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

深圳都市圈由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组成,都市圈面积约16273平方公里,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内部人员往来密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路网密度全国领先,要素高效流动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是协调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要素协同等一体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深圳都市圈各层次规划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要求,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展望到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规划》以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统一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和惠州为副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增长极的“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推动形成由深莞穗发展轴、深莞惠河发展轴、深惠汕发展轴、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为支撑的“四轴”区域空间发展体系。
《规划》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落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要求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关系都市圈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坚持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扩大都市圈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东莞惠州全域纳入深圳都市圈
深圳都市圈有多大?
深圳都市圈有哪些周边城市入圈成功?
深圳都市圈的发展定位是什么?
记者专门细致梳理了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
最新最全最干货的
深圳都市圈知识点一文全get!
深圳都市圈由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组成,都市圈面积约16273平方公里,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内部人员往来密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路网密度全国领先,要素高效流动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是协调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要素协同等一体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深圳都市圈各层次规划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要求,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展望到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规划》以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统一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和惠州为副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增长极的“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推动形成由深莞穗发展轴、深莞惠河发展轴、深惠汕发展轴、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为支撑的“四轴”区域空间发展体系。
《规划》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落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要求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关系都市圈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坚持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扩大都市圈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深圳都市圈十问十答来了

问:深圳都市圈有多大?
答:深圳都市圈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部,由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组成,土地面积约 16273 平方公里,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涵盖河源市和汕尾市部分区域。
问:深圳都市圈有多少人?
答:2022 年,深圳都市圈范围内常住人口 3415 万人。
问:深圳都市圈现有经济水平如何?
答:经济发展水平领先。深圳都市圈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2022 年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约 4.9 万亿元,分别约占全国和广东省的 4.05%、37.96%,人均 GDP 达 14.3 万元,经济密度约 3 亿元/平方公里。
问:深圳都市圈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先锋典范、开放包容的世界窗口。
到 2030 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
——都市圈集约化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深圳核心引擎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东莞、惠州整体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依托交通要道、向外放射的发展轴带基本成型,形成以中心城市为引领、发展轴带为支撑,各城市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区域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创新动力活力明显增强,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数量显著增加,深圳都市圈研发投入强度达 5%以上,都市圈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都市圈一体化联动更加有效。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 93%,1 小时通勤圈总体形成。
——都市圈国际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国际交往和合作水平不断提升,与港澳务实合作深入推进,与国际接轨的通行规则基本建立,国际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加速形成。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水平显著提升,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基本建成,民生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现政务服务跨城通办。
展望到 2035 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问:深圳都市圈总体布局是什么?
答:增强深圳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提升东莞、惠州副中心发展能级,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增长极,形成“一主两副一极四轴”的都市圈总体发展布局,实现中心引领、轴带支撑、协同联动。
深圳主中心:促进都市核心区扩容提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强化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引领带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强化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设以深圳为主阵地的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海港、空港为枢纽,高铁、城轨、高速公路为骨架,高效衔接国际国内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水平,对标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东莞副中心: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加快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打造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都市核心区,推动松山湖科学城、滨海湾新区、水乡功能区、银瓶合作创新区四大战略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城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之都。
惠州副中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培育壮大石化、能源、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支柱产业,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清洁能源中心,推进大亚湾经开区、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环大亚湾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稔平半岛能源科技岛等重大平台建设,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
深汕特别合作区增长极:创新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合作范例,高水平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功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和传递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能级,努力把合作区打造为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
深莞穗发展轴:以深圳为核心,依托广深港高铁、穗莞深城际、广深铁路以及广深、莞深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打造联通深莞穗的中部创新发展轴。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实施,加快深圳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燕罗先进制造业园区、九龙山先进制造业园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开放互通的区域创新体系。
深莞惠河发展轴:以深圳为龙头,依托赣深高铁、深惠城际、京九铁路、长深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联通东莞、惠州、河源,构建东北部产业发展轴。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打造深莞惠科技产业走廊。加快深圳坂雪岗科技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新桥东先进制造业园区、深圳国际低碳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国际食品谷、东莞银瓶合作创新区、东莞东部工业园、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惠城高新科技产业园、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深河产业园、深河科技园等开发建设,研究建设深河特别合作区。提升东江流域水资源供给保障水平,筑牢都市圈北部生态屏障。
深惠汕发展轴:加快建设深汕铁路、深圳外环高速支线、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联通惠州、汕尾,打通深圳面向粤东沿海的交通通道,构建东部沿海发展轴。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积极推进重要城市节点联动发展,加快推进环大亚湾新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大亚湾新兴产业园、深圳(汕尾)产业园、汕尾高新区等重要产业节点建设。以大鹏湾、大亚湾、巽寮湾、双月湾、深汕湾、小漠湾、红海湾等优质山海资源为依托,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依托深中通道、深珠城际(伶仃洋通道)、深圳至南宁高铁,加强与中山、珠海、江门等珠江口西岸城市合作,打造跨江发展轴。联通“澳门―珠海”发展极点,加强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放合作。强化前海片区与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联动发展,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着力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
问:深圳都市圈有哪些轨道重点项目?
答:一、“三横五纵”铁路格局
三横:莞惠城际,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塘厦至龙岗城际和中南虎城际,深大城际、深惠城际龙岗至前海段、深汕高铁和汕汕铁路。
五纵:穗莞深城际、深莞增城际、广深中轴城际(原常平至龙华城际)、深惠城际龙岗至惠州段、广深铁路。
二、城际铁路
加快穗莞深城际南延线、深惠城际、深大城际、深惠城际大鹏支线、莞惠城际小金口至惠州北段等项目规划建设,推动广深中轴城际(原常平至龙华城际)、深莞增城际、塘厦至龙岗城际、深珠城际等前期研究,谋划推动港深西部铁路(洪水桥―前海)、深圳东部地区与深圳第二机场(惠州平潭机场)的快速轨道交通、深莞惠三市跨市市域快线或市域(郊)铁路的规划研究。
三、高铁
东向积极推进深汕高铁建设,增强深圳核心区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快速联系。北向开展广州至深圳高铁新通道前期研究。西向加快建设深圳至江门铁路,推动深珠城际高铁通道功能研究。
问:深圳都市圈有哪些高水平实验室?
答:依托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等实验室,创建以高水平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集群。加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聚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深海科技等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
问:深圳都市圈有哪些跨区域产业组团?
答:河套―西丽湖―光明―松山湖创新产业组团;前海片区―滨海湾新区―翠亨新区临港临空经济组团;坂田―观澜―塘厦―凤岗―平湖电子信息产业组团;坪地―清溪―新圩绿色低碳产业组团;潼湖―银瓶创新区装备制造产业组团;龙岗―坪山―大亚湾―惠阳高端制造产业组团;坪山―龙岗―大鹏―惠城―博罗―龙门健康产业组团。
问:深圳都市圈有哪些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答:深圳都市圈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保持国内领先,2022 年外贸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额分别约占全国的 8.7%、5.8%。初步建成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滨海湾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等一批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问:深圳都市圈如何破解住房难题?
答:共建共享跨市域安居住房。优化都市圈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推动建立跨市域保障性住房建设合作机制。支持在东莞、惠州临深片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沿轨道交通建设大型安居社区,推动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市政配套设施协同发展,探索跨市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探索在临深片区共建人才社区,推动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

广东五大都市圈亮相

12月20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3—2030年,展望至2035年,为五大都市圈明确发展“路线图”。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大湾区办主任艾学峰介绍,广州、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分别由广州、深圳市政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函复,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衔接国家、省、相关地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的要求。
五大都市圈分别有哪些重点?
广州都市圈范围包括广州、佛山全域,肇庆市端州区、 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佛冈县,有关任务举措涉及清远英德市和云浮、韶关部分地区。规划提出构建以广州为中心,以广佛全域同城化为引领,深入推进广清一体化,带动肇庆、清远中心城区成为发展极,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全国高质量同城化示范区、全国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典范区。到2030年,广州都市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8%。
深圳都市圈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及深汕特别合作区,有关任务举措涵盖河源、汕尾部分区域。规划提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惠州为副中心,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先锋典范和开放包容的世界窗口。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93%。
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包括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全域。规划提出以珠海为核心,中山、江门、阳江作为发展极,提升珠中江同城化发展水平,提升珠中江阳协同发展水平,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基地、新时代高水平开放合作新高地、宜居宜业宜游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到2030年,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0%左右。
汕潮揭都市圈包括汕头、潮州、揭阳全域,梅州都市区为联动发展区。规划提出以汕头核心区为主中心,潮州、揭阳为两大重要增长极,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增长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的重要节点、均质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试验区。到2030年,汕潮揭都市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7%左右。
湛茂都市圈包括湛江、茂名全域。规划提出以湛江市城区为主中心,茂名市城区为副中心,空港经济区为极点,推动湛江协同茂名一体化发展,培育成为国家重大战略联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门户枢纽。到2030年,湛茂都市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约57%。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大湾区办主任艾学峰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深入解读规划文件出台背后的意义。
广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22年达74.79%
有条件有基础也有必要加快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
南方+: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多个都市圈发展规划相继获批。请问广东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出台,有什么样的背景?
艾学峰: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群是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而都市圈是城市群的核心,培育都市圈是促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这方面,党中央和国家已作出有关部署。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并主持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强调,要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合作。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指出,“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进而带动经济总体效率提升,这是经济规律”“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就“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
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围绕提升都市圈发展质量和现代化水平,探索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或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经国务院批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对有序培育现代化都市圈工作作出具体部署。2019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每年印发实施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中,均对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作出部署安排。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对广州、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2016年即已超过70%,2022年达74.79%,已进入城镇化成熟稳定阶段。经过多年实践,我省有条件、有基础、也有必要加快培育发展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等五大都市圈,进一步优化人口和经济的空间格局,增强珠三角、北部湾和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内生动力,形成区域发展新优势,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合力
培育发展都市圈是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南方+: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对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有哪些重大意义?
艾学峰: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视察广东期间指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总书记今年视察广东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我省城镇化虽然总体进入成熟稳定阶段,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动能亟须进一步提升。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我省顺应产业升级、人口流动和空间演进趋势,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合力,形成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新优势,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
首先,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广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都市圈是人才等创新要素最为密集的地区,是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集聚地,也是先进技术的发源地和应用场。2022年,我省五大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93.6%。推进五大都市圈建设,就是要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进一步提振都市圈经济,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打造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源、增长极。
其次,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广东参与构建强大国内市场的有效手段。都市圈是城镇化空间中人口最为密集的区域,消费群体总量大、收入水平高、消费能力强,是各类新消费的策源地,是引领消费升级的重要引擎。2022年,我省五大都市圈常住人口达1.08亿,占全省比重85.41%,居民可支配收入达5.8万亿元,占全省比重超过90%。培育五大都市圈,可以缩小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差距,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承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而激发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构建强大国内市场作出广东贡献。
再次,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广东推动高质量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当前,我省城镇化既面临着广深等超大特大城市过度聚集、发展空间不足等挑战,也存在中小城市动能不足和服务缺位等问题。加快五大都市圈建设,推动大中小城市有效均衡协同发展,有力促进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疏解到周边中小城市,形成产业分工协作格局,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有效提升我省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整体宜居度。
最后,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广东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都市圈的本质是高度融合的城乡生产生活空间,我省五大都市圈内农村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受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通过在都市圈内完善城乡融合空间形态、搭建城乡融合发展平台、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五大都市圈率先实现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同时,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有利于发挥珠三角核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沿海经济带加快建设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主战场,促进北部山区绿色生态发展。
既注重一体化、也注重差异化发展
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南方+:在编制我省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的过程中,有哪些总体考虑?
艾学峰:我省编制实施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就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城市群、都市圈的重要指示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部署;全面体现国家城镇化空间格局中对于珠三角城市群、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和北部湾城市群的各项部署,突出五大都市圈对相关城市群的支撑带动作用;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佛山、东莞市加快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增长极。
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编制共同体现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是注重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培育发展五大都市圈,是在不改变各地现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前提下,打破行政边界的市场壁垒,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集聚,围绕国家要求的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统一开放市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六大领域部署重点任务,突出一体化同城化发展,推动各都市圈协调协同发展。
二是注重差异化发展。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各都市圈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应立足各都市圈的发展实际,差异化确定目标、定位。广州、深圳都市圈以广州、深圳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带动周边城市加快发展,培育成为代表我省乃至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现代化超大城市型都市圈。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都市圈由经济体量相当、经济联系较紧密、一体化同城化趋势明显的若干城市构成,以珠海、汕头、湛江为中心分别带动珠江口西岸和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加快发展,培育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是注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广州、深圳和珠江口西岸都市圈规划,致力于拓展珠三角发展腹地,辐射带动清远、云浮、韶关、河源、汕尾、阳江等粤东西北地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以汕头和湛江为中心推进汕潮揭、湛茂都市圈规划建设,打造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增长极,促进和支撑粤东粤西地区两翼齐飞,推动全省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
四是注重互动融合发展。五大都市圈发展不是孤立的、割裂的,是统一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下的联动发展。在编制规划时注重加强广深双城联动,推动广州、深圳都市圈的全方位合作;推动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都市圈主动承接广州、深圳都市圈的辐射带动,加快构建“核+副中心”动力机制。
(内容来源:南方+、南方经济智库 记者:崔璨 吴哲)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
前言
深圳都市圈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部,由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组成,土地面积约 16273平方公里,2022年常住人口 3415万人,规划有关任务举措涵盖河源市和汕尾市部分区域。深圳都市圈各市同属东江流域,历史同源、地缘相接、人文相亲,经济发展动力强、创新活跃度高、城镇化高度密集,具备建设现代化都市圈的良好基础。
规划建设深圳都市圈,推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调研提出的“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做优做强珠三角核心区”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具体行动,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具有重大意义,将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重要支撑。
本规划作为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函复,是协调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要素协同等一体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深圳都市圈各层次规划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 2023―2030年,展望至 203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都市圈协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从更高起点上谋划深圳都市圈建设,是顺应新趋势、抢抓新机遇、拓展新空间、实现新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第一节 发展基础
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关联度高,人文往来密切,发展空间广阔,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具备建设都市圈的良好基础。
经济发展水平领先。深圳都市圈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2022年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约 4.9万亿元,分别约占全国和广东省的 4.05%、 37.96%,人均 GDP达 14.3万元,经济密度约 3亿元/平方公里。
科创产业协同高效。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都市圈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培育了华为、腾讯、OPPO、vivo、 TCL等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初步构建以电子信息产业和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世界级产业集群。2022年,都市圈专利申请量达 478638件,专利授权量达 348968件。
基础设施基本联通。都市圈高速公路里程近 2500公里,路网密度全国领先,边界各类对接道路超过 40条;内部人员往来密切,城际日均出行人数约百万人次,开通跨市公交线路 41条,要素高效流动格局基本形成。
开放先行优势明显。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保持国内领先, 2022年外贸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额分别约占全国的 8.7%、5.8%。初步建成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滨海湾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等一批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跨市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各市已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审议了交通运输、生态环保、产业合作、民生事业等领域重点合作事项 200项,签署合作协议达 28项,建立了重点领域合作机制,推动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对接。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受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约束,深圳都市圈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区域资源统筹配置能力有待增强。深圳、东莞两市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都市圈跨市就业生活人口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保障存在短板,周边城市支撑服务中心城市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各市交通、产业等规划衔接力度仍需加强。
跨市域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健全。推进区域协同和项目实施的协调机构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跨市域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政府间合作协议约束力较弱,跨市域重大项目协调难度较大。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有待提升。城际铁路和跨市轨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工程推进仍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同时,存在轨道规划与线路经过城市的规划衔接不足、市政配套缺位等问题,导致建成运营后客流支撑不足,影响城际铁路整体效益。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紧紧抓住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重大历史机遇,破除发展不平衡和行政、市场壁垒带来的挑战,推动都市圈加快发展。
参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深圳都市圈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深圳都市圈将深入贯彻国家、省统一部署,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探索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重要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速推进,为深圳都市圈发展拓展新空间。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日益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铺开、纵深推进,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快建设,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携手港澳深度发展,为都市圈在扩大高水平开放、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领域深化改革、率先突破创造条件。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为深圳都市圈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圳都市圈创新资源集聚,产业基础雄厚,新科技产业革命加速演进,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都市圈构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带来新动能。
同时,都市圈处于“两个前沿”,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挑战更为直接,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问题凸显。深圳都市圈需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四节 重大意义
规划建设深圳都市圈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有利于深圳、东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圳都市圈建设将进一步发挥深圳核心引擎功能和超大特大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与周边城市同城化发展,推动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促进东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联动惠州等地建设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梯次配套的产业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
有利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区域协调发展体系探索经验。深圳都市圈建设将进一步发挥深圳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深圳、东莞、惠州三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建立区域产业、职能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有利于环珠三角地区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融入珠三角,为特区带动老区、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道路作出探索和试验。
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圳都市圈有利于推动各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开放新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
第二章 总体要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圳都市圈各市乘势而上、起而行之、感恩奋进,率先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以及深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 “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以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统一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全国领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努力创建区域协调发展范例,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支撑我省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服务全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在都市圈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在都市圈政策引领、空间开发管制、公共资源配置、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和调控作用,建立更加有效的都市圈协调发展机制。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统筹都市圈整体利益和各市比较优势,强化深圳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东莞、惠州的产业基础优势,强化跨市合作,突破行政壁垒,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创新驱动、产业协作。整合都市圈创新资源,促进人才流动和科研资源共享,强化产业专业化分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共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民生优先、服务共享。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推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衔接,构建均衡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交通先行、互联互通。统筹跨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协同推进能源、水资源、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都市圈一体化资源要素保障。
绿色发展、生态共保。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提高土地等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共同加强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格局,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都市圈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寄望深圳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赋予深圳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要求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圳都市圈各市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努力将深圳都市圈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增长极、高质量发展先锋典范、开放包容的世界窗口。
到 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
——都市圈集约化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深圳核心引擎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东莞、惠州整体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依托交通要道、向外放射的发展轴带基本成型,形成以中心城市为引领、发展轴带为支撑,各城市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区域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更加完备,创新动力活力明显增强,联合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数量显著增加,深圳都市圈研发投入强度达 5%以上,都市圈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都市圈一体化联动更加有效。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 93%,1小时通勤圈总体形成。
——都市圈国际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国际交往和合作水平不断提升,与港澳务实合作深入推进,与国际接轨的通行规则基本建立,国际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加速形成。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水平显著提升,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基本建成,民生服务共建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现政务服务跨城通办。
展望到 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第四节 总体发展格局
增强深圳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提升东莞、惠州副中心发展能级,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增长极,形成“一主两副一极四轴 ”的都市圈总体发展布局,实现中心引领、轴带支撑、协同联动。
一、构建“一主两副一极 ”功能区
深圳主中心:促进都市核心区扩容提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
力,强化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引领带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强化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功能,加快建设以深圳为主阵地的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以海港、空港为枢纽,高铁、城轨、高速公路为骨架,高效衔接国际国内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水平,对标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沙头角深港国际消费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东莞副中心: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定位,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加快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打造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 “三位一体”都市核心区,推动松山湖科学城、滨海湾新区、水乡功能区、银瓶合作创新区四大战略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城市、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先进制造之都。
惠州副中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培育壮大石化、能源、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支柱产业,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清洁能源中心,推进大亚湾经开区、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环大亚湾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惠州新材料产业
园、稔平半岛能源科技岛等重大平台建设,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
深汕特别合作区增长极:创新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合作范例,高水平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规划建设,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功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和传递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能级,努力把合作区打造为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
二、形成“四轴”支撑的区域空间骨架
深莞穗发展轴:以深圳为核心,依托广深港高铁、穗莞深城际、广深铁路以及广深、莞深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打造联通深莞穗的中部创新发展轴。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实施,加快深圳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燕罗先进制造业园区、九龙山先进制造业园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开放互通的区域创新体系。
深莞惠河发展轴:以深圳为龙头,依托赣深高铁、深惠城际、京九铁路、长深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联通东莞、惠州、河源,构建东北部产业发展轴。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打造深莞惠科技产业走廊。加快深圳坂雪岗科技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新桥东先进制造业园区、深圳国际低碳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深圳国际食品谷、东莞银瓶合作创新区、东莞东部工业园、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惠城高新科技产业园、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深河产业园、深河科技园等开发建设,研究建设深河特别合作区。提升东江流域水资源供给保障水平,筑牢都市圈北部生态屏障。
深惠汕发展轴:加快建设深汕铁路、深圳外环高速支线、惠州稔平环岛高速公路,联通惠州、汕尾,打通深圳面向粤东沿海的交通通道,构建东部沿海发展轴。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积极推进重要城市节点联动发展,加快推进环大亚湾新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大亚湾新兴产业园、深圳(汕尾)产业园、汕尾高新区等重要产业节点建设。以大鹏湾、大亚湾、巽寮湾、双月湾、深汕湾、小漠湾、红海湾等优质山海资源为依托,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依托深中通道、深珠城际(伶仃洋通道)、深圳至南宁高铁,加强与中山、珠海、江门等珠江口西岸城市合作,打造跨江发展轴。联通“澳门―珠海”发展极点,加强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放合作。强化前海片区与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联动发展,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着力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
第三章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统筹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作用,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管理协同的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深圳都市核心区半小时通勤圈、都市圈 1小时通勤圈建设,打造便捷、智慧、韧性都市圈。
第一节 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
完善都市圈轨道服务网络,有力支撑都市圈 1小时通勤圈建设,形成深圳都市圈与周边省份主要城市 3小时出行圈、 8小时国内主要城市群出行圈。
打造多向贯通的对外铁路通道格局。加快建设以深圳为中心,东莞、惠州为支撑,向河源、汕尾延伸,多向放射、内部成网、互联互通的国家高快速铁路通道。东向形成快捷连通粤闽浙沿海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的沿海、内陆双通道,北向形成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新通道,西向加强与北部湾、滇中、成渝城市群的联系,南向加强与香港的轨道交通联系。
构建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都市圈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加快“三横五纵”骨干铁路建设,新建城际铁路配套动车所、客运站等基础设施,推进跨界地区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服务的规划研究。完善临深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提升对跨区域组团的服务水平,打造 1小时通勤网。
探索都市圈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一张网”。以市民出行便捷、运营管理高效为目标,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融合建设,并做好与城市轨道交通衔接协调,构建运营管理和服务“一张网”。鼓励各轨道运营主体试行联网售票一网通、轨道交通“一卡通”,加快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技术应用推广。
简化客运枢纽内运行流程,推进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间安检互认。大力推行轨道站城一体化开发。按照站城一体、产城融合、开放共享的原则,推动实现综合交通枢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用地空间管控。加强交通枢纽、重要站点、口岸地区的综合开发利用,推进西丽、机场东、光明城、罗湖口岸/火车站、前海、皇岗口岸、清水河、坪山、深圳东、五和、大运、平湖、深汕、东莞中心、虎门、滨海湾、东莞、东莞东、东莞南、东莞西、松山湖、惠州南、惠州北、惠阳、汕尾、陆丰、河源东等枢纽及站点的站城一体化开发。鼓励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功能的混合开发,推动职住平衡。
第二节 打造一体化的枢纽体系
强深圳都市圈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强化深圳枢纽门户地位,加强与东莞、惠州的衔接,提升各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建立协同联动的国际航空枢纽体系。以深圳机场为主枢纽,发挥惠州机场作为深圳第二机场的功能,强化惠州机场货运功能,协同建立以枢纽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为一体的都市圈航空枢纽体系。加快构建深圳机场面向亚太、辐射全球的航线网络,加速拓展国际全货机航线,至 2025年机场国际航线增加至 100条左右。推进惠州机场改扩建,加强与国内主要节点城市的航空联系。规划建设汕尾机场。完善通用航空服务体系,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
优化都市圈港口群功能布局。加强都市圈内各城市港口合作分工,形成以深圳港为国际枢纽海港,东莞港、惠州港、深汕小漠港、汕尾港等共同支撑的都市圈港口群。复制推广“盐田―惠州”和“蛇口―顺德”港口企业间合作模式,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实现一体化监管。深化都市圈港口信息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同拓展国际海运市场。加强建设深圳港进出港铁路,共同推进珠三角地区内河港口建设,以资本等市场化手段为纽带强化港口间合作,完善深圳港水水中转、海铁联运等服务体系。加快深圳客运码头建设,规划深惠汕客运航线网络,构建更具竞争力的海上旅游线路体系。推动东江航道扩能升级,加快构建都市圈内河航道体系。
共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物流枢纽。发挥宝安国际机场作为深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宝安西部公路物流枢纽,完善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跨市物流设施共建共享,发展多式联运和共同配送。推动深圳市平湖南综合物流枢纽一期项目建设,提升深圳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影响力。积极参加国家物流枢纽联盟建设,深化建设空港型、港口型、商贸服务型和生产服务型等多类型的物流枢纽体系。
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高铁枢纽体系。建设以深圳为中心、服务均衡的都市圈高铁枢纽集群。深圳形成以深圳站、深圳北站、西丽站和机场东站为主的铁路客运枢纽体系,强化深圳北站都市圈主枢纽功能,重点加快西丽、机场东枢纽建设、坪山站、光明城站的改扩建工程建设,谋划提升坪山站能级。东莞市加快建设铁路客运枢纽体系,重点谋划东莞中心站,推进东莞南站、滨海湾站的建设及虎门高铁站改扩建。惠州市重点推进赣深铁路惠州北站、广汕铁路惠州南站以及厦深铁路惠阳站综合枢纽规划建设。
第三节 加强城际干线公路建设
建设以深莞惠为核心辐射河源、汕尾的高速公路网,统筹跨界路网及客运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快捷连通的一体化干线公路网络。
完善“九横十二纵”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建设客货运协调一体的干线道路通道,实现各市中心区、主要功能区直连通达,提升都市圈内高速公路通勤效率。横向打通深圳都市圈东西向及跨江快速联系通道,增强都市圈对珠江口西岸和东部沿海的辐射支撑。纵向强化深莞、深惠间快速联系。
加强边界地区路网对接。统筹跨界路网的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深莞惠三市跨界道路的规划衔接,推动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规划建设,推进跨界普通国省道的升级改造,完善城市边界地区主次支路衔接,构建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跨界路网体系。强化协调对接,成立都市圈路网一体化协调机构,推动建设时序、道路等级、设计标准等统一衔接。
完善公路客运交通运营体系。建立一体化公路客运运营网络,积极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城镇、功能节点延伸,鼓励都市圈内毗邻城市(镇)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扩大定制公交规模,加强线路票价、运营服务规范等问题协调。推动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充电桩、加氢站、公交站场、货运站、物流园共享运营。促进公路交通大数据开放共享,加快建立跨市公路运输统一信息平台,构建跨市道路动态监测、定期评估、交通应急机制等。
第四节 共同打造智慧都市圈
加快布局 5G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都市圈管理平台,打造多元融合的智慧应用场景。
适度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布局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率先在都市圈核心区建成高质量、全覆盖的 5G通信网络。加快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全面推进 10GPON光纤接入网和专用网络建设。支持深圳等建设低时延类小型或边缘数据中心,构建“边缘计算+智算+超算”多元协同、数智融合的算力体系,发挥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作用,打造高品质低时延算力网络。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支持先行探索建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数据跨境流通机制。积极发展安全可靠、弹性便捷的政务云及行业云平台,加快铺设集公共节点、共识集群等于一体的区块链服务网络。
协同建设智慧都市圈管理平台。推动各市部署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推广“上云、赋智、用链”等新技术应用,探索建设高效、智能、可信的都市圈大数据基础平台。研究制定智慧都市圈统一数据资源目录,规范设备接入标准和数据开放标准,探索都市圈跨市域数据开放共享,深化建设深圳数据交易所。加快健全智慧都市圈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协同规划、建设、运行安全基础设施,共同加强都市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联合构建集防御、监测、治理一体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探索开展智慧设施服务应用。推动开展都市圈政务跨城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办事标准衔接统一,全面实现同城化一网通办。推动都市圈内通信业务异地办理和资费统一,积极推动道路、港口、机场、口岸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联防联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协作,提升跨区域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都市圈抗震救灾指挥一体化机制并完善预警、防治、救援、科普及重点行业信息服务,增强都市圈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和社会管理能力。
第五节 完善安全韧性的能源资源保障体系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增强都市圈供水保障能力,为都市圈高效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能源资源保障。
强化电力资源保障。加快深圳光明电源基地、东部电厂二期、广东太平岭核电、东莞宁洲电厂等大型能源项目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海上风电场、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汕尾海丰天然气热电联产保障电源项目等调峰电站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电网目标网架湾区外环网及配套电网完善工程,规划新建深汕站、生态站、滨海站、东南站等 500千伏变电站,推进藏东南送电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外环东段电网工程、东莞西南受电通道、粤东送电珠东北输电通道等 500千伏电网工程,加强海上风电送电通道规划,打造安全高效的都市圈电网。优化电网架构,加强与香港北部电网的联通。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设施、电网、新能源汽车、物业、停车设施等社会资本多方合作,推广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新型储能技术充电设施,推动建立车网互动数据平台。因地制宜推动光伏、储能电站等分布式电源建设,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智能化水平。
提升油气供应保障水平。积极衔接南海油气田开发建设,加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跨境协调和区域合作,持续推进国家管网深圳 LNG应急调峰站、广东大鹏 LNG接收站扩建工程、惠州 LNG接收站、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等项目建设。优化都市圈各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全面实施“瓶改管”,扩大城市燃气管网覆盖面,创建高质量、安全智慧的燃气系统。
提高区域水安全保障水平。共同推进水源开发利用及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完善都市圈水资源调配与应急体系。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及深圳、东莞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深汕合作区引水和明溪水库工程建设。联合加强重要水源保护,研究论证东江流域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坚持节水优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结合水资源分布现状,在有条件区域大力开展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都市圈大中型水库和重要水系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罗田水库―铁岗水库输水隧洞工程、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西丽水库至南山水厂原水管工程等项目建设,提高水源调度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强管网规划布局,推动供水、排水等各类市政管网合理衔接,鼓励兼并重组、规模化市场化运营,形成跨区域一体化供水格局。探索构建都市圈韧性抗冲击防洪减灾体系,推动都市圈界河、跨界河流治理标准、治理时序衔接协调,协同开展灾害防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升都市圈灾害防御能力。
第四章 携手打造科技创新产业体系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产业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着力打造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创新引领、要素协同、竞争力强的科技创新产业体系。
第一节 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推动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并重,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强化都市圈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坪山高新区、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银瓶合作创新区、仲恺高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稔平半岛能源科技岛等创新平台协同发展。加快散裂中子源二期、先进阿秒激光、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鹏城云脑网络智能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综合粒子、材料基因组、脑解析与脑模拟、合成生物研究、未来网络、鹏城云脑 Ⅱ(扩展型)、精准医学影像、深圳超算中心(二期)、国家基因库(二期)、特殊环境材料科学与应用等设施建设,构建空间集聚、学科关联、深度合作和开放共享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共商共建共管共享。
共建高水平实验室集群。依托鹏城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等实验室,创建以高水平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集群。加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聚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深海科技等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
提升都市圈技术创新能力。聚焦大湾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领域,吸引全球顶尖实验室、创新型企业等搭建一批枢纽型、链接型、区域型的技术创新平台,联合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都市圈内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开发与应用、提供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加强与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主动对接港澳创新资源,围绕人工智能、中医药、交叉学科等港澳优势领域,联合建设新型研究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吸引国外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在都市圈设立或合作设立高水平实验室、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共同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参与实施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积极推动都市圈科学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
建设国际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发挥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作用,实施技术转移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的培育和引进计划,建立服务都市圈、面向全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共同推动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建设覆盖评估、咨询、投融资、保险、证券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优化相关业务模式和服务产品。
第二节 联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提升“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能级,培育若干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群价值链整体跃升。
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都市圈各市共同建立完善 “总部、研发、试产、中试、高附加值产品核心工厂 +分工厂规模化生产”的区域分工体系,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前瞻布局第三代半导体,补齐芯片制造业和先进封测业产业链缺失环节,形成涵盖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装备材料的全产业链,建设全国集成电路产业增长极和国际知名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精密传感设备、智能控制设备和智能执行设备等重点装备,打造产业体系完备、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基地。重点提升超高清显示、柔性显示、印刷显示等关键技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显示技术创新策源地和产业集聚区。推进智能手机、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智能家电等产业迈向价值高端,建设成为全球智能硬件发展引领区。
构建国际一流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以深圳为主阵地,率先建成全球领先的高质量、广覆盖 5G网络,加快打造 5G应用示范标杆。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芯片、智能无人系统和智能语音四大优势领域创新引领发展,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推动区块链在防伪溯源、信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将深圳都市圈打造成全球领先的区块链应用高地。加快推进深圳建设成为创新能力突出、龙头企业引领、高端要素荟萃的工业互联网名城,支持东莞、惠州、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特色软件产业,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应用,加快培育自主软件产业生态。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加快创新药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加快深圳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建设,探索建设坪山服务站,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高地。积极推进新材料研发创新,重点发展先进半导体材料、电子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前沿新材料产业,打造国际知名的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巩固核电、动力电池等领域的基础优势,加快培育壮大氢能、高效储能、生物质能等能源产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培育发展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现代服务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都市圈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协同发展,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建立健全都市圈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机制、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合力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活动。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深圳前海、福田、罗湖、东莞滨海湾新区、国际商务区等区域国际化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基础,做优做强会计、法律、管理咨询、设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拓展科技创新服务,重点发展检验检测认证、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培育壮大会展经济,依托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探索采用主分会场形式,各城市共同举办更多国际性展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世界高端创意设计资源,推动服装、家具、黄金珠宝等优势传统时尚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以罗湖、福田、龙华、虎门、厚街等为引领的一批时尚创意集聚区,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时尚创意知名品牌。
完善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构建全方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都市圈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加快形成对科技创新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集群的链条式支撑。深入推进深圳福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支持气候友好型的创新项目和产业。构建多层次产业空间供给体系,强化都市圈产业空间统筹协调和资源保障。通过对深圳都市核心区内产业空间的优化改造,充分释放创新型、科技型企业所需的研发孵化空间。加强跨界地区的统筹开发,鼓励深圳龙头企业发挥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运营”全链条优势,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园区。打造柔性化高端人才引进体系,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工作,紧扣产业创新需求,共同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提升引才精准度和产业适配度。
开展重点产业链协作。聚焦都市圈内重点产业链,开展全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发挥“链主”“链长”和领航企业作用,组织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施共性质量技术攻关,推进质量一致性管控,打通产业链质量堵点,补齐产业链质量短板,推动重点产业不断向中高端迈进。
第三节 高质量建设跨区域产业组团
推动构建跨区域产业组团,强化产业协作、规划统筹、机制创新、利益共享,打造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样板。
共建河套―西丽湖―光明―松山湖创新产业组团。按照学科关联、优势互补、协同错位的原则,聚焦信息、生命、材料三大领域,推进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启动区加快布局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构建与设施协同的“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创新生态,共同承接国家和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探索建立大科学装置共享机制,共建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平台,为大湾区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术供给。
共建前海片区―滨海湾新区―翠亨新区临港临空经济组团。充分发挥前海扩区优势,推动深圳前海片区、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的临空向海区位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临空经济、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聚焦世界海洋产业前沿领域,聚集国内外高端海洋创新资源,建设国际一流海洋新城。建设特色临空产业基地,加快设立深圳空港综合保税区,推进深圳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充分发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建设国际会展新高地。
共建坂田―观澜―塘厦―凤岗―平湖电子信息产业组团。依托坂雪岗科技城,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依托深圳观澜高新园未来产业集聚区、九龙山―鹭湖片区、塘厦科苑城信息产业园、塘厦临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凤岗人工智能小镇,打造 5G通信、智能终端、半导体、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汽车等重点产业链,构建面向全球的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中心。积极争取国家 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国际科技信息中心、通信领域国家实验室落户,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协同打造都市圈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基地。
共建坪地―清溪―新圩绿色低碳产业组团。依托深圳国际低碳城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孵化集聚空间,建设国际低碳清洁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创业基地,构建节能环保、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体系,打造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山水自然资源优势,加快惠州惠阳(新圩)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协同发展绿色低碳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推广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都市圈绿色发展。
共建潼湖―银瓶创新区装备制造产业组团。加快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东莞银瓶合作创新区开发建设,积极承接深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外溢,协同探索互联网与装备制造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智能体验等新技术产业。
共建龙岗―坪山―大亚湾―惠阳高端制造产业组团。推动深圳高新园区宝龙园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坪山高新区与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区、惠州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惠阳秋月湖生态智慧城、深汕特别合作区比亚迪汽车工业园等区域创新平台
联动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加快深圳坪山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建设,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壮大临港石化产业集群,高标准建设大亚湾石化区和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推进石化精深加工和精细化工生产发展,全面提升石化全产业链规模效益和创新能力,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
共建坪山―龙岗―大鹏―惠城―博罗―龙门健康产业组团。聚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健康养老三大产业,打造以深圳坝光国际生物谷、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与龙门大健康产业园、罗浮山生命健康基地为核心的健康产业组团,探索设立生命健康创新试验区。
第五章 协作发展海洋经济
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以高品质绿色活力海岸为纽带,建设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促进东莞、惠州等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打造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协同开放的沿海经济带。
第一节 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发挥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作用,坚持城海互动、港产联动,统筹三市陆海空间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共同构建 “一带四湾多点”的海洋经济空间格局。依托 “深莞穗发展轴”和“深惠汕发展轴”的沿海区域,构建功能多元的海洋经济发展带。以环珠江口湾区(深圳 ―东莞)、大鹏湾、大亚湾、红海湾为重点,协调陆海资源开发、产业布局、通道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深圳前海、盐田、大鹏、东莞滨海湾新区、惠州环大亚湾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红海湾开发区等海洋经济优势地区,重点推进深圳坝光国际生物谷、惠州稔平半岛能源科技岛、惠州大百汇现代渔业产业集群、深汕小漠渔港、城区(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建设,构建陆海协调的海洋产业格局,打造大湾区海洋经济高地、能源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节 合作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推动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协同构建都市圈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推动传统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联合开展以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和深水网箱养殖等为一体的渔业资源综合开发,推动苗种繁育、工业化养殖、船舶装备、信息化运用等产业集成创新。加快建设远洋渔业基地,推进传统渔港升级,布局冷链物流、超低温冷库等物流设施,引导深远海渔业生产与海洋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互动发展。推进以海上风电为主的绿色能源发电产业体系,探索 “海上风电+油气、海上风电 +海水淡化、海上风电 +海洋牧场”等新业态示范。结合先进储能技术的研发应用,探索发展绿氢产业链,促进“海水制氢―储氢―运氢―用氢”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发展,推进绿氢产业与海上发电融合发展。
共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新兴产业集群。协同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群,推动建立智能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中心和深圳海洋工程装备国家级海试基地,共建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优化提升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立深莞惠电子信息产业向海发展的联合创新机制,布局新型海洋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积极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中试平台和海洋生物基因种质资源库。
第三节 协同推动海洋科技创新
大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海洋教育研究机构,联合共建海洋领域重大创新平台,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驱动的引领区。
建设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高地。以深圳国家南方海洋科学城为主阵地,探索建设海洋立体观测网、海上综合试验场、海洋高端装备检测认证中心等一批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和功能型平台。加快推进深圳海洋大学和深海科考中心同步规划、一体建设,支持东莞、惠州成立海洋新型研究平台,培育和集聚海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共同打造高水平海洋科技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海洋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支持东莞理工学院、惠州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建设海洋学科和海洋学院。
协同开展海洋技术研究转化。积极开展深海矿产探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材料开发、海洋新能源利用等前沿技术研究,加快突破水下机器人、海上动力定位系统、海洋通信与导航、海洋药物结构鉴定等核心技术关键环节。谋划实施一批海洋科技重大专项,构建跨地域的海洋协同创新链。
协同推动海洋开放合作。争取设立深圳海事法院,加强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建设。发挥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会等社团组织作用,提升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国际参与度,打造“中国海洋第一展”,提高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
第四节 共建高品质绿色活力海岸
彰显滨海城市特色,充分发挥都市圈绵长海岸线及优质人文自然景观集聚优势,共同推广海上运动,提升滨海旅游品质,联合打造百里国际滨海旅游长廊,共建世界级滨海旅游目的地。
推动形成海洋特色文体高地。积极推进岸线及海上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集文化、科普、体育、休闲为一体的多维度海洋活力区。加快建设深圳海洋博物馆、中国红树林博物馆等一批海洋知识科普基地,谋划建设惠州巽寮湾、汕尾红海湾等国家级海洋公园,构建都市圈滨海文化走廊。创设深圳海洋周,提升海洋文化影响力。探索在深圳市大鹏半岛、惠州市双月湾、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湾和深汕湾建设潜水基地以及汕尾红海湾国家级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建设海洋体育 “赛事训练+运动产业+休闲旅游”高水平水上运动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海上竞技和休闲运动项目,建成海上运动活力高地。
共建世界一流滨海旅游休闲中心。整合全域滨海旅游资源,联合推进“海洋―海岛―海岸”旅游立体开发。深入挖掘海岸及海岛旅游资源,打造深圳大鹏半岛―盐田、环大亚湾、红海湾等一批旅游产业集聚区。依托滨海旅游特色景区,建设开发一批独具魅力的特色渔村。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提升深圳太子湾国际邮轮母港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深圳盐田大梅沙、大鹏南澳、惠州金海湾、深汕小漠湾、汕尾红海湾等地公共游艇码头和游船码头建设,开通深圳―东莞、深圳―惠州―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海上旅游航线。
第六章 构建区域开放新格局
积极应对开放环境新变化,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双向开放,强化区域协作联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的开放格局。
第一节 建设统一开放市场
以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为重点,营造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
共建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深化户籍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开除深圳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调整完善深圳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探索建立都市圈市场化的人才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共同推动技术市场一体化。积极推动都市圈科学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吸引和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形成国际化、专业化的科研成果转化环境。探索建立企业需求联合发布机制和财政支持科技成果共享机制。
统一市场准入标准。探索推动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加强在政策条件、程序方式和服务措施等方面的衔接。对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探索 “一照多址、一证多址 ”企业开办经营模式,推动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扩大“圳品”“深圳标准”辐射影响力,支持深圳建设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推动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检验资源、检验结果的共享。推动建立都市圈市场监管协调机制,统一监管标准,推动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加快完善都市圈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二节 推动与省内其他地区联动发展
加强与广州都市圈的合作,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积极对接带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引领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与广州都市圈协同发展。以广深双城联动为引领,推动深圳都市圈与广州都市圈的全方位合作。强化创新联动,充分发挥广州重大原始创新平台集聚优势,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共建共享、信息互通。加强产业合作,强化南沙与前海、广州开发区与东莞水乡功能区的联动发展。加强基础设施联通,谋划建设广深间新的高铁通道,推动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实现两大都市圈核心圈层间高效链接。
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依托跨江通道,加强深圳都市圈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合作,在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城市功能、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快融合发展。加强前海、横琴等国家级平台的交流互动,推动与中山、江门等市在交通连接、产业对接等方面深化合作,支持东岸企业参与中山翠亨新区、江门银湖湾滨海新区等区域建设。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制造业优势互补,加强珠江口东岸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与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的联动。
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区合作。积极探索“飞地经济”模式,推动汕头、潮州、河源、汕尾、惠州三县等省内对口地区合作共赢,推进“飞地”产业园建设,以 “总部+基地”“生产+服务”等形式延伸布局产业链项目,推动 “带土移植”深圳制度和改革经验,实现“飞地”产业园硬件、软件与深圳同城化和更高水平的共赢发展。鼓励省内各市在深圳试点“反向飞地”,探索开展设置园中园、设立研发中心、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台等。加强与汕潮揭、湛茂都市圈海洋经济协调发展,促进要素资源互补、基础设施联通和产业项目合作,合力共建广东沿海经济带。
第三节 深化与港澳合作
加强与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对港澳开放水平,推进在都市圈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生活方面享有“市民待遇”,不断增强港澳同胞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以“一廊”为纽带,全面深化产业创新合作。协同打造“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港澳和内地创新资源交流互动。依托港澳高等教育资源和专业人才丰富的优势,链接深圳都市圈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深化在生物医药、中医药、新材料、新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合作。发挥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坪山高新区等重要节点作用,谋划深港科技合作东部轴带。
以“一圈”为依托,推动与港澳民生融合。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全面落实中央惠港惠澳政策。实施 “湾区通”工程,以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推动港澳居民出入境证件便利化使用,推进在都市圈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引入更多香港科研平台和教育医疗资源,持续拓展深港教育、科研、金融、商务等合作。推动跨境执业资格准入和专业资格互认,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积极为港澳青年在都市圈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便利。开展深珠港澳粤剧粤曲交流展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活动,支持香港建设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以“一区”为重点,携手打造深港“双城经济”。积极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全方位合作,推动形成基础设施“硬联通”、体制机制“软联通”、深港人民 “心联通”的融合发展新局面。以罗湖、文锦渡、莲塘、深圳湾等陆路口岸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对接香港毗邻地区,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效协作的深港口岸经济带。
第四节 积极参与对外开放
引领都市圈探索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共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都市圈效率、服务、标准和信用体系全面提升,在生产要素获取、市场准入许可、企业经营运行、政府采购等方面依法依规对各类企业平等对待。在都市圈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严格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发挥最高法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优势,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携手香港共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文化服务、信息通讯、医疗健康等服务贸易发展。支持都市圈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带动都市圈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扩大人文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打造兼具 “中国味”与“世界范”的国际人文交流平台。加强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与“一带一路”俄语国家高校间的科研教学合作。共同扩大和深化国际友城合作,积极吸引国际组织在深落户。在深圳大鹏新区搭建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平台,积极争取主办更多国际高端会议,支持香蜜湖深圳国际交流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打造主场外交平台功能。
第五节 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推动重大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促进合作的试验示范作用,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高品质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在 CEPA框架下,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打造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前海对港澳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发。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加强交通、通信、信息、支付等领域与港澳标准和规则衔接。探索完善前海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探索建立前海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
推进光明科学城建设。聚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和新材料科学领域,以光明科学城为主体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实现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有机联动。按照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布局光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打造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集中承载区。
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探索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争取国家支持在法律、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对接香港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探索试行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创新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管理模式。推动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落地,规划建设中科院香港创新研究院深圳园区。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建设国际科技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国际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
建设滨海湾新区国际门户功能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加强与港澳台和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合作。支持东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项目建设。加强与深圳海洋新城、宝安机场、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项目衔接及合作,构建高水平特色化的协同创新平台。
推进中韩(惠州)产业园开发建设。加快复制推广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人才聚集等创新经验。发挥产业园对外交流合作优势,推动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各类机构、企业及创新资源在园区集聚发展。
第七章 共建公共服务优质生活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整体提升为导向,完善城市、街区、社区多层级、全覆盖的养老、托育等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网络,统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持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第一节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加快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协同扩大优质基础教育供给。在临深区域开展基础教育联合办学试点,深莞、深惠探索共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并共享学位。加强各城市教育交流合作,推动建立都市圈教育专业委员会,探索跨区域名校集团化办学模式。协同打造功能复合的区域教育信息应用平台,推进都市圈教育资源联网共享,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联合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圳构建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高等教育体系,加快深圳理工大学等高校筹建工作,探索都市型高校建设新模式。支持东莞、惠州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高起点建设大湾区大学,加快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筹)建设,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惠州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联合推进重点学科、优势学院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形成特色鲜明、服务都市圈支柱产业的学科专业体系。
打造职业教育高地。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建设全国职业本科示范标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学校。整合各城市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推进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汕校区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做优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推动中高职学校紧缺专业贯通招生,培养满足都市圈产业所需的职业技能人才。
第二节 深化医疗、养老和托育资源协作联动
鼓励开展多层次多模式合作办医,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
提升都市圈医疗资源供给水平。依托深圳现有医院布局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东莞、惠州医院高质量发展,扩大深汕特别合作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支持三级医院扩大都市圈医疗辐射力。加快深汕中医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建设发展,深化区域医疗健康资源协作联动。推动医疗机构参加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推进都市圈医疗服务同标同质。建立健全都市圈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进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推进 “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深圳公共卫生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支持深圳高标准建设深圳医学科学院、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中心、疫苗临床试验中心等基础平台。
加强卫生健康服务合作共享。支持深圳高水平医院与东莞、惠州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提升重点专科诊疗能力和水平,构建多层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在都市圈各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直接结算,探索在指定公立医院率先开展转诊合作试点。基于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医疗信息共享、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扩大都市圈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建立都市圈养老资源协同开发机制,推进都市圈内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跨区域合作。加快城市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联合规划建设一批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区域养老服务功能。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参与都市圈托育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
第三节 共同加强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统筹推动住房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持续提高共建共享水平。
共建共享跨市域安居住房。优化都市圈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推动建立跨市域保障性住房建设合作机制。支持在东莞、惠州临深片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沿轨道交通建设大型安居社区,推动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市政配套设施协同发展,探索跨市域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探索在临深片区共建人才社区,推动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创新完善配套土地、财政等政策体系,探索建立跨市域保障性住房利益共享补助机制。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强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共享,加大对都市圈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人群租购住房的支持力度。推动土地供应向保障性租赁住房倾斜,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推进都市圈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加快构建协同一体的人员流动管理体制机制,促进都市圈劳动力有序流动及合理分布。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促进各类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创业。共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信息及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社区商业升级,支持社区品牌连锁发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探索推进工伤、养老、失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或归集使用,优化涵盖工伤、养老、失业社会保障信息的统一平台,推广通过信息对比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式,在部分临深片区率先开展社保同城化试点。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建立城镇老年居民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
第四节  深入开展人文交流
完善文化资源创新利用与联合开发机制,加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共建世界级旅游休闲目的地,提升区域文化魅力与影响力。
加强文体资源共享。推动开放包容移民文化和传统岭南文化交融互动,塑造包容性、创新性、传承性的都市圈文化氛围。创新和完善文化保护合作机制,推动跨界重大遗产保护。加快深圳“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岭南东坡文化中心,打造国际一流的都市圈文化地标。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协同举办系列精品文化活动,继续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文化活动。加强体育方面的合作,支持深圳建设国际著名体育城市,鼓励深莞惠三市联合申办一批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积极推动国际女子职业网球联赛事落户深圳,持续办好世界帆船对抗巡回赛、中国杯帆船赛、马拉松系列赛等,联合塑造一批社会参与度高、影响力广泛的体育赛事品牌。
协同打造都市圈文旅品牌。深入挖掘都市圈“历史、红色、开放、生态”等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文旅品牌。共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完善都市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潮玩等文创产业发展。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积极推动深圳大鹏所城、中英街界碑、东莞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等重要文物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南头古城、平海古城、罗浮山葛洪中医药文化遗迹、深汕新厝林古寨等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开发,推进南粤古驿道修复与活化利用。
第八章 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共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着力推动都市圈环境协同治理,夯实依山拥海、水脉贯通的生态本底,合力营造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都市圈。
第一节 共建一体化生态安全格局
强化生态网络共建,严格保护跨行政区重要生态空间,联合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提升陆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完整性,推进莲花山脉、九连山脉等区域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完善跨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联合保护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推进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的建设与保护。协同开展都市圈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统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强东江上中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共建蓝色海洋生态保护带。强化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协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系统质量,促进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环珠江口、大鹏湾、大亚湾、红海湾等海湾海岛保护,重点推动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恢复。逐步建立类型多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好汕尾遮浪角等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行动,谋划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强化受损滨海湿地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联合开展岸线岸滩修复,合理优化海岸空间结构。
打造蓝绿交织生态网络。充分发挥区域绿地和水系对都市圈生态环境的支撑作用,加强区域生态廊道衔接,突出蓝绿空间的融合共生。沿九连山脉、莲花山脉、罗浮山脉打造千里山脊绿脉,贯通自然保护地、湖泊水库等重要自然栖息地,构建多层次、多功能、互联互通的绿色网络系统。以省立绿道为核心,串联郊野绿地、城市公园等开敞空间,推动形成通山达海的绿道网络。以环狮子洋、伶仃洋及东江水系为脉络,重点构建东江饮水思源生态长廊、环湾滨海碧道、深圳现代都市示范碧道、岭南田园水乡碧道等省级骨干特色碧道,塑造串联河流景观工程、雨洪通道、湿地公园的蓝色生态网络。
第二节 协同推进环境治理
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推动都市圈生态环境协同共治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环境监管执法的统一协调,探索超大特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路径,在一体化发展中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提升。
协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共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推动重点跨界水体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数据共享。健全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协作研究,构建区域近岸海域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实施流域统筹河湾联治,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等主要污染物治理与管控。推动大鹏湾美丽海湾建设。健全跨界河流整治协调机制和应急机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治。加大东江、新丰江流域保护与修复,开展入库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东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进东江干流治理工程前期论证。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加强地下水监测监控和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联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以都市圈为单元制定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推动大气环境联防联治,增强 VOCs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治理。实施跨区域污染源头治理,推进化工企业、重型柴油车等重点污染源联合整治,协同开展清洁柴油车、绿色港口建设行动,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准与车用燃料标准统一,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运程联网。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开展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善区域污染防控闭环工作机制,依托华南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定期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合会商。
共同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谋划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基地,推进区域固废协同处理,建设 “无废城市”。提升生活垃圾处置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完成存量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任务,统筹布局建设集垃圾处理、科普教育、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协同推进深圳光明能源生态园、龙华能源生态园、坪山能源生态园、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东莞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处置利用,规范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统筹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共育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加快建设都市圈绿色低碳循环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全面推进都市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到 2030年,新能源汽车占全部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比例达 98.5%,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5%以上。倡导绿色消费观念,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变。推动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化、便利化、清洁化设置,共同推进都市圈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社区试点示范。
第三节 大力推动生态共治
建立都市圈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和利益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构建区域生态联合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区域统一的环境监测管理系统,实现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区域生态治理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建立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优化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噪声污染防治。完善跨界临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域污染企业环境监管。探索构建跨区域土方平衡城际协作制度,加强余泥渣土倾倒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健全东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产权交易市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用水权等自然资源初始分配与交易制度,培育都市圈各类生态产权交易平台。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率先开展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促进都市圈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东江流域开展多种形式水权交易试点,推进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
第九章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完善城乡融合空间形态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发挥县城(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分类推进县城(小城镇)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县城(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县城(小城镇)。对于大城市周边的县城(小城镇),支持其对接城市需求、纳入城市规划、融入城市发展,逐步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卫星镇。对于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县城(小城
镇),统筹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支持其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布局和规模,建立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统筹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消防安全条件改造等工作。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重塑岭南乡村风貌。推进灯塔盆地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带创建工作。
第二节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人才、资金、科技、信息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
建立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制度。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落实完善居住证制度,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探索人才入乡发展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服务乡村。落实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技术入股政策,建立有利于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有效促进农地流转。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促进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按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
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体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相关平台和载体建设。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实施“万企兴万村”,鼓励企业整镇整村帮扶。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区域农业政策性保险高质量发展,实现重要农渔产品和地方支柱型优势品种保险愿保尽保。
第三节 搭建城乡融合发展平台
在都市圈内培育建设联结城乡的功能平台,推动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发展。
优化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惠城区、陆丰市、海丰县等地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鼓励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专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园区。推进以优质蔬菜、丝苗米、茶叶、生猪、家禽、水产、荔枝等为特色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 “一县一园”全覆盖。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支撑,支持河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接湾区大市场,高水平建设“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高标准打造惠州、汕尾粤港澳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
全面建设县城城镇化和城乡融合试点。推进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东源县、海丰县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建设,有序推进河源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城乡融合省级市县试点及船塘镇、碣石镇、厚街镇、塘厦镇、杨村镇、横沥镇等中心镇试点建设,围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和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第四节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区域共享。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依托区域教育协作机制和教育集团,加强城乡办学和教师交流。建设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全覆盖全达标。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建成村(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工程,建设完善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在跨市交界处合理布局公交线路和公交客运枢纽站场,加快建制村道路升级改造及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加快推进病险
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涝区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城际供水管网和城乡供水管网。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统一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系统,统筹建设区域性、规模化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提升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到 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发展“万绿河源”等都市圈农业品牌,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乡村工匠”工程,壮大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加快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提高农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各项收入。完善涉农补贴政策,探索建立普惠性农民补贴长效机制。
第十章 创新体制机制与规划实施保障
健全都市圈一体化治理体制机制,探索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推动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创新,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活力,为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落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
健全组织架构。在省级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下,协调推进深圳都市圈规划建设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深圳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会同东莞、惠州市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负责深圳都市圈一体化建设的研究、协调和跟踪落实,提出都市圈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
建立“1+N”规划政策体系。强化《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各市制定的相关规划要与本规划衔接,深化实施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基础设施、科创产业、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由深圳牵头在跨区域产城融合组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
构建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分担和产值、财力分享机制、征管协调机制,统筹用于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涉税服务事项跨城通办。
第二节 强化规划项目支撑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关系都市圈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统筹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尊重市场规律,加强合作联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在科创产业、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实施一批一体化标志性重点项目。建立深圳都市圈重大项目库,滚动式推进合作意向和合作项目落地,以项目为抓手推进规划落实。
共同争取重点事权下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市圈重点协同领域给予政策倾斜。推动由深圳联合周边各市共同编制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争取国家支持加快重点项目用海用地用能审批。
创新用地政策协同保障。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在都市圈范围内进一步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对都市圈建设发展所需的交通、能源、水利、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查和报批等程序。根据国家要求,适时探索建立都市圈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供应管理。
创新投融资保障机制。共同组建都市圈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国资平台,专项负责跨市重大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协调都市圈各市确定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将符合条件的深圳都市圈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渠道,给跨区域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第三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强化规划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参与,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建立都市圈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推动都市圈规划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制定都市圈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和专项监测。探索构建以深圳都市圈为单元的统计体系,试点深圳都市圈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加强深圳都市圈法律保障。
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成立规划技术联盟,设立深圳都市圈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支持。推动成立深圳都市圈企业家联盟,探索成立产业委员会,围绕都市圈重点产业,为都市圈企业搭建合作桥梁。通过共同举办活动,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扩大都市圈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都市圈建设发展。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按照规划建设都市圈的任务安排,各地区各部门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本分工方案重点对省有关部门的实施责任进行分工,深圳、东莞、惠州市政府切实发挥都市圈建设主体作用,河源、汕尾市政府参与。
一、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一)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
打造多向贯通的对外铁路通道格局,加快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的规划建设,探索都市圈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一张网”,大力推行轨道站城一体化开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
(二)打造一体化的枢纽体系。
建立协同联动的国际航空枢纽体系,优化都市圈港口群功能布局,共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物流枢纽,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的高铁枢纽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等)
(三)加强城际干线公路建设。
完善“九横十二纵”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加强边界地区路网对接,完善公路客运交通运营体系。(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等)
(四)共同打造智慧都市圈。
适度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智慧都市圈管理平台,探索开展智慧设施服务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参加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等)
(五)完善安全韧性的能源资源保障体系。
强化电力资源保障,提升油气供应保障水平,完善区域水资源保障。(牵头单位:省能源局、水利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
二、携手打造科技创新产业体系
(一)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强化都市圈原始创新能力,共建高水平实验室集群,提升都市圈技术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等)
(二)联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构建国际一流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专业化、国际化、高端化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科技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三)高质量建设跨区域产业组团。
共建河套―西丽湖―光明―松山湖创新产业组团,共建前海片区―滨海湾新区―翠亨新区临港临空经济组团,共建坂田―观澜―塘厦―凤岗―平湖电子信息产业组团,共建坪地―清溪―新圩绿色低碳产业组团,共建潼湖 ―银瓶创新区装备制造产业组团,共建龙岗―坪山―大亚湾―惠阳高端制造产业组团,共建坪山―龙岗―大鹏―惠城―博罗―龙门健康产业组团。(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参加单位: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等)
三、协作发展海洋经济
(一)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统筹三市陆海空间资源,优化要素配置,共同构建 “一带四湾多点”的海洋空间格局。(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等)
(二)合作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协同构建都市圈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等)
(三)协同推动海洋科技创新。
联合打造大湾区海洋科技创新高地,协同开展海洋技术研究
转化。(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
(四)共建高品质绿色活力海岸。
推动形成海洋特色文体高地,共建世界级滨海旅游休闲中心。(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体育局等)
四、构建区域开放新格局
(一)建设统一开放市场。
共建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共同推动技术市场一体化,统一市场准入标准。(牵头单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等)
(二)推动与省内其他地区联动发展。
推动与广州都市圈协同发展,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区合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
(三)深化与港澳合作。
以“一廊”为纽带,全面深化产业创新合作,以“一圈”为依托,推动与港澳民生融合,以“一带”为突破,构建国家级深港合作新平台。(牵头单位:省大湾区办,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港澳办等)
(四)积极参与对外开放。
共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扩大人文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省委外办,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五)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高品质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推进光明科学城建设,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滨海湾新区国际门户功能区,推进中韩(惠州)产业园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组织部等)
五、共建公共服务优质生活圈
(一)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协同扩大优质基础教育供给,联合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二)深化医疗、养老和托育资源协作联动。
提升都市圈医疗资源供给水平,加强卫生健康服务合作共享,推进都市圈养老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民政厅、医保局、发展改革委等)
(三)共同加强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
共建共享跨市域安居住房,推进都市圈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
(四)深入开展人文交流。
加强文化交流互动和文化资源共享,提升体育活动发展水平,协同打造都市圈文旅品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体育局等)
六、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
(一)共同加强生态保护。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共建蓝色海洋生态保护带,打造蓝绿交织生态网络。(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参加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等)
(二)协同推进环境治理。
协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共同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共育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气象局等)
(三)大力推动生态共治。
构建区域生态联合治理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共享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完善城乡融合空间形态。
探索因地制宜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分类推进县城(小城镇)特色发展,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
(二)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建立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体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参加单位: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等)
(三)搭建城乡融合发展平台。
优化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建设县城城镇化和城乡融合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
(四)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推进优质公共服务区域共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等)
八、创新体制机制与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项目支撑,加强规划监测评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
(内容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