地条件,客户业务计划安排、下游路面施工计划等多种因素制约。
因此,公司与客户签订订单合同后,根据其要求安排生产、发货,再到设备安装验收的整个产品生产销售周期一般在2到8个月不等,生产销售周期较长且具有一定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各期确认收入的订单金额大小和数量不同,营业收入在不同会计年度间存在一定波动。
同时,由于原再生一体式设备单价更高,因此单笔订单能否确认收入,会对当期产品销售收入造成更大的影响,使其在不同会计年度间收入波动幅度更大,而再生设备、原生设备单价较低,销量较多,收入波动幅度相对较小。
四、第一大客户参股发行人,并在申报创业板撤回材料当年采购量骤减
据披露,2020年、2022年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西金租”)为发行人参股2.92%、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实现销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3.87%、4.59%、22.55%、8.92%,其中融资租赁方式交易对手方基本均为海西金租,2023年1-6月向海西金租销售额下滑,为1,500.00万元。
交易所关注到,请说明发行人对海西金租实现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8,096.90万元骤减至2021年(发行人申报创业板撤回材料当年)1,094.69万元的原因,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虚增收入等情形。
据回复,1、发行人对海西金租实现的销售收入2021年同比下滑的原因
发行人通过海西金租实现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原生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以下简称“原生设备”)、原再生一体式搅拌设备(以下简称“原再生一体式设备”)、沥青混合料厂拌热再生设备(以下简称“再生设备”)等整机设备以及破碎筛分设备。
2021年,发行人对海西金租销售收入较2020年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
(1)2020年和2021年,受客户采购需求放缓等行业不利因素影响,内销整机设备新签订单金额较2019年整体有所下降,同时在市场景气度较低的背景下,客户根据自身资金充裕程度、融资成本等综合因素考虑,融资租赁结算需求暂时放缓,部分会优先考虑选择普通结算方式,导致2020年融资租赁新签订单金额、数量大幅减少,使得2021年融资租赁结算确认收入的期初在手订单金额同期大幅减少4,447.78万元,是对海西金租销售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0年,受国内阶段性特殊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2021年,我国道路运输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20%,交通运输公共财政支出同比下降5.99%,客户下游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钢材等客户投资建设沥青拌合站所需物料价格上涨。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客户采购需求有所放缓,2019年至2021年,公司内销整机设备新签订单金额分别为23,083.48万元、19,103.43万元、13,811.19万元,同比2019年呈现出持续下滑状态。
在上述市场景气度较低的背景下,客户根据自身资金充裕程度、融资成本等综合因素考虑,融资租赁结算需求暂时放缓,部分会优先考虑选择普通结算方式,导致2020年融资租赁结算新签订单金额、数量进一步减少,同时部分上半年新签订单已在当期确认收入,使得2021年可确认收入的期初在手订单减少。
(2)2021年,受订单签订时间和产品生产销售周期影响,融资租赁结算的3笔新签订单均在下半年,均未能在当年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本年新签订单在当年确认收入金额同比大幅减少2,638.50万元,是对海西金租销售收入下滑的次要原因。
2、发行人撤回创业板上市申请与2021年对海西金租实现的销售收入下滑无关
公司前次创业板上市申报进程如下:
公司前次创业板撤回的原因为:公司前次申报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其中最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19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56.89万元,2020年1-9月净利润为3,753.73万元,均低于5,000.00万元。2020年下半年以来,IPO申请企业集中撤回案例较多,参考其他撤回案例净利润水平,以及当时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设立和开市交易情况,公司也相应调整了IPO上市规划。因此,发行人撤回创业板上市申请与2021年对海西金租实现的销售收入下滑无关。
3、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海西金租销售不存在第四季度和12月销售收入明显多于当年其他季度或月度的情况,除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1台破碎筛分设备由于安装较为简单、验收周期仅15天外,其他各年最后一个季度海西金租终端客户验收周期并未明显短于其他季度,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期末突击验收确认收入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通过海西金租实现销售按季度分类如下:
报告期各期最后一月,除2020年12月无销售收入外,2021年12月、2022年12月及2023年6月发行人通过海西金租实现销售的设备数量分别仅为1台,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84.07万元、369.91万元和646.02万元,金额较低。
4、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1)海西金租终端客户不存在根据发行人要求提前或延迟验收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海西金租均为境内销售,且均需经终端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与普通结算相同。发行人产品单价较高,终端客户对项目验收较为谨慎,一般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对向发行人采购设备的验收程序均符合客户的正常验收流程。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查阅了融资租赁销售的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验收单、收款凭证等原始单据,并对海西金租及全部终端客户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查看设备安装使用状况,确认海西金租终端客户不存在根据发行人要求提前或延迟验收的情形。
(2)对海西金租销售产品的终端客户安装验收周期不存在异常情形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海西金租销售产品的终端客户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50.67天、36.50天、49.45天和92.50天。其中,2021年平均验收周期较短,主要是本年通过海西金租销售4台设备中包含1台破碎筛分设备(销售金额84.07万元,占当年收入比例为0.34%),该设备由于规格较小、安装调试较为简单,因此安装验收周期仅15天,剔除该订单影响后,2021年平均验收周期为43.67天;2023年1-6月平均验收周期较长,主要系当期销售的2台设备由于其中1台中型原生设备因调试时间略长使得该设备验收周期为119天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海西金租实现销售的29台设备中,27台安装验收时间均在3周至5个月的正常周期内,2台设备验收时间短于3周,主要系1台再生设备(销售金额287.61万元,占当年收入比例为0.80%)由于客户基于使用需要加快了安装调试过程,1台破碎筛分设备(销售金额84.07万元,占当年收入比例为0.34%)安装调试较为简单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通过调节终端客户验收日期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形。
5、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虚增收入等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海西金租销售的设备均已发往终端客户指定地点,并由终端客户验收后投入使用,不存在销售退货的情形,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发行人向海西金租销售的设备均直接向终端客户收取20%至30%的首付款,并由海西金租支付设备余款,终端客户均按时足额向海西金租支付租金,不存在违约情形。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通过海西金租实现销售的设备,均已全额收回货款,且不存在利益输送、销售返利、商业贿赂等情形。因此,发行人在终端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不存在通过海西金租虚增收入的情形。
五、未对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被关注,结果会计差错更正
据披露,(1)发行人各期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8,643.57万元、11,220.39万元、11,938.75万元、13,065.79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0%、0.16%、0.84%;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计提比例均值为5.19%、3.93%、7.03%、9.01%。(2)发行人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主要选取南方路机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各期无订单支持的在产品、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738.12万元、477.67万元、477.67万元、249.13万元,未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比公司南方路机2020年、2021年无订单支持的在产品、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275.58万元、742.00万元,分别计提了118.26万元、639.19万元的跌价。(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为钢材、传动配套件等,报告期内市场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各期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007.76万元、2,341.77万元、2,421.80万元、2,035.03万元,存货跌价的计提比例分别为0%、0%、0.78%、4.32%,同行业可比公司南方路机的计提比例分别为5.83%、8.84%、9.37%、6.97%,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远低于可比公司。
交易所关注到,请发行人:(1)结合存货结构和库龄等相关因素,充分论证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2)谨慎测算如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计提跌价,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是否还满足发行上市条件。(3)说明关于存货跌价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错,并测算更正金额及比例(如有)。
据回复,1、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更正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各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差错更正前,发行人对于库龄三年以上且有领用的原材料视为可正常领用的原材料,未计提跌价准备;无订单支持的参展样机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6月30日均按照拟持有销售情况下以预计售价为基础进行跌价测试,经测试不存在减值风险、未计提跌价准备,未审慎考虑其无法销售而拆解回收的减值风险。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同行业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对库龄3年以上的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为0,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对于各期末没有明确销售意向的样机,按照拆解回收利用及废料处置的预计价格减去估计的拆解处置费用作为可变现净值,更正计提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更正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原材料:期末原材料主要为发行人根据生产所需主材进行的备料,属于无法匹配到销售订单批次的正常库存,主要原材料结存单价与市场价格相似;发行人对原材料是否存在跌价采用根据料工费比重测算原材料至完工发生成本,再根据平均毛利率水平预估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时综合考虑原材料库龄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对于库龄3年以上的原材料确定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为0。
(2)在产品:主要为尚未完工的待售设备,均有具体销售订单,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订单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少量无订单支持的样机(报告期内仅1台),按照拆解回收利用及废料处置的预计价格减去估计的拆解处置费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时综合考虑在库龄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对于库龄3年以上的在产品(如有)确定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为0。
(3)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均有具体销售订单,以该订单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库存商品:主要为期末已完工待发货的设备,均有具体销售订单,以订单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少量无订单支持的样机(报告期内仅3台),有明确销售意向的,以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无明确销售意向的,按照拆解回收利用及废料处置的预计价格减去估计的拆解处置费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时综合考虑库龄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对于库龄3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如有)确定其未来可变现净值为0。
2、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计提结果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28%、0.89%、1.14%和1.33%,各期计提情况列示如下:
3、会计差错更正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谨慎;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存货结构及库龄差异等相关因素所致,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更正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可比公司由于细分产品市场、生产采购模式、在手订单储备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存货结构、存货库龄、存货周转率、订单支持比例等也有所差异。这些差异导致可比公司之间、甚至同一可比公司不同年度之间需要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项目各有不同,实际计提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德基科技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各年度在12.49%至0.16%之间波动,森远股份计提比例在0.36%至15.25%之间波动。由于可比公司样本量仅三家,一家可比公司的异常波动对行业平均值的影响较大。
通过分析三家可比公司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项目,南方路机主要系3年以上长库龄、不良品仓及无订单支持或订单执行异常的存货存在较大减值;德基科技主要因推迟客户项目交付导致原材料及预制在制品滞销而出现大额减值;森远股份主要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导致路面就地再生设备存在大额减值等情况,发行人均不存在类似存货大额减值的情况。发行人各期末存货订单支持比例较高,库龄结构良好且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较小,因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4、按照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计提跌价,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仍然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
按行业平均比例测算的存货跌价准备,模拟调整各期报表净利润,模拟报表与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申报报表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对比如下:
发行人选择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的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之“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经过模拟测算,若发行人按照行业平均计提比例测算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4.87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43%,经营业绩仍然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
六、其他关注事项
1、期间费用率大幅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7.56%、8.23%、6.41%,可比公司为10.81%、13.23%、13.90%;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分别为6.92%、8.23%、6.41%,可比公司为7.78%、10.63%、12.25%。
请发行人:(1)结合服务区域、渠道、产品结构、人均薪酬等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管理费用的构成、人均薪酬及变化情况,说明管理费用率大幅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发行人说明2022年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将市场营销和业务拓展作为当年工作重点,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营销经验的销售管理人员。”但销售费用构成中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未见大幅增加。请发行人解释上述说法与财务数据的矛盾之处,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利益输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取多笔个人意向金的情况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收取多笔个人意向金的情况,如2022年其他应付款中包含崔向阳意向金60万元。请发行人:说明意向金的发生背景,由个人支付的商业合理性,个人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还是现金),说明各期发生大额意向金的实际客户名称,意向金退回和转为货款的具体金额和笔数,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变相资金占用等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范围、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并说明对发行人及其关联方银行流水的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范围、核查账户数量、取得资金流水的方法、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及核查结论。
3、再次申报北交所,存在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且部分为新设立公司的情况
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中,除海西金租和OOOTTM外,其余客户在各期均不重合。根据公开信息,2022年主要客户黑龙江省八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成立,宁波甬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成立;2021年主要客户江西先森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成立,武城县荣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成立、社保参保人数为3人。发行人说明,“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进一步扩产或连续投资多个沥青混合料拌合站项目的需求,其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采购的可能性较小。”
请发行人:(1)列表说明各期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社保参保人数、主营业务、合作历史、行业地位或市场占有率、向发行人采购设备占其总体采购金额的占比、客户性质(直销、贸易还是融资租赁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产品金额、数量及占比、采购发行人设备后的终端应用场景。(2)结合发行人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使用年限、客户平均使用和更换周期、发行人市占率、设备平均维修/质保次数、是否存在产品质量不符合客户要求而丢失客户、发行人业务特征、区域拓展规划、行业特征等情况,说明客户变更频繁的商业合理性。(3)逐个说明新设立公司、社保参保人数较低、无实缴注册资本等异常客户的合作背景、新设立即成为发行人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客户规模及设备消化能力与向发行人采购的金额是否匹配。(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稳定性,论证发行人客户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规律,论证客户变动频繁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5)统计分析金额分层、新老客户分布等情况,说明新客户的获取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存在期后大幅亏损或经营异常情形,现有客户的交易如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应对措施。(6)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经营业绩情况,客户是否有能力消化发行人销售的产品。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核查程序、核查范围、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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