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试读
 小鸟文学 
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三十六卷,为免费内容。

在探讨“现代人在自然世界中的位置”这个领域,迈克尔·波伦是我们时代最具代表性、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1983 年,波伦买下了康涅狄格州一座废弃的牛奶场,他和妻子用了七年时间,备尝甘苦,在这里打造出一座花园。
《杂草、玫瑰与土拨鼠》一书用“春”“夏”“秋”“冬”四个章节,讲述了他种植蔬果、花卉和树木的园艺体验,其间贯穿了他在劳作中的哲思,如美国的草坪文化、与土拨鼠的战争、玫瑰的阶级冲突,以及树木的种种隐喻,引导人们深入思考自然和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在其中的位置和角色。波伦使用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的笔调,将笔触伸向文学史上的花园理念,拓宽了对自然的理解,指出过去,我们受惠于荒野理念。今天,我们将同样受惠于花园理念。
经商务印书馆授权,我们摘选了第六章《杂草就是你我》分享给读者。
本书现已上市,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购买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当了一辈子园丁,确实应该知道得更多,但他说,杂草也有优点,只是我们还没发现罢了。杂草不属于自然界的某一类别,而属于人类的建构,杂草反映了我们认知的缺陷。这种态度来自美国人传统上对野生自然的浪漫想象,会让你陷入困境。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在种第一个花坛时,心里揣着爱默生的浪漫自负,结果种出来的东西都不浪漫。
也许我读了太多的爱默生,也读了太多的园艺书,那些书都提倡“野生花园”,并特意在杂草这个词上加了引号(这是有生态修养的标志),也许正因如此,我想建一座花坛,越“自然”越好。我拒绝了所有的几何图形(太刻意了!),我在草坪上切出一个呈肾形的花坛,铲掉草皮,把裸露的地面用石灰粉粗略勾勒出图形,分成不规则的几块。然后我拿起一包一年生植物——矢车菊、旱金莲、烟草、秋英、花菱草和雪莉虞美人、鸟足菜、百日菊和向日葵——的种子,在不规则的地块上各撒了一把,让种子听从自然的安排,随遇而安。没有整齐的行列:这个花坛的安排将是自然的。我给种子覆上松软的土壤,浇上水,等待它们发芽。
苋首先发芽了,当时我太无知,认为这个充满活力的暴发户一定是百日菊,或者向日葵。我那时对苋一无所知(这片土地上没有长过苋),也没有推断出这是一种杂草,直到我发现它在我的每一块不规则土地上此起彼伏地出现。一周之内,坚韧而多毛的苋就覆盖了整个花坛。很明显,如果我还想和种下的一年生植物见面,就必须马上除草。由于花坛没有分成行或用小路隔开,除草很困难,所以我只是大体上清理了一下,而一年生植物对我的干预也知恩图报,终于破土而出。在发现这里没什么危险后,它们开始蓬勃生长。
第一年夏天,我的一年生草地欣欣向荣,基本符合我种植时的预期。天蓝色的矢车菊与那片橙色和火红色虞美人的生长区无缝衔接,后面是高大的向日葵。旱金莲那些海胆状的叶子形成整齐低矮的叶窝,上面点缀着深红色和柠檬色花朵,而鸟足菜则在空中形成复杂精致的结构。想除去这些杂草已经不可能了,但在经历了苋恐慌之后,我便对不请自来的杂草放任不管了。来到这里的杂草都是我愿意与之共存的植物:斑点橙凤仙花、狗尾草、车轴草、荠菜、不起眼的牛膝菊,以及野胡萝卜,爱默生写到杂草时一定想到了野胡萝卜,它有象牙色的花边(能与你种下的最漂亮的植物媲美)和可食用的胡萝卜味道的根茎。第一年,一株漂亮的藤蔓爬了进来,它是从周围的草坪逃出来的,缠绕在向日葵的茎上,在八月开出了喇叭形的小白花,像牵牛花。我有什么权利赶走这株精致的藤蔓?我能确定我种的花比风播下的花更漂亮吗?我喜欢我的花园有野性,而我栽培的品种与它们的野生近亲似乎也相处和睦。我为自己对杂草的开明态度感到自豪。请叫我“生态学男孩”。
那年夏天,我得出结论,杂草的坏名声来得确实不冤枉。我想起了外公的花园,想起了他对杂草采取的做法,那绝对是不文明的极权主义方式。每天,他都会在他那一排排整齐的行列间巡逻,用那把机警的锄头锄掉哪怕最不起眼的绿色污点。嬉皮士、工会和杂草,这三者都让他这个生活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的老人发狂,都激起了他的反动怒火。也许是因为无法阻止嬉皮士和有组织的劳工游行,所以他就更热衷于攻击杂草了。他是那种在任何地方都会除杂草的园丁——不只是在他自己或其他人的花园里,在停车场和店面的窗台上他也照样除草。他所处的时代危机四伏,而杂草对他来说代表了叛乱的先头部队。如果他活到现在,我小小的野生花园——这个没有植物行列的地方,这个园艺世界的嬉皮士区——可能会令他痛心不已。
我外公并不是头一个从杂草的生长中感受到社会或政治威胁的人。每当莎士比亚告诉我们,“毒麦、铁杉和茂密的紫堇”或“可恨的钝叶酸模、粗糙的蓟、伞状花科植物、苜蓿”在疯长,不受控制,我们就可以认为君主制快垮台了。到了浪漫主义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植物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等级制度。1700 年的一位作家说,普通人可以“被视为垃圾杂草或荨麻”。19 世纪初的园艺专家 J.C.劳登邀请他的读者“将植物与人进行比较,将原住民视为野蛮人,而植物……则视为文明物种”。
即使在今天,花园世界里的植物也是一个庞大的等级体系。最高等级的是超文明的杂交植物,比如“花园女王”玫瑰;最低等级的是杂草,植物世界的无产阶级,它们疯狂繁殖,要篡夺更高等级植物的位置。特定植物在这条绿色生命链中的位置都与时代潮流有很大关系,但也有一些固定的规则。一般来说,一种植物的杂交程度越高,就与野花的起源越远,它在植物社会中的地位就越高。因此,飞燕草可以凌驾于翠雀之上,多重花瓣的波旁玫瑰可以凌驾于五瓣玫瑰之上。这一规则的一个推论是,一种植物越是“有杂草特性”,就长得越旺盛,而其地位就越低:花园里的福禄考是真菌的后代,但它的地位比生命力顽强的金鸡菊还要高。
颜色也决定了等级。白色位居第一。这是因为大自然很少出现纯白色,也许还因为白色花朵的美代表了高雅的品味。(艳丽的颜色总是与粗俗联系在一起:天人菊是雏菊一个夺人眼球的双色表亲,常被叫作“黑鬼花”。)白色之后是蓝色,这种颜色总是与皇家和贵族相关。接下来,就是热闹浮华的色调了,从常见的黄色,到公牛都会注意的红色,直到最底层:那种被躲避和排斥,尴尬又杂乱的洋红色。洋红是一种打了折扣的颜料,大自然用它为无数杂草刷上这种颜色,在园林界一直是不良育种的标志。杂交品种的后代经常会变成洋红色,因为基础基因重新发挥了作用。
图片来自 Luke Southern on Unsplash
19 世纪的浪漫主义者以同样善良的目光对待普通人和杂草。在他们写作之前,英国的乡村已经被彻底控制了,每亩土地都伐掉了树木,用树篱隔开,所以野生景观的想法才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这在欧洲历史上也许是第一次。(一旦荒野不再构成任何威胁,人们很容易就会怀念它。)罗斯金热情洋溢地夸赞野花,认为它从未“在花展上被无礼行为激怒过”。他认为人造花园很不自然,“再怎么悉心管理,也是丑陋不堪:花园里的植物命途多舛,有的营养过剩,长得太大,超过了一般大小;……有的被有害药剂腐蚀,长满斑点,颜色怪异;有的被从依恋的土壤中拔起,它们原是土壤的精灵和荣耀,而今却悲愤地度过痛苦的余生……”
如果说花园里的花是人的奴隶,那么杂草则是自由和野性的象征——至少在那些远离自然的浪漫主义作家看来是这样的。19 世纪 30 年代初,丁尼生写道:“最卑微的杂草在我眼里都是好的(Better to me the meanest weed)。”“杂草”很快成为荒野的标准代名词,如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诗中所写:
一旦失去了湿润和野性,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让它们留下吧,
啊,让它们留下吧,野性和湿润;
杂草和荒野还将长存。
可以预见的是,杂草的浪漫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很容易得到认同,美国人总是倾向于认为自然的作品比人类的作品更优越,并抵制任何形式的等级制度。杂草是爱默生、惠特曼、梭罗和几代美国自然主义者最爱用的比喻——无拘无束的野性、天然风景之美。当然,他们也用杂草比喻那些无法像他们那样敏锐而悲悯地感知自然的愚昧无知的同胞(我们暂且不论这些作家自己对杂草的感知有多敏锐)。杂草崇拜继续在美国不定期萌发,最近一次是在 20 世纪 60 年代。“杂草”成为大麻的一个亲切绰号,我们中的数百万人都读过尤厄尔·吉本斯的《追寻野生芦笋》,翻得书角都卷起来了,没人想到它会成为畅销书,这本书的主要贡献,便是提出了杂草是新式美国饮食的基础。每当历史和文化令人感到窒息的时候,杂草就开始变得美好。
我对杂草的浪漫情怀没能撑过第二个夏天。我在前一年播种的一年生植物确实又长出来了,但与杂草无法等量齐观,杂草已经长疯了。关于这桩美满交易(这个园丁是笨蛋!)的消息显然在冬天里传遍了整片土地,因为杂草的数量和种类都在激增。我发现我现在打理的是一个杂草园,并被教导说一个园丁应该知道他所照料的每种植物的名字。于是我查阅了野外指南,并列出了一份清单。除了我前面提到的物种外,还有马利筋、商陆、柳叶刺蓼、贯叶连翘、偃麦草、马唐草、车前草、蒲公英、蝇子草、止痢蚤草、柳穿鱼、梯牧草、锦葵、百脉根、藜、繁缕、马齿苋、皱叶酸模、一枝黄花、小酸模、牛蒡、丝路蓟和异株荨麻。我肯定还漏掉了至少一打的杂草,也错认了一些,但这已经足以让你对我的杂草浪漫主义酿成的后果有一个基本概念。这里开始是一块理想中的野花草地,现在看起来则像路边的一块野地,如果我再放任一年,这块地跟荒地也就没什么不同了。
一大片空地可不是我的美学目标,我开始着手恢复我的花园——至少在它堕落成“废弃的铁路岔线”之前,将这一过程控制在“乡野路畔”的范围之内。不过,我还是比较开明,赦免了我喜欢的某些杂草,把其他的都驱逐出花园。我准备留下止痢蚤草,阳光下它们高擎着一朵朵星形小花;还有马利筋,它长着可爱的荚果,但像牛蒡、丝路蓟和异株荨麻这样的恶霸杂草则必须滚蛋。不幸的是,我最不喜欢的杂草恰恰是武器最精良、生命力最顽强的。比如牛蒡,它宽大的叶片遮没了院子里所有植物的光,根部死死地抓着土壤,要拔出它那绵延一公里长的直根可太费劲了,感觉像一个男孩在跟一个成年男人掰手腕。而且,根部在拔出前必定会断掉,几天后,你会看到又长出了两棵坚韧的牛蒡,比先前还多了一棵。我忙活半天,似乎是在帮助牛蒡繁衍。我觉得自己不像是这些杂草的毁灭者,而是它们的助产士。
我发现,开着牵牛花的漂亮藤蔓也是一种难以消灭的怪物。这种蔓草叫旋花,它像葛藤一样生长,很快就覆盖了整个花园。它在没有支撑物的情况下只能长到约三十厘米高,于是它就像盲人一样到处乱窜,直到找到合适的植物供它攀缘,并最终将其缠至窒息。在这里,我的除草努力也可能适得其反。旋花的根可能深达三米,可以通过种子或人工克隆技术进行繁殖。它的根就像新鲜的四季豆一样脆;用锄头一敲,就会断成十几块,每块都能萌发出一棵完整的新植株,旋花的演化仿佛早就考虑到了锄头的威胁。攻击根部这种消灭大多数杂草的惯用策略,却正好中了阴险的旋花统治世界的圈套。
我提过我的一年生植物吗?有几种成功活了下来。事实证明,花菱草和三色堇善于在蓟类植物中找到生存空间,第二代光烟草也长出来了,不过颜色变了——不再是明亮的粉红色,而变成灰蒙蒙的淡绿色——和它们的杂草祖先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一年生植物很幸运地成为杂草胜利者的陪衬。但是,无论它们多么低调,杂草似乎都决心将它们消灭。偃麦草悄悄地搬了进来,将它无畏的根茎传播到花坛每个角落。偃麦草的根部可以横向移动十五米,向地下纵向移动两到五厘米,并随时随地生出一个叶片(或十个)。你拔出一把这种草,以为消灭了这个孤立的草丛,结果发现你抓住的是一根绳子,这根绳子延伸到了另一个县,在那里,它打了一个死结牢牢地绑在了一棵橡树上。
我觉得自己不像是这些杂草的毁灭者,而是它们的助产士。
现在爱默生会说什么呢?我曾经信任花园里所有的杂草,承认它们的优点,并给它们安排了位置。换句话说,我把它们当作花园植物。但它们的行为并不像花园里的植物。它们与我着意栽培的品种不同,而这不在于是否得到人的尊重这个因素。不,它们似乎真的是一种不同的生物,功能更齐全,装备更好,更敏捷,更狡猾,它们只是更善于做一株植物罢了。花园里还有哪种植物能像风滚草一样在三十六分钟内发芽?有哪种植物能像毛蕊花那样,在一个花茎上长出四十万颗种子?或者像牛蒡那样把种子撒在任何路过的动物身上?或者像葛藤那样,每天爬三十厘米?(美国南方人会告诉你:“你要保持足够安静,足够专注,就一定能看到它的移动。”)或者,像旋花一样,人类越是努力想除掉它,它就越有战斗力,不断克隆出自己的升级版?虎杖可以穿透十厘米的柏油路面,没有问题。每年夏天,丝路蓟的根都会向四周延伸三米。一颗从考古遗址中找到的藜种子在储存了一千七百年后发芽,它们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机会的到来。独脚金的根可以释放一种毒药,杀死附近的所有其他植物。
不,荨麻身上的刺,不可能只是为了惩罚我缺乏想象力。
那么,究竟什么是杂草?我查阅了一些野外指南和植物学书籍,希望能找到一个说得通的定义。然而,我找到的不是一个,而是几十个,尽管几乎所有的定义都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阵营。第一个阵营的定义是“杂草是在错误的地方生长的植物”,第二个阵营的定义是“杂草是一种特别具有攻击性的植物,能够成功地与栽培植物竞争”。在第一种爱默生式的定义中,杂草是一种人类的建构;在第二种定义中,杂草拥有某些固有特征,不是我们强加的。我开始想到,杂草的哲学问题与恶魔的哲学问题并无二致。它们到底是宇宙的恒久产物,还是人类的发明?
我相信,杂草的确存在。但我准备承认存在一个灰色区域,爱默生的杂草就长在里面,我们把杂草这个名字强加在这些植物身上,只是因为我们在它们身上找不到用处或美。确实,甲之鲜花可能是乙之杂草。我在宿根植物花境中种植的千屈菜,在中西部的几个州都被列为“有害杂草”,它已经逃出了花园,现在正威胁着湿地植物群。同样,我眼里的杂草在另一个人眼中可能有别样的价值。每天,我从菜园里随手拔出的蒲公英和马齿苋,足够尤厄尔·吉本斯做一份美味的沙拉了。我称之为杂草的东西,他用来做午餐。
不久前,我从当地请了一位挖掘师傅来评估一个项目。他是一位可敬的前辈,熟悉当地的地理环境,比我更了解我的土地,比如我的井每分钟能抽多少升的水,它的水源来自何处;我的花园土壤是碱性的,因为它坐落在石灰石的岩脊上;我的古老苹果树曾酿出过镇上最好的烈性苹果酒。我们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寻找一个适合建池塘的地方,他很赞许我在景观方面所做的改变:恢复已经变成灌木丛的草地,修剪老苹果树,重整山坡的导水渠,疏导房子旁边的春季径流。但有一件事似乎让他感到不安,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我在一块小湿地的边缘种了一对垂柳,刚种的时候它们只有电话亭那么大,两年后已经长得和房子差不多大小了。这片土地上很少有绿荫树——夏天看起来很热,我种下这两棵柳树是为了让景观中多几处凉爽的地方;柳树总是与水相连,有它在,即使最轻微的风吹来,也会令人感觉凉爽不少。我的访客把头转向树的方向,有点恼怒地低声吼道:
“你搞什么种这些杂草?”
“杂草?您在说什么?”在我看来,柳树充满了诗意。
“那些该死的树。它们一无是处,脏兮兮的。如果你不留心,它们的根有一天会弄裂你的地基。等着瞧吧。”
后来我发现,很多乡下人都把柳树看作杂草。只要有充足的水,它就会肆意生长,而且它的根部被认为可以冲破混凝土。但我的柳树距离我的房子有近五十米远。柳树被嫌弃的真正原因似乎是,它在一个生长季中会掉下很多枝叶,在一个专业的草坪工人眼中,它们很脏;另外,它生长快,木质软。树木的世界有等级,硬木在最顶端。像柳树这样柔软潮湿的树没有商业价值,无论是作为木材还是柴火。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看,垂柳是一种杂草。它长得太快,弄脏了草坪,破坏了房屋,而且和旱芹一样容易着火。它还会向四周野蛮生长,这是杂草的另一个特性。那位挖掘师傅是从经济角度看待柳树,他知道柳树不值钱,而且听多了柳树冲破混凝土的故事。但我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审美的,受到另一种故事的启发,一种完全不同的柳树故事。
我曾读到,垂柳不是本地植物,而是 18 世纪的花园进口树。据说它最早种在塞缪尔·约翰逊的花园里,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康涅狄格州的斯坦福德。塞缪尔·约翰逊是一位神职人员和哲学家,他是国王学院(美国独立战争后更名为哥伦比亚学院)的第一任院长。约翰逊第一次看到垂柳是在亚历山大·蒲柏的著名花园,位于伦敦泰晤士河畔的特威克纳姆。他非常喜欢蒲柏的古树,于是折下一根柳条带回了他在胡萨托尼河畔的家。他种下的垂柳很快就逸出了他的花园,向北蔓延。显然,胡萨托尼河和泰晤士河一样适合这种树的生长。今天,随风拂动的巨大柳树——高耸的绿色喷泉——沿着胡萨托尼河从斯坦福德一直延伸到伯克希尔;其中的每一棵也许都可以追溯到蒲柏的花园。知道了这个故事,每当我看到垂柳时,首先就会想到特威克纳姆和泰晤士河,而不是破坏水泥路面的“杂草”。
图片来自 Fiona Clyde on Unsplash
这些关于垂柳的故事似乎支持了爱默生的论点,即杂草的好坏是由人决定的,它取决于人的认知。一般来说,我完全可以接受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但经验告诉我,在这一问题上这种理解很肤浅。而且不只是我的经验:爱默生的弟子亨利·戴维·梭罗在瓦尔登种植豆田时,也在理解老师的杂草理论上遇到了困难。
作为一个观察家和自然主义者,梭罗一贯拒绝在自然界的不同生物之间做出“令人反感的区分”;他是等级制度的敌人,他声称自己爱沼泽胜过爱花园。但当他决定让“大地吐豆子而非吐草”时,他发现自己在大自然中树了敌,害虫、晨露、土拨鼠和杂草都来阻挠他的计划。梭罗觉得,豆田“将我与大地相连”,如果他希望证明他的自力更生实验是成功的,他就必须捍卫自己的地位。因此,梭罗不得不开始一场漫长的、非典型的“战争,不是对付鹤,而是对付杂草,这一群有太阳和雨露帮忙的特洛伊人。豆子每天都看到我带了锄头来助战,把它们的敌人杀伤了,战壕里填满了杂草的尸体”。梭罗发现自己“把一种草全部捣毁,锄头还要仔细区别它们,为了把另一种草来培养”。
当然,梭罗在这里做园艺,迫使他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丢掉了对自然的浪漫情怀,丢掉今天自然主义者所谓的早熟的“生物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对)。但在这一章的结尾,他的豆田已经达到了目的,梭罗又蹒跚地走了回来——在我看来,他似乎又回到了爱默生的轨道上:“太阳照在我们耕作过的田地和照在草原和森林上一样,是不分轩轾的。……(豆子)不是有一部分为土拨鼠生长的吗?……那么,我们怎会歉收呢?难道我不应该为杂草的丰收而欢喜,因为它们的种子是鸟雀的粮食?”
当然,亨利,欢呼吧。然后等着饿肚子吧。
我自己在花园里的经验使我相信“绝对的杂草性”确实存在——杂草代表着不同的生物,梭罗的豆子不是他的杂草的对手,这并不意味着杂草对土地有更高的要求,梭罗好像对此有误解。在我试图辨识杂草时,我在查阅的野外指南和植物学书籍中发现了对这种直觉的支持。当我在这些书中寻找杂草侵略者的名字时,我记下了每个物种的首选栖息地。列举几个最典型的:“废弃的地方和路边”“空旷的地方”“旧田地、废弃的地方”“耕地和废弃的地方”“旧田地、路边、草坪、花园”“草坪、花园、人工干预的土地”。
这份清单表明,杂草并非超级植物,它们不会随处生长,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它们的生命力那么强,却没有完全覆盖整个地球的原因。正如野外指南所指出的,杂草不在森林或草原这些“荒野”中生长,反而特别适应人造场所,能够在花园、草地、草坪、空地、铁路边、垃圾箱旁甚至人行道的缝隙中茁壮生长。杂草生长在我们生活的地方,换句话说,其他地方几乎见不到杂草。
杂草,与浪漫主义者的假设相反,并不是野生的。它们和杂交茶香月季或梭罗的豆类植物一样,都是栽培出来的。它们比花园里的植物表现得更好,原因很简单:它们更适应花园环境。因为花园植物是为各种特性(美味、营养、大小、美感)而培育的,而杂草的演化只有一个目的:在人工干预的土地上生长繁殖。就这一点而言,它们确实很成功。
杂草站在了演化的最前沿;毫无疑问,此时此刻它们正在我的花园里演化,它们的数十亿后代正在各自选择新的策略,以盖过我的园艺工作,并努力填满花园里的所有空隙。杂草是大自然的救护员、地毯编织工和骗子。几乎所有种植作物都有杂草冒牌货,这是一种植物学上的二重奏,杂草已经演化到可以模仿种植作物的外观和生长速度,从而确保自己能够存活。其中一些冒牌货,如野燕麦,是个多面手,可以根据它所模仿的作物改变外观,就像一个阴险的农业第五纵队。根据萨拉·B.斯坦因的植物学著作《我的杂草》,生长在隔行播种的春大麦和冬大麦田里的野燕麦会模仿两种作物的习性,取决于所在的行。斯坦因的书是关于杂草的信息宝库,他还讲述了一种和水稻相伴而生的杂草,因为和水稻长得太像,造成了很大麻烦,为此,研究人员种植了一种紫色的水稻品种,以彻底暴露杂草的存在。但几年后,杂草也变成了紫色。
然而,尽管杂草可能很机智,很有攻击性,但没有我们,它们就不能生存,跟花园里其他植物一样。如果没有人类创造庄稼地、草坪和空地,大多数杂草将很快灭绝。在田野和花园里看起来如此可怕的旋花,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能生长。它和我们一样,都是靠犁而活着的。
了解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让人感到释然。杂草并不比花园植物更自然,对它们所争夺的空间也没有更大的要求。自然主义者喜欢引用的那些对杂草的吹捧文字,不过是一种自负而已。我与杂草的战斗并不意味着与自然界的疏离,或不负责任的对自然界的支配。如果梭罗知道这一点,也许他就不会为“我有什么权利赶走贯叶连翘之类的植物,毁坏它们自古以来的百草园”而烦恼了。
梭罗认为他豆田里的蒿子、苋、羊酸模和贯叶连翘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的豆子是文明的一员。像我们中的许多人一样,他试图在美国的风景中找寻一条可以引领他走出历史、进入自然的道路,这使他尤为珍视“自然”生长的植物,而不是人类种植的东西。但事实证明,即使是在瓦尔登湖,你也逃不开历史。瓦尔登景观中的许多植物就像他的豆子、他的书一样,都与历史相关,他甚至还把豆田当作墨西哥战场。如果梭罗带了一本野外指南到瓦尔登,他可能会注意到他花园里出现的大多数杂草都是外来物种,是由殖民者带到美国的。贯叶连翘绝非瓦尔登的古老居民,它是 1696 年由一群狂热的玫瑰十字会成员带到美国的,他们声称这种草药有驱除邪灵的力量。你想把这种杂草的特权凌驾在豆子之上吗?
我与杂草的战斗并不意味着与自然界的疏离,或不负责任的对自然界的支配。
很难想象美国的景观中没有贯叶连翘、雏菊、蒲公英、马唐草、梯牧草、车轴草、反枝苋、藜、毛茛、毛蕊花、野胡萝卜、车前草或蓍,但在清教徒登陆之前,这些物种没有一种在这里生长。事实上,美国的本土杂草很少,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它的土地很少受到人类干预。印第安人在土地上生活得很轻松,他们很少为杂草创造栖息地。没有犁,就没有杂草。但早在 1663 年,当约翰·乔斯林编制了一份“自英国人在新英格兰种植和饲养牲畜以来出现的植物”清单时,他发现了狗牙根、蒲公英、苦苣菜、荠菜、欧洲千里光、酸模、毛蕊花、车前草和繁缕。
其中一些杂草是主动引入的:殖民者把蒲公英当作绿色的沙拉,用车前草(黍类)做面包。然而,其他杂草的种子则是偶然带来的——混在饲料中,藏在船上压舱的泥土中,沾在裤腿上和破裂的鞋底中。一旦来到这里,这些杂草就像野火一样蔓延开来。根据生态历史学家阿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的说法,印第安人认为英国人是植物学上的迈达斯,可以通过触摸改变植物群;他们称车前草为“英国人的脚”,因为它似乎在白人踩踏过的土地上才会出现。(海华沙声称,这种植物的蔓延预示着荒野末日的来临。)虽然大多数杂草与白人一起旅行,但有些杂草,如蒲公英,自行向西蔓延(也可能是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发现了这种植物的优点),大大早于拓荒者到达西部。因此,西部移民所凝视的所谓处女地实际上已经打上了他们的文明印记。然而,这些拓荒者并没有看到风滚草,这种草是人们熟悉的西部未开垦地景观的标志,它们直到 19 世纪 70 年代才来到美国,当时一群俄国移民在南达科他州的博诺姆县定居,打算种植亚麻。在他们的亚麻种子中混入了一些乌克兰大草原上很有名的杂草种子,即风滚草。
欧洲杂草在这里茁壮成长,短短几年就改变了美国景观的面貌,它们一起参与创造了我们现在认为是这个国家所谓恒久的“自然”。为什么这些物种会如此兴旺?可能是因为把它们带来的欧洲人忙于夷平森林、耕种田地、焚烧草原和饲养食草牲畜,为杂草提供了安全的生长环境。正如欧洲人为杂草铺平道路一样,杂草也为欧洲人铺平了道路。就草而言,情况尤其如此。事实证明,本地草种对欧洲的牲畜来说是很差的饲料,这些牲畜一开始在美洲的生长并不顺利。然而,几年后殖民者注意到这些草种——还有欧洲牲畜——的健康得到了改善。到底发生了什么?克罗斯比认为,旧世界的牲畜过度啃食了本地草种。由于本地草种不习惯大量放牧,难以自我再生,这使得它们很容易受到欧洲杂草的冲击,而欧洲杂草经历了与山羊、绵羊和奶牛的共同演化,能更好地承受这些动物带来的放牧压力。欧洲草很快就征服了美国草地,反过来又为欧洲牲畜提供了它们喜欢的饲料。今天,大部分的本地草种已经灭绝。
欧洲杂草和欧洲人互相配合,迅速赶走了本土草种,改变了土地状况,使其适应自身的发展,事实证明它们二者都堪称强悍的生态帝国主义者。新的植物物种是完美的世界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能迅速适应环境变化,所以它们长得茂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入侵物种与欧洲人更为相像,而非它们的同类,那些逐渐消失的本地草种。或者,应该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把杂草定义为能适应人类干预的物种,那么据此定义,人便是第一个也是最主要的杂草,所有其他杂草都是在人的影响下演化出来的。”杰克·R.哈伦在《作物与人》中写道。
杂草不是他者,杂草就是你我。
站在曼哈顿休斯敦街和拉瓜迪亚广场拐角处的行人可能会认为,荒野在这里开辟了城市网格中的一个小角落。十年前,一位环境艺术家说服市政府允许他在这个地方创造一个“时间景观”,向纽约人展示曼哈顿在白人到来之前的模样。在一个小山丘上,他种植了橡树、山核桃、槭树、刺柏和白檫木,它们已经长大,形成了一个几乎不可穿越的密林,这个地方被钢条栅栏保护着,栅栏上密密麻麻地爬满了藤蔓。这正是爱默生和梭罗会赞同的那种“花园”,但原因恰恰在于它不是一个花园。至少这可以说是一种人类的自负。
我几乎每天早上上班都会路过这个“反花园”,出于某种原因,它总让我感到不舒服。与它相邻的是一个热闹的社区花园,每个夏日的傍晚,都有几个附近的居民在其中忙着打理花卉和蔬菜。在这蒸蒸向上的园艺事业旁边,那个无人打理的“时间景观”是一个有趣的衬托。但是,这种并列一直让我感到只是一种敷衍,正义感过强,去年夏天的一天,我走过这里,才想明白原因。
那天我正想着我花园里那些得胜的杂草,忽然认出了缠绕在栅栏上的一种藤蔓,这是我在野外指南中查到过的藤蔓。我记起来了,它是一种茄科植物,不是本地物种,而是随着白人迁移到美国的。啊哈!这片自鸣得意的小荒野竟然是一个花园。除非有人给它除草,这个人要勤奋又懂行,否则它很快就会被外来物种占领。这个“时间景观”永远处于退化为日常空地的危险之中;只有带着锄头和一套“厚此薄彼”策略的园丁,才能拯救它。
这正是爱默生和梭罗会赞同的那种“花园”,但原因恰恰在于它不是一个花园。
当然,过去的情况并非如此。那是很久以前了,现在,我们已经使土地发生了如此多的变化,以至于某种形式的园艺工作变得不可避免,即使在那些我们希望作为纪念碑保存下来,不让人进入的地方,也是如此。在我看来,这就是 1988 年黄石公园大火的教训之一。在历史的某一节点上,无为并不一定是可取的。自 1972 年以来,黄石公园的管理部门一直遵循一项名为“自然燃烧”的政策,即自然发生的火灾被允许自由燃烧——在 1972 年之前,每一场火灾都被立即扑灭。多年的灭火工作在林地上留下了大量的挥发性枯木,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当火灾最终在 1988 年这个干旱年到来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黄石公园的生态系统已经被早期的灭火政策所改变,所以新的政策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自然的”,它放任不管的火灾也并非自然。
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即使是黄石公园,美国最伟大的“荒野”,也需要谨慎管理——现在简单地执行“放任不管”政策已经太晚了。我不知道对黄石公园来说最好的防火政策是什么,但我知道,人们必须通过学习科学知识,建立有效的行动机制,选定并实施防火方案。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在黄石公园被宣布为“荒野地区”之前,印第安人早就在这里纵火了,这些是“自然”的吗?如果目标是将黄石公园恢复到哥伦布时代之前的状态,那放火反倒要成为一项政策。人们还必须决定黄石公园能容纳多少游客,是否应该重新引进狼来防止马鹿的数量激增,以及其他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今天,即使是黄石公园,也必须被“花园化”。
在梭罗写下“世界存乎野性”一个世纪后,肯塔基州的诗人和农民温德尔·贝瑞补充了一个对梭罗来说完全没有意义的推论,但却是必要的。贝瑞写道:“野性存乎人类文化。”我认为他的意思是,现在放任自流已经太晚了。只有人类的智慧和宽容才能拯救像黄石公园这样的地方。
梭罗和当代许多自然主义者和激进环保主义者都认为,人类文化是问题本身,而不是解决方案。因此,他们敦促我们摆脱人类中心主义,学会与其他物种平等相处。这听起来是一个很好的生态理念,直到你意识到,如果我们开始表现得比现在更像动物,地球会变得更糟。大多数物种的生存策略是尽可能采取残酷手段,扩大它们的统治地盘,直到它们遇到一些同样残酷的自然限制,阻止它们的扩张。这不正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吗?
使我们有别于其他物种的是文化,而文化除了宽容还有什么?良心、道德选择、记忆、鉴别力,正是这些具有鲜明人类社会特征的、明显不符合生态学的能力给了地球最后的希望。诚然,从历史上看,我们一直专注于在人类社会而非自然界中行使这些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用于自然界。事实上,这正是现在需要做的工作,即为我们在自然界的行为赋予更多的文化。
现在让我把话题拉回来,说说除草的行为吧。除草其实就是我们在自然界做出明智选择的过程,区分好坏,将我们的智慧和汗水应用到地球上。除草就是将文化带入自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除草时说我们在培养土壤。从这一意义上说,除草不是园艺带来的麻烦,而是园艺的本质。而且,像园艺一样,除草在某个时间点上已经成为义务。正如我在花坛里学到的那样,无为并不能让“自然”回归。
在这一点上,我的院子与世界其他地方并无不同。人在其中活动,一定会对自然造成不可挽回的改变;如果改变了,那我们就有义务消除我们所造成的变化的后果,也就是说,要除草。“除草”是拯救类似黄石公园这种地方的做法,但我们必须认识到除草不仅仅是我们对土地所做的事情,而且必须认识到我们需要培养属于自己的自然。因为尽管我们是地球的园丁,我们也是地球的杂草。这很关键,除非我们接受这一角色的多义性,也即,我们既是问题本身,又是问题的唯一解决方案,否则我们将停滞不前。
最终,我发现,对花园里的杂草采取放任的态度是不负责任的。花园植物将它们的命运交付在我手中,我却没能保护它们免受杂草伤害。所以我把花园铲掉,重新修建了一个。这一次,我在草地上切出一个完美的长方形,播下一排排花种,间距约半米,行列整齐笔直,像用铅垂线拉直过。当幼苗长出来的时候,我用外公给我的荷兰锄头在行间辛勤耕耘。这里并不存在认识论的问题:无论行间出现什么植物,我一律判定为杂草,并将其除掉。这些植物行列起初是为了方便——它们使耕种变得容易,但我实际上已经开始喜欢它们的样子了;我想现在我受到的打击更多是来自对自然的浪漫情怀,而不是花园的人为干预。勒·柯布西耶曾说,几何是人类的语言,我很高兴拥有一个用这种语言说话的花园。我现在更清楚地知道,一个无为而治的花园并不更加自然,杂草也是我们的语言。
在我看来,从我决定干预土壤的那天起,我就负有除草的义务。因为这片土壤不是处女地,几个世纪以来都不是。土壤承载了成千上万的杂草种子,对它们来说,铲子所到之处便是它们机会的降临。严格地说,这些种子不是“自然的”,它们其实是更早时期的园丁培植出来的子孙。我若袖手旁观,放任其生长,就等于让那些园丁替我打理花园,也即把花园拱手让给了那些迷信的玫瑰十字会成员、清教徒和俄国移民。换句话说,无为而治,对我,对我的植物,对大自然,都没有好处。所以,我要除草。
……
获取完整阅读体验
请下载“小鸟文学”app
题图来自 Robin Wersich on Unsplash
或在应用商店搜索“小鸟文学”👆
本月🐦
欢迎你带着好奇心阅读小鸟文学
小鸟文学是个独立 App,它的表达在不停变化,认识它的人都有不同的机缘。此前你可能会从各种短篇小说、长篇访谈,人类学田野笔记或者和它的前身《好奇心日报》的联系认识到它,如今它还在持续作出调整。不过它的价值观一以贯之:和我们所处的世界保持距离,与此同时又不会袖手旁观。
📪联系我们
新浪微博|豆瓣 @小鸟文学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