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中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的正式落地,是中国持续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和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推动中国保险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助力中国由保险大国迈向保险强国。
《办法》出台
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
在充分借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金融监管反思的基础上,《办法》将“系统重要性”定义为“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在中国保险业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办法》明确了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参评范围、评估指标和权重及评估流程。
2018年11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从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一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处置机制,确保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此次《办法》的出台可视为《指导意见》在保险业的细则之一,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范围从银行进一步拓展到保险领域,必将对中国保险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是防范保险业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9月末,中国保险行业总资产共计2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78%,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险业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四大保险集团保费收入占比达到66.5%,集中程度高于中国银行业,也高于欧美保险业。同时,中国部分大型保险集团复杂性高、跨业经营特征显著,“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双轮驱动,与金融体系的关联度较高。这些大型保险集团一方面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关联性较高,另一方面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中国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近期,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2023》指出,中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攻坚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投资端存量问题与新增风险并存、人身险转型仍处于攻坚克难阶段、财产险风险需持续关注、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压力较大、保险公司治理能力需持续提升、合规管理存在不足六个方面。《办法》的出台为确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提供指导和依据,将主要保险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监管奠定基础,降低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从而有助于防范保险业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二是建立保险业的差异化监管制度,促进保险业宏观审慎管理。《办法》明确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出台的次年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并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实现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的正式落地。在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上,系统重要性银行还要接受基于宏观审慎管理的附加监管,即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和逆周期附加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要满足0.25%~1.5%的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要求,以及按时制定提交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以强化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根据《指导意见》,参照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做法,笔者认为,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评估认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制定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附加监管规定,对中国保险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一方面,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将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提出更高要求,进行持续全面监管。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监管机构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监管时将会有额外的附加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将面临更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机构将建立和完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特别处置机制,如定期编制和报送恢复和处置计划,降低和防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因自身经营失败导致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重大冲击和影响,这将提高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监管合规成本。
三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保险业数据质量。《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2023》指出,数据不真实问题仍是中国保险业违规高发领域:2022年,中国保险业涉及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虚列费用的罚单占比接近半数,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办法》明确规定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应执行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制度,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应于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通过公开渠道披露上一会计年度的各项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这将有助于完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保险业的数据质量。
《办法》出台后
中国保险业的潜在机遇
《办法》的出台在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影响的同时,也将给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带来潜在机遇。
一是强化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助力业务拓展和价值增长。根据《办法》的评估标准,入选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的保险公司在规模、金融市场影响力和可替代性等方面具有更有力的竞争优势。因此,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在承担更多风险防范责任的同时将更加稳健经营,更加强化其自身的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一方面,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将提高消费者对其信任程度和消费信心,增强其在获客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竞争力,助力其业务更好更快拓展;另一方面,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将获得更好的信用评级和更低的外部融资成本,支持其做优做强,更好地投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助力其价值增长。
二是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能力,助力从容应对全面金融监管。《办法》明确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监管,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危机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将面临比其他保险公司更高要求。这将促进入选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化压力为契机,弥补自身短板,提升自身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能力,助力其从容应对全面金融监管。 
(作者单位:阳光保险集团战略企划部,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
本文刊载于《金融博览》202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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