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组织部11月10日发布,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上海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汪胜洋,男,汉族,1966年5月生,大学,法学学士,民建会员,现任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拟任市属事业单位正职。
吴强,男,汉族,1973年2月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浦东新区副区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地区党委常委。
沈炼,女,汉族,1970年10月生,在职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一级高级警长,拟为地区副区长人选。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电话:12380,24021442(传真);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0031);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短信举报:手机(限上海地区用户)发送短信至1063912380,18802112380。
上海市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上海市委组织部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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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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