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识的沉思:

德勒兹“内在性”概念再思考

张能
作者简介:张能,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人大复印:《外国哲学》2023 年 07 期
原发期刊:《世界哲学》2023 年第 20232 期 第 107-116 页
关键词:德勒兹/ 内在性/ 单义性/ 潜能/ 概念/ 生命/
摘要:德勒兹毕生的思想与“内在性”难解难分。德勒兹在不同时期对“内在性”都有其艰深的探索,尤其在后期重要著作《什么是哲学?》《内在性:一个生命……》中,德勒兹又重思“内在性”这一课题。德勒兹对“内在性”一直萦萦于思,但就其每个时期的单个思想文本而言,所朝向内在性的方式是迥异的。总体上,根据德勒兹系列的思想文本,内在性本身以不同的形式或方式显现于其哲学的内部,并将其勾连为一套完整的独属于德勒兹的哲学体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内在性就是为了实现内在性而进行无限创造的努力活动。对于我们来说,关键是如何充分地呈现和利用内在性,而不是将其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陈述表达。因为内在性本身就是必须被思考,但是又无法被思考。毋宁说,它不是一种知识或者理论,而是一种触摸。它超越了一切理论知识的纯粹沉思,它指向的是一种纯粹潜能或者思想道路。

众所周知,对于德勒兹来说,内在性就是其唯一真正的哲学,是一个具有未来向度的任务。①这种内在性哲学不是巴迪欧意义上所言述的“一的形而上学”(une Métaphysique de l' Un)。传统形而上学将“一”规定或建构为某种本体或作为事物本身的东西,但德勒兹却将“一”内化(或内在)为诸种“多元性”(multiplicité),“多元性”并不再现或者拘泥于“表象体制”。就此而言,“一”并未统摄“多元性”,而“多元性”实际呈现了“一”建构哲学的方式或方法。内在性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德勒兹建构哲学的方式或方法。我们绝不能将德勒兹的“内在性”视为一个本质性的作为事物本身的东西,然后万物按照内在性这一“标本”复现或型塑。尽管德勒兹承认内在性,但是它并不指认一种标准或同质化的事物,而是相反,所有个体化差别和内在性的样态都一并处于内在性当中,这个内在性对于诸种差异性事物而言都是平等的。据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并非所有的事物都要等同于并由内在性所衍生,而是在那个内在性的场域或平面中一一被建构或生成。也正是在这种绝对的内在性当中,形态迥异的事物是藉此而被生成的。但需指出的是,德勒兹所言及的内在性,既区分于意识观念论的内在性,亦区分于唯物论的内在性。在德勒兹看来,内在性既不内在于某个主体(主观的超验性),也不内在于某个客体(客观的超验性),它只内在于本身。对于德勒兹而言,这种内在性与超越性相对,它表达的是思想的“外部”,或绝对的“域外”,亦可以将其思考为“非外部的外在(le dehors non extérieur)或非内部的内在(le dedans non intérieur)”②。德勒兹著作里面最为显著的直面内在性的三个文本分别是《千高原》《什么是哲学?》(德勒兹对内在性予以理论化③)以及《内在性:一个生命……》(内在性以对生命本身的穷竭的方式呈现④)。而且,《内在性:一个生命……》是德勒兹去世前二个月所作的一篇文本。可见,对内在性的持久眷注。同时,当代西方激进左翼思想家阿甘本、奈格里也在对德勒兹内在性观念的重构中开启了内在性的政治学转向,如奈格里诸众政治的创构。
在当下,德勒兹有关内在性的论述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学者的关注。其一,基于一种学术史的视阈,对德勒兹的内在性观念的谱系结构进行了分析。该解读融合了一个生命、在内部的动物、至福以及视角等横跨多领域、多方面交错构成的诸多内容。⑤其二,基于外部视阈的解读。其进一步认为,内在与外在之间的联系所依赖的东西是“外部的”,而非“外在的”。思想的“外部”不是我们所知的或再现的东西,它是内在性的。⑥其三,基于斯宾诺莎式视阈的解读。该种解读据以速度和情状来描述内在性。根据该种解读,内在性可以被嵌入到强度、事件、速度、意外、情动力等概念的联动之中,以此来激活内在性作为潜在的、虚拟的、单义性、自然的肯定的意义。⑦其四,基于科学视阈的解读。该解读认为,科学在分析“发生”(Emergence)时会讨论内在性。内在性和发生性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使生成属性与产品连接。⑧其五,基于互联网视阈的解读。该解读将德勒兹内在性描述为互联网的某种构成。由于我们无法窥见内在性,只能假设它的存在,我们所能看见的只是内在性在我们周围事物中留下的形状。⑨最后,基于比较视阈的解读。该解读指出,对于康德而言,内在性概念不再仅仅指哲学的系统性,而是指概念的内在运用,按照经验结构对概念所加诸的限制。德勒兹的内在性本质上与其说是海德格尔式的,不如说是黑格尔式的。每一个有限之物都能潜在地假定一个自在自为的存在,通过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使之成为问题,也就是说,问题的解决之道是由它自己决定的。这是德勒兹体系中自我基础的时刻,内在的理性实现了它充分的、自我反身的表达。⑩
当然,以上基于六种不同视阈的解读,仅就理论取向和研究逻辑的主要脉络而言,并不意味着这六种研究视阈已经无缺地涵摄了德勒兹内在性观念研究的多样性路径。近10年来,国外学界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不同的维度对德勒兹的内在性观念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究。这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D.W.史密斯(Daniel W.Smith)所著的《论德勒兹》(Essays on Deleuze)一书,该书集中展示了作者研究德勒兹的理论成果,共收录论文20余篇。但直接涉及内在性这一主题的论文就有4篇。总体上,这4篇文章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德勒兹内在性哲学所涵盖的多维关系及其内在结构,澄明了德勒兹由内在性驱动所衔生的观念形态与概念范畴,这在一定意义上为德勒兹的内在性观念研究敞开了更为广阔的理论前景。
纵观国外的相关研究,一部分研究因过于园囿于德勒兹的某一个思想文本,因此未能充分而完整地揭示德勒兹内在性观念的理论全貌,这些都缺乏学术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但是,根据现已有的研究,围绕德勒兹的内在性观念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考察。德勒兹对“内在性”一直萦萦于思,但就其每个时期的单个思想文本而言,所朝向内在性的方式是迥异的。为了将德勒兹哲学面向内在性的方式完整地显现或刻画出来,本文据以德勒兹著作里面最为显著的直面内在性的三个文本——《千高原》《什么是哲学?》以及《内在性:一个生命……》,力求指出正是内在性本身以不同的形式或方式显现于其哲学内部,并将其勾连为一套完整的独属于德勒兹的哲学体系。
二、纯粹的潜能:内在性与潜在的实现化
我们知道,司各脱毋庸置疑是最伟大的内在性思想家。藉助单义性,司各脱成功将一与多一同收纳于超越性的单义性之中。而到了斯宾诺莎这里,单义性存在被斯宾诺莎设立为独一的、普遍的、无限的实体。根据斯宾诺莎,对于一切事物来说,唯一存在的是绝对的实体,所有的属性只是这种实体的样式,或者说,是实体表现的不同模态(modalities)。与司各脱、斯宾诺莎相比较,德勒兹实际想说,单义性意味着存在的意义是唯一的,相同意义的存在可以言说并运用于一切诸种样态或事物。德勒兹说:“单义性的存在这一概念是完美地界定了的……,也正是在内在性中,单义性找到了它的斯宾诺莎式的构想:上帝是自因,在这个意义上,他构成了所有事物的原因。”(11)德勒兹还说:“对于斯宾诺莎而言,整个表现理论支持单义性,它的全部意义在于使单义性存在从那种漠不关心的、中立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纯粹的肯定的客观对象,并在表达性的泛神论或内在性中实现出来。”(12)根据德勒兹,内在性就是单义性的彻底表现,单义性就是内在性使其所是之物——“内在性哲学表现为统一的、平等的、共同的存在,并表现为单义性的存在理论。”(13)但对于德勒兹而言,重点不是去考察内在性“它是什么?”(现实意义上),可能更关键在于,一个开放的“它能成为或生成什么?”(潜在意义上)。实际也确实如此,德勒兹已开始将内在性深深地嵌入到不同概念和理论问题的联动之中,以此来扩展内在性的观念形态。因而,问题也可能变成:我们如何才能实现内在性,以及我们如何去充分显示和利用内在性?譬如,德勒兹从开始对作为本然的内在性的慎思,“转向”了作为潜在的内在性平面可能性的生成。
在与F.迦塔利(Felix Guattar)合著的《千高原》这本书中,德勒兹曾提出了两种构想平面的方式:第一种是形成的发展组织平面,这种平面的“拟造”必须牵扯到形式的发展与主体的形成,且只能根据它所发展的形式及它所形成的组织来开展。无论如何,“它都据有一个补充的、额外的(plus)、被隐藏的(cachée)维度。”(14)然而,第二种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平面——内在性平面。就这一平面而言,不存在形式或者形式的发展,“只存在未成形的元素、分子、以及各种各样的粒子之间的运动与静止、快与慢的关系。只存有此性(haecceities),情动,无主体的个体化,它们构成了集体性的装配。”(15)德勒兹的这段话含意殊为深刻。对于这一番意思,我们可以引用德勒兹与C.帕尔奈(Claire Parnet)在《对话》中的一段文字来加以解说。德勒兹说:“没有什么东西或事物展开,但是事物会根据它们的速度的构造进入这种集体性的装配之中;也没有什么东西或事物变成主观性的东西或事物,但此性根据未被主观化的强力和感受的构造显现出来。”(16)
从德勒兹所提供的解释来看,与第一种构想平面的方式相比,我们看到了巨大的“反差”:组织平面总是将自己建基于所组织—发展的形式与主体之上,由于平面它自身并不与它所产生的事物同时被给予,因此,这就决定这些组织形式与发展主体仅仅只是作为“克分子”的样态或形式而存在。它与众多现实实际事物以及各式各样的生成运动相勾连。相反,在内在性平面上,则包含着一种整个自然的去形式与主体、器官与功能的过程。严格来说,这是一个没有先于其存在的平面,一个应该被建构的平面。在这一平面上,“不存在独立于粒子本身的形式化组织,不在存在独立于其相对速度的矢量与方向,不存在与其能力相分离的特定功能。”(17)它关及的或只能关及的是抽象机器、潜在、以及纯粹事件。因为,“事件和独一性给予了平面它们全部的潜在性,正如内在性平面给予虚拟事件以一个完满的现实。”(18)
但尽管如此,德勒兹认为,两种平面在相互区分的同时,亦互相含有。这是因为,人们总是不停地从一个平面上重构另一种平面,或从另一种平面上抽取出另一种平面。德勒兹进一步指出:“我们言说的潜在并不是缺乏现实的东西,随着将之给予了它特定现实的平面,参入到一个实现化的进程。内在事件在事物的状态和所发生的现实状态之中实现化。内在性平面自身则在一个客体和一个主体之中实现化,它在此归于自身。”(19)上面的引文透露了一个据以重新理解或诠释两种平面的关键词:“实现化”(réalisation)。那么何谓实现化?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一书中这样解释道:“在所有这一切中,唯一的危险是将潜在与可能相混迹。因为可能与现实相对立,所以可能的过程是一种‘现实化’(actualisation)。与此相反,潜在并不与现实对立,它自身就具有充分的实在性,它的过程是实现化。”(20)照德勒兹看来,潜在是实现化了的存在,它并非不存在。从未来指向上看,它只是未来在当下体现出的现实性。从反面来说,现实是被当下实现化了的潜在。就此而言,潜在作为某种综合,它近乎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而现实是潜在的具体表现,属于可感世界的东西。
根据德勒兹,哲学的任务就是创造概念,使之表达内在性平面上的纯粹事件。确实,由于哲学深耕概念的创造以表达纯粹事件,因此这也就意味着哲学创造了诸多事件。德勒兹称哲学在概念中显现或表达纯粹事件是通过对现实实际之物的反一实现化而通达的。由此,我们可以将内在性平面当作一个纯粹的内在性事件,也可以将它视为已经现实化在特定历史现实中的东西。而特定于历史现实中的东西则关及具体的历史事件,它发生于组织平面。在德勒兹看来,历史事件具体显现于具体的特定场合,而纯粹事件并不是在特定情况、场合的实现化。从时间的本体论意义上来看,历史时间与事件时间是一体的,并不存在本质性的差异。也就是说,历史时间与事件时间在其时间本体论上是可以实现重合的。德勒兹关于纯粹事件(事件时间)与历史事件(历史时间)的区分,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由此推及的是关于内在性平面与组织平面的区分:内在性平面作为纯粹事件实现化于我们的生活世界,表现于组织平面上的各种具体历史事件及过程。也正是在该种意义上,P.帕顿(Paul Patton)说,“人们提出的每个过程或事件同时既居于现实存在的历史之中,也居于潜在界的或纯粹事件性的非历史之中,后者将现实化于前者之中,但不能还原为前者。”(21)基于此,内在性平面作为一种潜在(或虚拟)是更加深刻的现实——作为潜在的内在性平面总要实现化于组织平面,并在组织平面上生成为各种具体的历史事件,也必须经于此,我们才能经验到各种发生于组织平面上的诸多经验内容。由此一来,内在性平面指向了蕴藏于组织平面当中的那些潜在的维度,即独特性和挑战性。真正的内在性平面是潜在的,它必须超越可见性。因此,我们才理解法国论者J.-C.马丁(Jean-Clet Martin)为什么会这样说,“所有事物都在同一个平面之上,但并不意味着平面上的所有事物都具有可见性,在每一个实际的、具体的星群内部,存在某种幽暗神秘或者潜在的事物”(22)。
就此而言,德勒兹已经将内在性延伸至潜在之域——内在性平面,将纯粹的内在性发挥和利用到极致。德勒兹后来在《对话》一文中,反复重申,平面被划分为一种诸多的平面,依据的是那些将潜在实现化标出的连续统的中断与推力的划分。但是,全部的平面沿着导向潜在的道路合而为一。内在性平面不仅包含潜在,还包含潜在的实现化。潜在与实现化二者没有确定的界限。现实是补充的部分或产物,是实现化对象。实现化是潜在的实现化。实现化属于潜在。(23)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当内在性平面被规定为潜在的大写的“一”(原始的混沌切片),它具体实现化为诸如具有可见性的承载形式与主体的、生成各种具体历史事件的组织平面(“多”),并且,“全部平面沿着潜在的道路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德勒兹对内在性的探讨依然囿于本体论的结构框架,本质上没有脱离本体论的窠臼。
三、“一场漫游”:内在性与建构主义哲学
上文已推出,承载现实实际之物的组织平面只不过是作为饱含纯粹潜在(事件)及实现化的威力的内在性平面的实现化产物。实现化作用展现了生成的力量,被钝化为潜在/虚拟之无形物的内在性由此变得可窥见。德勒兹内在性哲学并不“逮”于实现化了的现实或实际之物,即不再据于以现实来思考现实,而是沉潜于虚拟/潜在来思考现实,因为,前者才是决定后者的条件。据此,为了进一步思考和刻画内在性,在《什么是哲学?》一书中,德勒兹突出了内在性(平面)作为哲学的外部条件、或是外部这种差异的力量允许并决定了哲学这样的创造活动。
作为概念是仅属于哲学的,而作为创造概念的哲学总是将概念纳入平面的“总括”(omnitudo)中,它是一个平面,一片高原。进一步,德勒兹对该平面进行了界定:“只有当除了内在性本身以外,内在性不再内在于别的什么东西的时候,才谈得上内在性平面。”(24)一日内在性平面被具体陈述为哲学的某种条件时,它就被钝化为先验之物。关键,“内在性是一种思想,它标志着各种关系之间无穷无尽的联系,并与超验的思想形成鲜明对比。”(25)这样一来,真正的内在性就必须思考为折返于内在与先验之间的持续运动,也就是说,内在总会转变为先验,但是这种转变是为了另一个内在的,也就是先验的现实条件。德勒兹又说:“当人们把内在性理解为‘内在于’某物的时候,就会产生平面和概念之间的混淆,概念就变成了一个超验的普适原则,平面就被当成了概念内部的一个属性。”(26)内在性平面呈现的是一种(元素间的)互通与关联。“德勒兹内在性哲学强调的是一种联系而非一种分裂的形式,但是这种联系必须是自身于其自身的‘可联系’性而非在不同的联系中寻找联系”(27),对内在性的理解,不是其内在性“内在于”何物,而是何物内在于这一内在性,内在性作为一种绝对的外在而存在着,它排除了任何对存在的超越。“也许,这样一个平面属于极端的经验主义:因为它并不呈现内在于某一个主体的体验流,这个流在属于某一自我的主体当中完成个别化。内在性平面只呈现事件,即概念的可能世界,以及他者,即可能世界的表达方式或概念性人物。”(28)
在德勒兹看来,内在性平面只呈现概念的可能世界(事件)与他者(可能世界的表达方式)。换言之,内在性是哲学给予自身的一幅思维的图景,它不是一套方法。每一个哲学体系的建构都会绘制出不同的内在性平面,而每一个体系也都要仰赖它自身所拟定的内在性平面,因为,“平面则标志着哲学的建立”(29)。内在性平面是构筑而成的,在这个充盈的内在场域之中,每个可确定的体系如同面的一个区域。所有的过程都在内在性平面和一个可确定的体系中产生。“这便是内在性平面上所发生的:一些多充盈在上面,一些特殊集中在一起,一些过程或生成在发展,一些强度在上升或下降。”(30)德勒兹将内在性平面具体描述为尚未规定的部件的集合,一个“腾挪自如、不受限制的环境”(31),其“作用如同一个筛子”(32),每个哲学体系从中遴选出部件然后组装其概念。由此,在这个意义上,内在性平面被理解成为哲学的某种可能性,亦或预先存在的“仓房”。德勒兹说:“内在性平面是事件的视域。或者把纯粹的概念性事件储存起来的水库或者仓房。”(33)当这些哲学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装配和“筛选”,便产生了那些具体的据于不同理论形式的哲学体系(内在性或超越性)。哲学往往将内在性平面规定为一种土壤或基础,通过这一土壤或基础,不同的哲学才能彼此交流、对抗。
基于内在性平面被设定为哲学的某种土壤或基础,因此,对于它自身的理解也同样关联到独特的视域——前哲学式的理解。德勒兹认为,内在性平面应该属于前哲学这一范畴领域。它本身是预设的,它自身的理解方式不是以一个概念返指另一个概念的方式,而是以概念本身返回非概念的方式。前哲学并不是意味着事先性的存在,也不意味着外在于哲学。相反,它构成哲学的内部条件,它可能更接近哲学的核心。在德勒兹看来,思维是冷漠的,只有具有探索性的前哲学的内在性平面才能使冷漠为之消失,而危险性也一直潜伏于这种前哲学的内在性平面的内部之中。也正是因为这种探索性、危险性,对拟定内在性平面必须求诸非理性或者违反情理的手段。因为,“理性总是从非理性之中开辟出来的一个领域——根本躲不开非理性,而是被非理性穿越,只是由非理性因素之间的某种特定关系所界定。”(34)就如同I.塞梅茨基(Inna Semetsky)所说,“德勒兹和迦塔利就是这样定义内在性平面的,对他们来说,内在性平面并不局限于理性思维或直接的概念性诠释。”(35)虽然,内在性平面被认作为前哲学,但前哲学即哲学。此时,内在性平面还是呈现原始的混沌状,它自身并不依靠于哲学概念,没有被哲学概念的筛子过滤。因为按照德勒兹的说法,它是“一场漫游”(36)。这无异于说,哲学应该习惯于在“没有概念”的前哲学中摸索推进。
哲学在创造概念之际,也创造了内在性平面。在这里,内在性平面与概念相区分:内在性平面铺展开来显现为一个过程,它收缩内卷才形成概念。(37)虽然,概念与内在性的平面存在某种区分,但二者存在一定的关联:平面的不同区域为概念所构成,且平面掌管着概念。“平面利用不断增加的概念之间的衔接点,保障概念之间的协调,概念反过来保障平面上的移居活动依照不断翻新和变化的曲率进行。”(38)这其中的关联性还必须借助于“第三者”——“概念性人物”。G.弗拉克斯曼(Gregory Flaxman)就说,“一开始,德勒兹将内在性规定为哲学的场所或者非场所,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场域,思想的特征——强度与特异性,感知与情动——在其中作为概念被配置起来。但是在内在性平面与概念之间,德勒兹坚持认为,概念性人物作为一种关系手段和类型介入其中:他就是某种第三者。”(39)
总之,内在性平面既先于哲学,即作为哲学的土壤和现行条件,同时哲学又是作为内在性平面部分表现的一种结果而呈现的。这近乎是以一种悖论的方式将内在性显示或展开于哲学思想内部的构造之中,体现了德勒兹致思内在性思想的努力。德勒兹曾多次提到,内在性是最为陌生或生疏的,它从未被思及,它涉及的是一种“古怪的思想”(40)。德勒兹在谈及思考内在性时,明显地感觉到一种无力感、疲惫感和眩晕感。“这一次,疲惫的思维无力在内在性平面上维持下去……”(41)在《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一书中,德勒兹就说了,“内在性是哲学的眩晕(vertige)。”(42)
四、未知生命的生成:内在性与生命
我们已经看到,德勒兹对内在性的思考主要传达在潜在/虚拟、基础、土壤等词语中。德勒兹早期著作《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1968)被认为是致思内在性的首要之作,对德勒兹思考内在性影响深远。但德勒兹对内在性的思考并不限于《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1968),对内在性的关注贯穿了德勒兹哲思的终生。尤其在濒临死亡之际,德勒兹又重思内在性,基本确立了以穷竭生命的方式来进一步展现对内在性的持久用力。
在《内在性:一个生命……》的开头部分,德勒兹借助何谓先验领域这一问题引出了内在性。(43)其实,德勒兹的弦外之音就是,先验领域即内在性平面。(44)在这里,“先验”与“超验”相区分。德勒兹说:“超验并不是先验。在意识缺席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先验领域规定为一个纯粹的内在性平面,因为它规避了一切主体与客体的超验性。”(45)也就是说,先验与意识观念是决然分离的。传统哲学往往将先验限定为意识的某种努力,或通过意识形式来思考先验(譬如胡塞尔现象学)。(46)但是,德勒兹则认为,先验往往是超越并先于一切意识观念的。J.拉奇曼(John Rajchman)在德勒兹《内在性:一个生命……》的英译本前言中就提到,“在一种意义上,德勒兹觉察到,有关内在性平面的构想它自身必须要求(建立)一种先验的经验论。”(47)先验的方法取自康德,在康德那里,“先验哲学发现的条件仍然外在于受条件的限制(conditionné),先验性原则是规定性原则(principle de conditionnement),却不是内在的起源性(genèse)原则。”(48)然而,德勒兹却根据于这种内在性的起源性原则,提出“先验本身需求一种高级经验论(empirisme supérieur),唯此才能够探索先验的领域和诸多区域。因为,与康德所据以的信念相反,先验之物不能从一般的经验形式中归纳出来,因为这些形式是在常识的规定下出现的”(49)。在德勒兹看来,先验的经验论是据以一种内在生成的逻辑,在这种逻辑的构造中,并不存在任何超越于经验本身的基础或超越性形象,由此,“先验现已经被安置于内在性之中”(50)。归根到底,先验经验论所谈论的经验本身就是一种内在性的、生成的经验之流。
为了更好地思考内在性,德勒兹将内在性移植于生命这一领域。有趣的是,德勒兹并没有清晰地界定生命的具体含义,而是引用了《我们共同的朋友》的一段文字,狄更斯在其中描述了差点淹死的经历。德勒兹用狄更斯这段文字说明了他所理解的生命。对于德勒兹而言,真正意义的生命并不是它与死亡做斗争时才显现出来,一个纯粹生命是“并不据于任何明显的特征”(51),它是从个体生命的禁锢中释放出来的、一个非个人的单一生命,也即,它表现于、但并不仅仅表现于经验性个体的生命之中。这种被称之为生命的东西,不是那个人的平凡生命,而是一种非个体化的生命。这一非个体化的生命,表明了德勒兹所谓的潜在的存在领域,它现实化于现实的事件和事态之中:“我们所说的潜在不是没有现实的东西,而是致力于按照赋予其特殊现实性的平进行现实化的过程。内在事件在事物状态或使其发生的经验下得以现实化。但是,一个客体与一个主体与现实化不管多么密不可分,只要居于其间的事件是潜在的,内在性本身就是潜在的。”(52)德勒兹通过这一事物无外乎说明当内在性移植到生命的领域,就会产生对生命的一种误读。因为,现实与潜在的区分决定着对一种生命进行的这一描述。更关键在于,绝不是将内在性视为某个主体的生命。恰恰相反,“一个生命”直接挑明了内在性对其自身的内在。“我们要说纯粹的内在性是一种生命,而非它物。它不是朝向生命的内在性,而不内在于任何事物之中的内在性本身就是一种生命。一个生命是内在性的内在性,是绝对的内在性。”(53)
在德勒兹的作品中,生命作为内在性的基本形象一方面意味着它不可能与主体、现实化事物相关联,恰恰相反,它是无限的去主体化的、模糊的、不可限定的东西。J.拉奇曼(John Rajchman)说:“一个生命并不意味着个体性的生命,相反生命必须被视为一种含糊的(vague)和不可限定之物(indefinite),并且这种不可限定之物是真实的。”(54)另一方面,它拒斥建立等级和分离性的生命。就此而言,德勒兹所言及的生命就是非个人的、抽象的生命,它表现于却不能被还原为其特定的具现,表征的是一个不确定的、未分化的事件的领域。德勒兹坚称,生命并不是某种现实的基础或根据,而是潜在的多样性,它不是事物,毋宁说它所指认的是事件。德勒兹这样说:“一个生命只包含虚拟的东西。它是由虚拟性、事件和单一性构成。”(55)对于德勒兹来说,当生命被规定为事件时,也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实体性的独立生命个体,据此,我们可以将生命思考为不同层级的强度的、能量的生命,(56)即它可以较快或者较慢地展开自己,它本身就充满了创造性的过程,而不局限于实体意义上的具体的或者存在某种等级的生命体。
根据面向未来的任务来看,内在性展示了一个未知生命的生成。同时,内在性借助于无根基或起源性的、无需赋予意义或者任何形式的生命,进一步展示了其自身动态的、开放式的生成这一特性。C.科勒布鲁克(Claire Colebrook)说:“内在性不应该被思考为……,而应该被认为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变生成。这意味着整个生命或整体并不是在先给定的——这一整体都是虚拟的,而不是现实的。这个虚拟的整体不是一个存在的集合,而是成为生命的潜在可能性。”(57)
不可否认,自早期的《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1968)过渡到中期的《千高原》(1980),再过渡到晚期的《什么是哲学?》以及1995年临终前的遗作《内在性:一个生命……》,就内在性这一问题,德勒兹前前后后思考跨越了近二十七年之久,可见德勒兹在这方面的用力。这也差不多可以说是德勒兹不断钝化和推进内在性理论的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大致可以描述或勾勒为:在早期哲学中尝试从斯宾诺莎哲学那里找寻到内在性观念的起源,并试图论证内在性就是单义性的某种展开机制;而在中期《千高原》一书中,德勒兹开始思考如何充分利用内在性这一问题,尝试将内在性沉降于潜在之域——内在性平面,藉助现实化与反-现实化这一双重运动,阐明了据于现实的组织平面只不过是作为虚拟的内在性平面的外化产物;而在晚期思想中,德勒兹通过展示内在性的基本含义以及它与(哲学)概念的关系,以此来进一步突显其作为基地、场域这一重含义,也充分彰显了哲学在思考内在性所遭遇的困境——“内在性平面既是被思维之物,又是不可被思维之物。”(58)最后,在离世前的遗作中,德勒兹将生命这一语词推至于内在性的境域之中。藉助内在性,生命被具体呈现为非器官性的、生物性、关系性的生命,同时,正是这种对生命的思索和揭示,内在性之为内在性才得以敞开。总之,我们对内在性的见证即显示需要哲学具有不断重启去创造的能力。因此,对内在性的展现,关键不是哲学叙说或表述了什么,而是哲学以何种方式创造了什么。
①Cf.Claire Colebrook,Deleuze,Routledge,2001,pp.78-79.
②德勒兹、迦塔利:《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第282页。
③⑥Cf.Claire Colebrook,Deleuze,Routledge,2001,p.77; pp.72-77.
④参见蓝江:《穷竭与潜能:阿甘本与德勒兹论内在性》,《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⑤Cf.Giorgio Agamben,Potentialities:Collected Essays in Philosophy,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pp.220-240.
⑦Cf.Ronald Bogue,Deleuze on Music,Painting and the Arts,Routledge,2003,pp.170-176.
⑧Cf.Andrew Ballantyne,Deleuze & Guattari for Architects,Routledge,2007,pp.29-32.
⑨Cf.Damian Sutton and David Martin-Jones,Deleuze Reframed:Interpreting Key Thinkers for the Arts,I.B.Tauris,2008,pp.28-32.
⑩Cf.Christian Kerslake,Immanence and the Vertigo of Philosophy:From Kant to Deleuze,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09,pp.50-58.
(11)(12)(13)Gilles Deleuze,Spinoza et le problème de l'expression,Minuit,1968,p.58; p.310; p.152.中译文参见吉尔·德勒兹:《斯宾诺莎与表现问题》,龚重林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56页;第345页;第165页。译文有改动。
(14)(16)Gilles Deleuze et Claire Parnet,Dialogues,Flammarion,1996,p.111; p.112.中译文参见吉尔·德勒兹、克莱尔·帕尔奈:《对话》,董树宝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8,第134页;第136—137页,译文有改动。
(15)Gilles Deleuze et Felix Guattart,Milles Plateaux,Minuit,1980,p.326.
(17)Eugene W.Holland,Deleuze and Guattari's 'A Thousand Plateaus':A Reader's Guide,Bloomsbury Academic,2013,p.113.
(18)(19)Gilles Deleuze,Pure Immanence:Essays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31; p.31.
(20)Gilles Deleuze,Différence et Répétition,PUF,1968,p.273.中译本参见吉尔·德勒兹:《差异与重复》,安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第358页。译文有改动。
(21)保罗·帕顿:《德勒兹概念:哲学、殖民与政治》,尹晶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7,第311页。
(22)Jean-Clet Martin,Variations:The Philosophy of Gilles Deleuze,Constantin V.Boundas & Susan Dyrkton trans.,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0,p.89.
(23)Cf.Gilles Deleuze et Claire Parnet,Dialogues,Flammarion,1996,pp.180-181,中译文参见吉尔·德勒兹、克莱尔·帕尔奈:《对话》,董树宝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8,第219—220页。译文有改动。
(24)(26)(28)(29)(31)(32)(33)德勒兹、迦塔利:《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第265页;第261页;第265页;第265页;第248页;第257页;第249页。
(25)P.Taylor Webb,Nial-a-pend-de-quacy-in:Teacher-Becomings and the Micropolitcs of Self-Semiotics,in Cartographies of Becoming in Education:A Deleuze-Guattari Perspective,Diana Masny ed.,Sense Publishers,2013,p.165.
(27)James Williams,Immanence,in The Deleuze Dictionary,Adrian Parr ed.,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05,p.126.
(30)德勒兹:《哲学与权力的谈判》,刘汉全译,译林出版社,2012,第159页。
(34)Gilles Deleuze,L'ile Déserte Texts et entretiens(1953-1974),Minuit,2002,p.365.
(35)Inna Semetsky,Learning with Bodymind:Constructing the Cartographies of the Unthought,in Cartographies of Becoming in Education:A Deleuze-Guattari Perspective,Diana Masny ed.,Sense Publishers,2013,p.80.
(36)(38)德勒兹、迦塔利:《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第247页;第250页。
(37)关于内在性平面与概念的区分,参见张能:《未来事件的轮廓或构象——德勒兹与概念创造的问题》,《内蒙古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
(39)Gregory Flaxman,Philosophy,in Gilles Deleuze:Key Concepts,Charles J.Stivale ed.,Routledge,2011,p.222.
(40)Daniel W.Smith,Essays on Deleuze,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2,p.28.
(41)德勒兹、迦塔利:《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第516页。
(42)Gilles Deleuze,Spinoza et le problème de l'expression,Minuit,1968,p.164.
(43)德勒兹在这里通过借助先验这一术语来引出内在性,在某种意义上看,先验内在于内在性(a transcendence within immanence)。内在性与先验并不是对立的,相反,它们是相互关联的,或者说它们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根据德里达,内在性和先验是相对的术语(relative terms),而不是对立的,这意味着在每种情况下,人们都必须问:内在性意味着什么?或者先验意味着什么?因此,内在性和先验可以成为有用的术语(helpful terms),与其说是确定德里达和德勒兹不同的“立场”,不如说是绘制他们不同的哲学“轨迹”的手段,至少是相对而言的。当内在性成为先验主体性的内在性时,超越性的标志必须从其自身的领域内显现出来。(Cf.Daniel W.Smith,Essays on Deleuze,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2,pp.271-276)
(44)F.祖拉比奇维利(
 Zourabichvili)认为,当德勒兹言说外部(outside)这一语词时,它意味着两重含义:首先,不可描述的(unrepresentable),或描述的外部;其次,与不可描述相一致,也就是关系的外在性,关系的非正式领域。内在性平面是德勒兹对这种先验领域(transcendental field)的称呼,在这一先验领域,除了恰恰挑战了所有的前提预设或假定的外部(exteriority)可先假定之外,没有任何事情是可以预先假定的。这也体现了内在性平面的矛盾,即它本身就是无需假定的外部,但是这种无需假定的外部却挑战了所有的假定。(Cf.
 Zourabichvili,Deleuze:A Philosophy of the Event,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12,p.74)
(45)Gilles Deleuze,Pure Immanence:Essays 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26.
(46)根据德勒兹的观点,现象学不能回到事物本身,那是纯粹的内在性,因为它保存了先验中的意识形式,并保留了理智和常识的形式(“自我”的统一性),这些形式都是被生产的,而非起初意义上的。(Cf.Keith Robinson,Towards a Political Ontology the Flod:Deleuze,Heidegger,Whitehead and the 'Fourfold' Event,in Deleuze and the Fold:A Critical Reader,Sjoerd van Tuinen and Niamh McDonnell eds.,Palgrave Macmillan,2010,p.179)
(47)John Rajchman,Introduction,in Pure Immanence:Essays 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11.
(48)Gilles Deleuze,Nietzsche et la philosophie,PUF,1962,p.104.
(49)Gilles Deleuze,Différence et Répétition,PUF,1968,p.186.中译本参见吉尔·德勒兹:《差异与重复》,安靖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第249页。译文有改动。
(50)Claire Colebrook,Understanding Deleuze,Allen & Unwin,2003,p.128.
(51)(52)(53)Gilles Deleuze,Pure Immanence:Essays 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29; p.29; p.27.
(54)John Rajchman,Introduction,in Pure Immanence:Essays 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p.13-14.
(55)Gilles Deleuz,Pure Immanence:Essays on A Life,Anne Boyman trans.,Zone Books,2001,p.31.
(56)根据C.科勒布鲁克,当我们穷竭生命本身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亡(Death)。资本主义的消亡及其它对内在性的承诺已成为一种死亡本能(death instinct)。据此,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是一种能量的性能或数量(capacities or quantities)。(Cf.Claire Colebrook,Introduction,in Deleuze and History,Jeffrey A.Bell and Claire Colebrook eds.,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2009,p.28)
(57)Claire Colebrook,Understanding Deleuze,Allen & Unwin,2003,p.57.
(58)德勒兹、迦塔利:《什么是哲学?》,张祖建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07,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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