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岁女童海边失联”,到现在已经在热搜上挂了四天。
最初,当看到海边伫立的那个幼小单薄的身影时,我只觉得无比揪心。
(网友拍的小女孩的照片,已被孩子父亲证实是本人

事情的过程简单又不合常理:
10月4日,正值国庆出游高峰,上海的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和孩子外婆,来到南汇新城海滩游玩。
孩子母亲和外婆照顾着小儿子,而孩子的父亲带着四岁的女儿在另一片滩涂上玩沙子。
据孩子母亲的叙述,她一直哄着哭泣的小儿子,“等我哄好弟弟再往海边望去,就已经看不到他们了,应该已经走得比较远了。”
这时,父亲却做出了匪夷所思的操作:午五点半左右,他让女儿留在原地,独自返回妻子处。
为什么?因为手机没带在身上,他要去拿手机。
而让孩子独自待在海滩上的时间,据父亲交待,“离开了12分钟”。
等他回到原地,小女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在五点至六点间,有多名网友拍到了小女孩孤单的身影。据当地网友提供的信息,小女孩所在之处是一片野滩,极易摔倒。而小女孩失踪时,很可能正值海水落潮。
在孩子失踪后近一个小时中,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下午六点四十左右,一家人到达附近的派出所报警。
在民警的帮助下,父亲最终在监控中指出了和女儿分开时的方位。在海滩上游玩的近百人中,民警找到了疑似女童的身影。
而那个小小的浅蓝色的影子,在原地孤零零的等待了10分钟,随即向水边走去。没走几步便摔倒,身影消失在了海浪中。
这是我们从官方了解到关于小姑娘的最后消息。
我无法想象,年仅四岁的小女孩,打着赤脚,一个人面对昏暗的天色和漫无边际的大海,是如何的懵懂和不安。
网友拍的那张大海和小女孩的照片仿若剧照,但残酷的是,它是真实的。
警方的救援是及时的。
通过对20余个摄像头的排查,被他人带离的可能性已排除。
在报警的次日,近两百人的救援队已经对海滩展开全面搜索,沙滩、海面、岩石层都没有放过。警方也已联系海事专家,对水流走向进行分析。
人人都心知肚明,希望已是微弱难寻。
一时间,各种议论甚至谣言甚嚣尘上。
孩子的父亲在社交账号上发出寻人启事,评论中充满了对他的质疑和责难。有人指出,启事中女儿“距离岸边约300-500米”,和警方通告中“离海边20米”不符。还有网友在近六点时拍到了小女孩的照片,认为他仅离开“12分钟”是在撒谎。
也有不少人认为,出了这种事情,不应过度的苛责父母,否则那位自杀的武汉母亲就是前车之鉴。
但马上有人反驳:那位母亲是纯粹的受害者,怎能和这个作为加害者的父亲相提并论?
为什么这件事情会激起大众愤慨?
因为事情实在有悖常识:一个头脑正常的父亲,怎么会因为“拿手机”这种原因,把四岁的孩子一个人扔在海滩边十几分钟?手机是有多好玩,能比女儿的安危更重要?就算一定要玩手机,带着小女儿一起去拿,又是多大的难事?
当然,我们绝不赞同任何喊打喊杀的网暴和无中生有的造谣。就我所见,大多数理智的讨论仍倾向于认为,这是父亲的“大意”造成的意外,而这类大意和糊涂,在各类社会新闻、甚至在生活中都并不罕见。
读罢这些评论,我惊觉,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某些家长“无心的过失”过于司空见惯,也给予了过多的体谅。毕竟,我们自己都有可能是在种种忽视中成长起来的。  
在法律上,八岁以下的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不管你认为你的孩子多么的聪明、独立、懂事、有安全意识,你都要当作他们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在孤单和陌生的环境中,他们有可能做出任何事!
事件中的小女孩,不明白潮水有多危险,也不明白爸爸为什么把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留下来。而对这种脆弱、无行为能力的怠慢和忽视,无异于把她推入危险的境地,这,难道不是一种难以原谅的罪过?
我们排除那些林林总总的猜测和阴谋论,只讨论一个“粗心大意”的父亲,和一个生死未卜的四岁孩子。这位父亲是否该为他的“无心之失”担责?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追究家长的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证明他危害儿童的行为有“蓄意”成分,过失也是刑事责任的重要承担原因。 
但是,我们极少看见此类案例被追究法律责任。相反,还有从孩子的死亡里面间接获利的:2020年,上海有位父亲不慎开车压死了自己两岁的儿子,走法律途径要到了百万商业保险赔偿金。至于父亲本人,因为“妻子谅解”,所以免除责任。
这里面隐含着中国老百姓心中重视亲情人情大于法理的逻辑:父母辛辛苦苦拉扯孩子们长大,孩子出了事,父母是最伤心的,怎能再对他们横加苛责?
我们并不是要极端的把所有过失致孩子死亡的家长送上法庭,毕竟,我们习惯站在父母本位,考虑带娃的种种难处。
只是,单单是一句体谅,就能挽回孩子们的生命吗?
如何最大程度的避免悲剧发生,才是我们最需要考虑的。我看到,在相关讨论中,开始有更多人站在儿童本位看问题,考虑儿童作为弱者的切身利益,这是一件防患于未然的好事。
毕竟,年幼的孩子,是无法为自己的切身权益发声的。
即使不谈法律,在保护儿童的问题上,坚持道德和价值观上的高标准,我觉得也是有必要的。
近几年,关于新手爸妈带娃的视频盛行一时,“爸爸带娃活着就好”也成了一句司空见惯的调侃。
有些视频里,爸爸在行李过安检的时候,随手把孩子扔到安检机的传送带上,发觉不对又把孩子拖出来。
还有的爸爸,关车门的时候把身后孩子的衣服夹在车门里,然后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动弹不得的孩子大喊着“爸爸救救我”。
我不禁想,如果这次事件的小女孩没有失踪,只是在原地哇哇大哭然后被好心人带回,那么这件事情,也许只会在多年后成为父母口中的笑谈。
只是,没有如果。
调侃归调侃,监护人职责的履行是一个永远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
试想,如果是外人的疏失导致孩子去世,那么当事人会被如何追责?
对于孩子的“无主观恶意的伤害”,如果只因为来自于家长就能被原谅,那为人父母的标准也太低了些。
而父亲这个身份,也不意味着在带娃的问题上就成了特权阶级。“工作太忙”、“心大不管事”永远都不能成为置孩子于危险中的理由。将责任心的缺失段子化、娱乐化、常态化,只是一种对现状的美化和麻痹。
截止到10月8日,小姑娘消失了约九十个小时,搜索区域已经扩大到浙江舟山,我们仍然没有得到新的消息。
我们只能祈祷一个奇迹,祈祷着一个意外中的意外。同时,也祈祷所有孩子的生命和未来,不会断送在这些本可以避免的意外之中。
撰文 丨 无才编辑部 阿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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