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是一个奇迹
历史|中国
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采样点位污染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污染物(镉、汞、砷、铜、铅、铬、锌、镍)为主。|Wikipedia
一个是精英学校,一个是农药厂搬迁后的劣等地块,原本两个世界的庞然大物在常州相遇了。‍‍‍‍‍‍
2016年4月19日凌晨,在“2015常外新生家长”QQ群里,一名家长坐在闪烁的屏幕前,热泪盈眶,“这些孩子,或许有希望了。”
他的儿子彼时是常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常外)七年级学生。2016年1月,在新校区上了四个月课后,一向健康的儿子突然被诊断出淋巴结节。
与此同时,各班级的家长都在申诉类似的病症,轻则“咳嗽、高烧、嗜睡”,重则“流鼻血、皮疹”。体检后发现,大多都患有“淋巴结节、甲状腺肿大”等。
患者唯一的交集就是这座学校。
常外家长站在校门口抗议。|Wikipedia
会不会是中毒?
“孩子会不会是中毒了”,一名家长的话刺痛了众人的神经。
1月,学校请来的专家表示,白细胞数和甲状腺相关症状,和学生的饮食、精神压力也有关,“青春期发育阶段,激素不稳定也是有的,有些敏感的就不舒服;不敏感的就自己也不知道……”
直到4月,央视的报道《不该建的学校》直指核心问题:为什么有这么多学生同时患病?这件事才开始在全国发酵。
据央视报道,该校641名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7%——接受了医生的检查,其中493名被发现患病。
该报道援引父母和学生的话来形容被污染的水,以及空气中类似于臭鸭蛋的异味。“水很奇怪,味道有点酸酸的,”一名学生的母亲在报道中说。“我的腿抽筋,起丘疹,手上皮肤起鳞片,”一个12岁的学生说。
绝大多数家长不认可校方解释,“去年已经很严重。一开始当地医院不给孩子体检,很多家长直接去上海检查。”家长说,他们坚信气味不会骗人。
常州外国语学校是当地人心中教学质量排名第一的初中。|新华社
寻找“毒源”
学校的北侧是常隆化工厂原址,它的前身则是常州农药厂。附近居住了几十年的农民,早已习惯了捂着鼻子:“那些家长都有权势啊,如果我们来闹哪里会有作用?”
距离“毒地”不远处,崭新的住宅区和学校已将其包围。站在常外校园内,时有刺鼻气味飘来。
调查发现,由于这块地上的三家化学工厂,导致土壤和地下水被重金属污染严重,当地政府为了进一步开发制定了修复方案,2014年3月开始修复工程。
但在修复的过程中,修复公司没有按照原先的方案设置密闭大棚,导致毒气外泄。也正是新校区投入使用之时。
央视的报道称,经检测,该“校区地下水、空气均检出污染物。专家称校区受到的污染与化工厂地块上污染物吻合。”
而在这所学校建造后,环评批复也明确提示了存在人体健康和生态风险,但没人重视这些建议,房子照盖不误。
彼时新教学楼刚刚落成,据央视报道,该校近500名学生患病。|Wikipedia
起诉意味着败诉‍‍
一个荒诞的事实是,除了常隆化工偷排过废水违反环保法外,没有任何一方需要为此事埋单。
原因是,那时我们国家还没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起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意味着败诉。‍‍‍‍‍‍‍‍‍‍‍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律师葛枫在讨论该案件时发现,即便事实清晰,但责任却无法认定。自然之友成立于1994,是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根据常州环保局提供的材料显示,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万倍和7.8899万倍。但当时我国采用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1995年的版本,根本没有氯氢类项目。
所有人都说胜算太小了,但葛枫却坚持起诉:
“这类问题在我们国家太典型了,对公众健康的威胁太大了,所以我坚持要起诉。没有法律我们更要起诉,我们要通过个案推动立法。”
葛枫团队收到关于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的相关资料。|一席
然而,现实给了他一记重拳,2017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团队收到了败诉判决,不仅被全部驳回了所有的诉讼请求,而且还要承担189万的诉讼费
在一审判决没有生效前,他又决定上诉,这意味着如果二审再败诉,团队需要承担的是两个189万。
推动土壤污染法
葛枫为什么非要坚持打一个没有胜算的案子?
回答只有一个——推动立法。‍‍‍‍‍‍‍‍‍‍‍‍‍
他在采访时提到一个案例,2013年珠江源头——南盘江堆放着铬盐化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这种废渣里面含有重金属六价铬,被世界卫生组织认定为Ⅰ类致癌物。
村民不知道铬渣有毒,就用铬渣来做地基盖房子,这个村庄成了著名的癌症村。即便所有原告出面说“算了吧”的时候,葛枫依然坚持打官司。
该案件最终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要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南盘江村民用铬渣来盖房子。|Wikipedia
常州“毒地”案也是如此。
在环保部的支持下,葛枫团队做了专项研究,2018年8月31日,我国通过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里面明确把污染者担责作为基本原则写进去,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污染责任人来承担。
该法案出台后,常州“毒地”案二审宣判,被告三所化工企业向公众道歉,一审、二审受理费均由被告承担。如果污染持续,即使超过诉讼时限,个人或组织依然可以提起诉讼。
随着土地开发建设加速,由于“毒地”而中毒的事件层出不穷。该案成为了一个法律标杆,毕竟所有受害者得到了一个微弱的公道。

撰文:Arvin
编辑:Arvin

点点👇,谢谢关注。
伸出小手
点赞和“在看”吧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