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异常交易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上交所异常交易监管共46起,深交所异常交易监管共244起,本年共发生639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
监管处罚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本期各地证监局对证券基金行业经营机构及个人违规事件发出16张罚单,其中证券经营机构16张,涉及证券经营机构10家
重大事件
某机构员工违规直播并荐股
【点评】2021年11月,证监局向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下发的《机构监管通报》中明确,一是禁止以直播的方式开展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推介等荐股行为,二是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表评论,应当保持客观、专业态度,主要聚焦经济形势分析、市场变动情况点评、经济数据解读等宏观层面。随着新媒体平台的兴起,各经营机构纷纷探索通过互联网新渠道进行展业获客,但与此同时带来的合规问题也需引起重视,今年以来多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因直播问题被出具监管罚单。与此同时,人员资质违规问题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监管罚单中也屡见不鲜,各经营机构合规部门需要提升相关问题的关注度。本次案例对各经营机构提出警示,首先,各经营机构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定期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及从业情况,避免违规从业情况发生,并督促相关人员尽快通过从业资格测试;其次,经营机构需要对直播内容及从业人员对外宣传材料进行合规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客观、专业;最后,经营机构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合规培训并实时监测其社交账号,避免从业人员发表违规言论导致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某资管机构5人被警示2人被监管谈话
【点评】该机构由于部分资管计划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内控把关不足、过度激励、销售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其法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相关资管计划项目负责人及2名投资经理被出具警示函;业务分管领导及合规总监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早在2020年1月,该机构已被证监局采取过暂停非标私募资管业务六个月的处罚,而此次监管处罚则指向该机构早前接连不断的“踩雷”事件,本案例反映出监管部门对于历史遗留问题“一查到底”的强监管态度。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绝大多数经营机构已经主动按照要求调整不合规资管业务、压降非标资产规模。对于尚在存续期内的“非标资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同时不再新增“非标资产”。同时,经营机构应当及时披露历史遗留风险的出清情况,避免对后续展业带来不利影响。
重点法规政策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与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及服务机构间对账数据接口》金融行业标准
【政策影响】当前,证券期货业普遍存在数据发送方与数据应用方数据接口不统一、数据释义不明确、数据处理手工操作复杂、数据交换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数据传输的效率,还可能导致数据解析的准确性下降,给行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成本。此次标准的制定,一是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为行业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通过标准化手段提升产品管理能力,实现对产品信息的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此外,2023年11月10日,证监会联合国标委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等积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经营服务机构参与标准试点示范,提升机构规范运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经营机构应当尽快根据标准内容修订完善业务流程及业务执行手册,为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添力,促进行业降本增效。
基金业协会:加强基金从业人员监管
【政策影响】2023年4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文化建设自律公约》,此次《管理规则》的修订是协会在《公约》基础上,将倡议内容上升为自律规则规定,持续完善和优化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自律规则体系。修订后的《管理规则》分为总则、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执业行为规范、自律管理、附则六章,共四十三条,具体来看包括:明确了五类人员应注册基金从业资格;拓展了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其中三类人员可豁免基金从业考试科目;明确六项禁止性执业行为,禁止从业人员有奢靡炫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行为。此外,《注册登记规则》对于基金经理的申请、注册及离职问题提出非常细致的要求。其中,对于产品处于募集期内、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封闭期内、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时,不予办理变更手续。此次批量监管法规的修订,加强了对基金从业人员的自律约束,强化对投资管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平稳性要求,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基金行业廉洁从业要求,另一方面,强化对基金经理离职的约束,尤其是封闭期内的离职。此举对于稳定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经营机构需要加强对于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的履职能力及专业水平的考核,避免产品封闭期由于投资经理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声誉风险;聘任、解聘基金经理,应当及时办理基金经理任职注册和离任注销,避免违规。
国际监管
欧盟议会正式通过《数据法案》
【主要内容】11月9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欧盟《数据法案》。该法案于2022年2月提出,是欧盟数据战略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提案内容《数据法案》将确保欧盟内使用产品或相关服务的用户能够及时获取使用该产品或相关服务所产生的数据,包括与第三方共享这些数据。
德法意三国达成AI监管协议 反对过度限制技术发展
【主要内容】外媒援引一份联合文件称,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已就如何监管人工智能达成协议。该协议承诺,仅会监管人工智能的应用而非这门技术本身,同时,会在查明AI应用出现不当行为之后才对其进行制裁。德法意达成的这份协议将加速欧洲层面的谈判,并为欧洲层面的AI监管准则提供蓝本。
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呼吁建立“欧洲SEC”
【主要内容】11月17日,第33届法兰克福欧洲银行业大会(EBC)正式召开,在今年的主题“于面临分裂风险的世界中航行”下,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呼吁欧洲各国改变思路,建立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统一欧洲金融市场监管组织。除了统一机构外,拉加德还建议基于欧洲央行建立的经验,建立一套单一且适用于整个欧洲金融市场的规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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