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成都、浙江等多地明确表示延长婚假,为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各地和国家层面关于婚假的信息,以及各省婚假天数汇总,内容如下:
01
多地明确延长婚假
01 浙江
近期,浙江省卫健委答复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高文庆代表《关于抓紧完善生育保障和激励措施的建议》称,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目前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架构初步建立并开始产生良好政策效应,浙江省出生人口“失速下滑”的态势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浙江省卫健委已于6月15日答复表示,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人口发展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生育支持政策供需存在不平衡,还无法真正破解“不想生、不愿生、生不起、养不起”等问题,亟待凝聚合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并且明确了浙江省卫健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年内因地制宜出台支持生育的干货实货类政策措施,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继续出台深化细化配套支持政策,切实优化条抓块统、协同发力的生育友好的政策体系。
二是加大力度持续协调推动出台各类配套支持政策,包括生育保险、医保报销、长幼随学、住房保障、税收补贴等专项性政策,以及托幼一体化管理、生育假期成本分担、妇女就业保障等综合性政策,力争年内联合省级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和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若干意见(暂定名)》并推进落实。
三是在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前提下,推进普惠托育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建立生育支持社会共担机制进度。
四是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推行简约文明婚俗,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年内启动开展延长浙江省婚假天数方面的工作。
五是年内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评估,加大细化政策出台和落实力度,并探索开展对各设区市人口均衡发展状况评价工作。
也就是说,浙江省将会在2023年内正式启动延长婚假天数的工作!
02 四川成都
在2023年2月,成都市人社局也对延长婚假一事给出了明确回复:
@成都发布网友:成都市婚假只有3天,时间太短,其他部分省市都修订了婚假,成都市能否延长婚假?
成都市人社局:我国婚丧假规定最早见于1959年原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59〕中劳薪字第67号),其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 1993 95号) 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同时您可以利用带薪年休假、双休日将假期时间拉长。
02
国家层面上关于婚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婚假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03
各地婚假天数汇总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全国各地婚假天数,内容如下:
04
Q&A
1.员工入职前领取结婚证,入职后还能享受婚假吗?
请休婚假是员工享有的法定权利,目前法律层面仅规定了婚假天数标准,各地具体规定不同。
如北京地区员工依法享有十天婚假,但是法律没有关于婚假有效期以及如何执行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根据公司经民主公示有效的规章制度自行规定细则,公司有权据此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婚假申请。
出于人文关怀,公司可以在进行合理考量后,在符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允许员工休假。
【法律依据】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7月29日)5.婚丧假标准。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
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2016年3月24日)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2.婚假天数包括周末吗?
婚假天数包括周末,理由如下:
1、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总薪字【80】29号)的规定:“职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其中“天”指的是日历天,而非工作日,日历天包括周末。
2、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根据该规定,婚假不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
3.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婚假分两次休?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员工婚假分两次休,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如公司基于管理考虑,确需将婚假分次休,那么小智建议公司与员工进行协商,或通过规章制度进行规定。
如采用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记得要走民主程序哦!
4.婚假是否有有效期?
据小编了解,目前,关于婚假有效期的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
  • 第一种婚假没有有效期,员工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均应该批准。
  • 第二种领证当天提交申请。
  • 第三种原则上应该领证当天提交申请,但考虑我们国家办婚礼的习俗,婚假应该有合理的有效期,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里规定。
你们公司是按照哪种原则执行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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