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彩礼的问题又上热搜了。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系列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彩礼的合法性以及返还,改变相当之大。
新规是: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总体精神是,相比以前旧规,按比例返还彩礼的情况增加了,对彩礼之风算是一个变相打压。
原因无他,天下苦彩礼久矣!
关于彩礼,男女大战,惨烈程度不亚于斯大林格勒。这事也很奇葩,中华田园女拳,总是呼吁男女平等,但一触及彩礼,却认为多多益善。而新生代男生根本不买账,一名零零后男生摊牌,“我明确宣布:要彩礼的一律免谈。
战书一下,硝烟滚滚,评论区男权女权激烈交火,一开始被刷到上千条评论,几乎被女拳锤死。之后经大V转发,搬来救兵,来自微博、豆瓣、贴吧的援军源源不断加入战场,堆出超过三万的评论,堪称新世纪的“大礼议”。
彩礼问题,绝对是性别战争的一个主战场。尤其在乡镇农村,由于长期的重男轻女,性别比例大幅失衡,总结起来就是:光棍多,结婚难,彩礼高。
还有大量女性选择单身不婚,全国结婚登记人数连续9年下降,从2013年的1347万对下降至2022年的683万对,减少近50%,跌破七百万大关。
婚恋市场上,性别结构失衡,必然推高结婚成本,增加家庭负担,婚姻某种程度上越来越成为“奢侈品”。
例如重男轻女的重灾区江西省,现在被诟病为“卖女省”,平均彩礼达到了15万左右。赣南有些农村,甚至彩礼涨到20万起步,还不包含买三金五金的费用。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乾坤大挪移,双方之间的攻防分别取了对方的拿手武器:
男方高举女权主义大旗,你们女性不是要独立吗?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要彩礼干嘛?
女方祭起封建思想的文化遗产,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女性独立但该给的彩礼一分不能少!
彩礼高昂,不但推高结婚门槛,还造成了大量婚后财务纠纷。我记得以前剩男剩女最爱的《非诚勿扰》,引发过男女嘉宾“悔婚案”。分手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为结婚”送给女方的一辆宝马车;女方认为男方送车是炫富,坚决不退。彩礼纠纷,日益滋长,姻缘不谐,反目成仇,现在竟能出现男方以孩子为人质讨还彩礼的恶性事件,令人发指。
怎么看待彩礼现象?
彩礼制度有一定合理性,古已有之,源远流长,中国历史上均实行聘娶婚。古之婚姻,仪式上有六礼,彩礼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以媒妁往来传婚姻之言,纳币而为婚约之形成,告鬼神藉示婚姻为两族之事,则父母之命自亦在其中矣。”
民国学者陈顾远在《中国婚姻史》中指出:“周兴以后,既于礼制上奠定聘娶婚之基础,汉、唐以来,复于法制上保障聘娶婚之程序,故后期型之嫁娶方法,实以聘娶为主。”
彩礼什么时候被批判被否定的呢?到了近代,人性解放思潮勃兴,民国时期的新青年视聘娶婚之彩礼为封建陋习,无不持否定和批判态度,认为它将妇女降格为财物,把婚姻当做买卖。
在新中国的革命话语中,彩礼更是大逆不道的革命对象。1951年《聘金或聘礼处理的指示》第1条、第3条规定,女方父母获得的彩礼是公开的买卖婚姻性质的聘金或聘礼,“原则上均应将其因此所得财物没收”。
改革开放之后,革命的色彩逐渐褪去,市场经济对自发形成的传统和习俗保持了一份包容和淡定,自愿交付的彩礼被定义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2003年最高法院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彩礼作为一种赠与,以结婚为目的的,以没有结成婚为解除条件,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之风俗经过历史的“正(正统)——反(革除)——合(包容)”,基本上满足了社会需要,平衡了双方利益。
确实很多人为彩礼风俗的合理性辩护,认为革命化的一刀切禁止过于简单粗暴,割裂传统,没有考虑到家庭成员间的休戚与共。包括中华田园女拳,她们既要女性独立平权,又要彩礼多多益善,呵呵!
社会学家认为彩礼类似期权避险合同,有三大功能:
1)信息传递,靠彩礼能够判断男方家庭富裕程度、家族人脉、筹资能力等,这一点在交通、通讯不便的古代社会尤为明显。
2)平衡男女双方成本,男女交往中女方更容易吃亏,婚姻中女方负担的成本更高,需要生儿育女,为家庭牺牲事业,彩礼对女方的损失起到了弥补作用。
3)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彩礼有利于基因族群利益最大化,嫁女所得彩礼能够支持家庭整体安排,例如“扶弟魔”现象。
这三条理由在古代社会尚说得通,彩礼之制在古代是一种精妙的利益调整。因为古代不是个人价值,而是家族本位,个体的一切安排都是为了家族利益最大化。而且夫为妻纲,妻族父母辛苦把女儿养大,出嫁后却变成夫族的成员,从属于夫,为夫族尽义务,所以娶妻时支付一定聘礼以补偿妻族的抚养成本。
现代社会,时移世易,让我们审视一下这三点理由:
第一,信息传递,这个功能在古代也许有,但在现代社会真没有。现代都互联网了,都“炫富”成癖了,还用彩礼判断对方经济状况?就算在古代,受交通、信息所限,男婚女嫁大都在发生在本乡本土的熟人社区,各家各户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不知道谁呀?
第二,平衡男女成本,不要忘了,古代男女授受不亲,洞房之前连见个面的机会都没有,女方想吃亏恐怕都没有吃亏的机会,还需彩礼补偿?搁到现代,这种“交往有风险,女方须谨慎”的古训,在女权主义者看来恐怕不太政治正确。况且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给女性个人的,男方支付了彩礼更容易把女性物化,当成买来的物件虐待,反而不利于男女平等。
第三,基因族群利益最大化,无非是为集体主义涂脂抹粉,给封建家长制披上一层马甲而已。按此逻辑,彩礼也好,换婚也罢,都是族群基因整体延续和优化的需要。父母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子女作为一颗棋子,委屈无所谓,牺牲很光荣,你就老老实实服从吧!
因此,我的观点是,古代社会,家族本位,彩礼之风有其历史合理性;现代社会,个人独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彩礼听凭自愿,但不宜提倡。夫妻新建小家庭起步艰难,双方父母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适当财务帮助。

社会主义爱情观,最适当的表达是我小时候读过的舒婷爱情诗《致橡树》: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做一个独立、自主、有尊严的人,无分男女,选择一个伴侣,让自己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性生活更温暖更丰富,彼此相爱就是最大的礼物,压根就不会想到彩礼的计算。
总之,爱情就是爱情,财产就是财产,两者还是分得清楚好一些,否则,谈恋爱变成了利益计算,含情脉脉背后免不了藏污纳垢。
感谢阅读“毛有话说”,释老毛的私人书斋,期待财富与心灵的共同成长。知识改变命运,投资实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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