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7日下午,一名神色慌张的中年女子走进台湾省台北市信义区警局。来人自称王雪苹,时年40岁,任职于一家造景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布景与公共场所的绿化设施。
10月6日当天中午,王雪苹公司的43岁女老板王丽文应约前往桃园,与一位喷漆商洽谈出售平镇市房屋事宜。谁知王丽文就此一去不见了踪影,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也始终提示已关机,王雪苹很担心老板出了什么意外,所以恳请警方帮忙调查。
据了解,王丽文虽一直未结婚但有个交往多年的男友陈满雄。90年代初,她在台北市信义区虎林街229号1楼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福俪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王丽文的父亲与政府部门私交甚好,再加之她本人性格开朗、能说会道,很快她就将公司经营得风生水起(接过台北多条公路和高速的绿化工程项目),成了远近闻名的“富婆”。
这位成功人士的失踪,令台北警方格外重视,送走王雪苹后,小队长便派人联系了王丽文的亲友了解情况。
可王丽文经常外出谈生意,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她用的手机是摩托罗拉938(判决书上写的是这个型号,但查了一下上市时间是2000年3月,可能是台湾地区先发行了),需取下电池才可充电,非常不方便。亲友打电话给她时,她的手机常常处于关机状态。
据王丽文母亲吴多韵反映,这段时间女儿手机也有过开机状态,自己还给陈满雄拨打过两次电话,但是陈满雄并未接听……
因此对于王雪苹的报案,王家人并不是太在意,探员们眼看家属都如此淡定,自然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就这样,王丽文又继续“隐身”了数天,直到一通奇怪的来电才令王家人惊醒过来。
(福俪公司原址)
(字数:11,534)
1999年10月23日早上不到7点,睡梦中的王丽文男友陈满雄接到女友手机打来的电话,但对方并未开口说话,数秒后就挂断了电话。陈满雄回拨过去,但始终都无人接听,再次拨打后对方直接关机,这令陈满雄有了不祥的预感。

原来,早年不同品牌手机的等待提示音是有区别的,可陈满雄拨出后传来的却不是摩托罗拉938提示音。他明明记得女友一个多月前刚买的这部手机,怎么可能用了不到两个月就换了呢?

更重要的是第一次接听后虽没人说话,但陈满雄清楚地听到电话那头传来沉闷的机器切割/转动声,这通电话像是在某工厂内拨出的。那么大早上的,王丽文怎么会在工厂里呢?她不说话是遇到什么危险想给自己一个暗示吗?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的陈满雄立即起身朝女友父母家走去,接着便与王家人四处搜寻起王丽文的下落来。可一天时间过去了,所有人都表示未见过王丽文,王家人也愈发感觉王丽文这次的“不辞而别”极为反常!

首先,据王丽文母亲吴多韵回忆,王雪苹在报案前一个星期的10月9日,曾打电话给自己,她说王丽文心情不好外出散心了,最后表示王丽文有可能是和别人私奔了,总之就是希望吴多韵不要担心、无需报警。当时王丽文不过失踪两天而已,之前她也经常外出数日不见踪影,为什么王雪苹会对这种见怪不怪的失踪如此敏感?何况自己女儿与陈满雄感情甚好,都准备结婚了,怎么会和别人私奔呢?

其次,10月18日也就是信义分局探员问完话后的第二天,王雪苹曾上门让吴多韵拟写一份公司股权让渡书,声称是为了让公司能够正常运转。可王丽文曾有过一个月没回来且联系不上的经历,福俪公司最近也未接什么大项目,为什么王雪苹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像是笃定王丽文回不来了?

第三,王丽文办公室放有不少她的私人珍藏,经清点,两颗水晶球、两尊玉佛、两个紫水晶、一个白水晶、两只石雕鸡、一个磁牛工艺品、一尊白玉观音像等贵重物品均不翼而飞。王丽文如果是外出散心,为什么会带走这些东西?如果是“私奔”,也应该带现金、衣物而不是这些笨重物吧?

第四,王丽文每月15~20号都会给母亲1万台币生活费,十几年来哪怕出门在外也不会忘记,可今天都已经24号了,她却迟迟没有将生活费打入母亲账户;

第五,从福俪公司员工处了解到,王丽文的确约谈了一位桃园喷漆商谈论卖房事宜。尽管大家都不知道对方姓名、具体地址,也未见过面,但所谓“喷漆商”不过就是接临工的喷漆小摊贩,这样一个普通收入的人,如何买得起王丽文那套价值800万的豪宅?这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呢?

奇怪的无声电话、换掉的手机;下属王雪苹的反常举动;办公室消失的沉重又贵重的诸多物品;神秘的桃园“喷漆商”……
种种迹象都表明王丽文可能真的遇到了危险,于是在10月24日下午,陈满雄陪着王家人走进了新店分局顶城派出所。
(王丽文)

接到反馈,派出所警员们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整理好信息后就将情况通报给台北市刑侦大队。几天后(10月底),案件被移交至刑侦六队,并成立专案组,时任侦六队三组组长的颜旺盛立刻带领探员展开了调查。

按陈满雄和吴多韵提供的线索来判断,似乎王丽文的失踪和公司会计王雪苹脱不了干系。然而王家人和公司其余员工都表示,王丽文对王雪苹如亲姐妹般照顾,几个月前还转售了50万公司股票(占5%股份)给对方,王雪苹看着并不缺钱。何况10月17日她就去报过警,看样子她比王家人更关心王丽文的安危。

换句话说无论为财、为仇王雪苹好像都不具备作案动机,应该也不存在情感纠纷的可能性。所以会不会王丽文真的和人“私奔”了,便委托好姐妹王雪苹代为办理股权让渡呢?毕竟王雪苹既有公司股份又是功勋员工,还是王丽文唯一信得过的人,如果王丽文真打算离开台北,总得要有个人来接管福俪公司吧?
再说,王丽文和陈满雄感情究竟如何,母亲吴多韵也不可能完全清楚,否则半个月过去了,陈满雄真就没想过要联系女友?这是正常情侣应有的表现吗?

当然,专案组也不排除王丽文遇到危险的可能性,猜测凶手是那名约见王丽文买房的“喷漆商”,而王雪苹知情不报,得知老板遇险甚至遇害后便趁机浑水摸鱼、占据财产,以免真相曝光后被王家人捷足先登。

可不管是哪种可能,在没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审讯王雪苹都容易打草惊蛇。于是组长颜旺盛决定绕开王雪苹开展侦搜工作,探员们兵分两路,一路赶赴银行查看王丽文的金融信息,另一路则前往电信公司查询王丽文的通话、定位情况。

经查,10月6日,存在台北银行的福俪公司账户资金,被人用语音转账的方式转走50万至王丽文名下的台北银行嘉兴分行私人账户。10月9日就有人用这张私人银行卡取走10万,10月12~15日又分四次取走了剩下的40万。

将公司账户的钱转到自己私人账户后取走了,如此看来,王丽文还真有可能是和人“私奔”或“度假散心”去了?
谁知调取监控后却发现,10月9日在新北市新店区中正路商业银行取钱的是一名头戴头盔、全副武装、根本就无法辨认的中年男子;12~15日在台北市罗斯福路万隆分行ATM机分四次取款的也是一个头戴鸭舌帽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年纪不大的小男孩,其中中年男子取款一次,小男孩取款三次!

也正是这几个监控视频的出现,让专案组迅速否定了王丽文与人“私奔”“度假散心”的可能性。因为即便是这两种情况,她也应该亲自去取钱,没理由让他人打扮成这样去取款。再说都“私奔”或“度假散心”了,为什么取款地还在台北?她一定是遇到危险失去了人身自由,甚至可能已经遇害,无疑这几个取款人就是主谋或帮凶之一!

可惜的是,罗斯福路取款机上的监控视频同样未拍摄到中年男子和小男孩的清晰照,附近道路也没有其他摄像头。王丽文亲友辨认后也没有识别出两人身份,专案组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他们的信息以及去向。
另一路探员通过电讯公司获取到王丽文手机定位后,有了些收获,经查询:


10月6日晚上20点11分,王丽文的手机信号位于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段,并在此拨通了一个陌生手机号码;

晚上20点27分,信号出现在台北县三重市的三重交流道;

晚上21点08分,信号来到桃园市桃园区经国二桥附近;


晚上23点20分,信号再次回到台北市,也就是这个时候,福俪公司账户上的50万现金被人用语音转账方式转至王丽文私人账户;

继续查询后又发现,王丽文在20点11分拨通的那个手机号码,从10月6日中午13点47分开始到晚上20点45分,与福俪公司会计王雪苹共通话8次,其中7次是王雪苹主动打给此人;另外,该号码自同年9月初起,和王雪苹家中座机、手机通话累计多达45次。只可惜当年并未实行手机实名制,因此探员们也不知道该陌生号主的具体信息。

至此,专案组推断王丽文确实与那名桃园“喷漆商”见过面,也就是此人控制或杀害了王丽文,只不过见面时间并非王雪苹报案时声称的中午而是晚上:20点11分,王丽文驾车从松江路进入三重交流道,再经中山高速往桃园驶去,接着又沿经国路行至经国二桥附近与对方见面,却被迅速控制或杀害,嫌疑人则立刻驱车返回台北福俪公司并转走50万现金。


整个作案过程非常干脆利索、凶嫌对王丽文以及福俪公司较为熟悉、王雪苹隐瞒了真实失踪时间(当晚7点前后两人有通过话)、王雪苹还与同一个陌生号码联系过多次……再结合陈满雄与王家人提供的线索,专案组笃定这位桃园“喷漆商”只是帮凶且应该就是取款男子(或之一),主谋则是王雪苹!
(王丽文最后的行车路线示意图)

而在接下来的近一个月时间里,探员们又有了以下收获:

10月11日,一名陌生男子在桃园市某中健通信公司,将一部摩托罗拉938以1500元新台币的价格卖给负责人黄美锈(无监控)。经比对,它正是案发前一个月的8月31日,王丽文在高雄市世界通讯广场购买的那部手机;

10月14日,中枥北区某房屋中介所业务员汤承毓曾到过福俪公司。一位自称是王丽文的中年女子交给他一份平镇市广达街八十七巷36号四楼的住房、土地、车位使用证明,并委托其帮忙出售该公寓。经汤承毓辨认,那位自称是王丽文的中年女子正是王雪苹;

10月25日,王雪苹盗用福俪公司以及王丽文私人印章,在新店市伪造了各种证书;

10月28日,王丽文男友陈满雄手机再次接到王丽文号码打来的电话,不过和23号那天一样,这次也只接通了6秒并未说话,回拨过去则提示已关机;


10月30日中午12点41分,王雪苹发送了一份福俪公司《业务权能证明书》的传真至新店市水保有限公司,证明她有处理福俪公司业务的权利;

11月3日~15日,王雪苹又发送了《受理查询人口案件登记表》、《福俪公司执行业务股东王雪苹紧急声明证书》等资料至台北市振兴会计事务所,询问负责人施义铭关于福俪公司股东变更、负责人失踪变更需准备的材料;

11月12日,王丽文哥哥王铭忠在新店市中央路北二高附近,找到王丽文驾驶的车牌号为DJ-6706的小客车。询问后得知,该小客车10月7日早上7点,因在中央路段违章停车被拖吊至此处;

11月下旬,王丽文名下的那套公寓被人以不到估价60%(450万新台币)的价格出售,但购买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交易,未能查询到房款的去向。

看得出,王丽文已经遇害无疑,嫌犯王雪苹的杀人动机则是图财,并正加快霸占老板财产的步伐。然而帮凶的真实身份迟迟未能浮出水面,倘若这个时候贸然将王雪苹逮捕,那个帮凶会不会就此逃跑呢?如果王雪苹没有直接参与杀人、弃尸过程,没有足够的证据会很难将其绳之以法。

一时间,警方焦头烂额,只能一面派人严密监视王雪苹,一边继续分析取款监控录像,试图从中找到些蛛丝马迹。
(嫌疑人王雪苹)
一遍一遍查阅过后终于有细心探员发现,10月12日那位戴鸭舌帽的中年男子第一次在罗斯福路取完钱离开后,有一位身高、体态与13~15号取款的鸭舌帽男孩相似的孩子走到摄像机前做了个鬼脸,接着不紧不慢地朝鸭舌帽男子离开的方向跑去,监控探头拍摄到这名小男孩较为清晰的面貌特征。

这个男孩和之后三次取钱的孩子身高、体态相差不大,鸭舌帽男子第一次取款后也出现在取款机前,会不会是同一个孩子?和鸭舌帽男子是父子关系?根据身高、样貌判断,小男孩应该在12、13岁左右,正读国中或国小。
警方立即打印出数份小男孩的面部照在各国中、国小发放,没多久他们就顺利找到了这个男孩刘某佑。经询问,13—15号取款的鸭舌帽男孩的确是他,而12号取款的鸭舌帽男子则是其父亲刘忠魁!有了这一重大线索,颜旺盛马不停蹄地带领探员赶往刘忠魁住所,将他带回警局审讯。
刘忠魁爽快地承认了12号取款人就是自己,但面对探员的盘问,他却显得一脸茫然,声称自己并不认识王丽文也不知道那张卡究竟是谁的,是他的弟弟让他帮忙代取钱的,取完后所有钱款也都一分不少地交给了对方。至于自己弟弟,名叫刘忠心,在桃园市桃园区朝阳街101号开设了一间大丰喷漆行。

据刘忠魁辨认,10月9日在新店市中正路取钱的“头盔男”应该就是其弟弟刘忠心,与王雪苹频繁通话的那个陌生号码也是刘忠心的手机号!

桃园、喷漆行、10月9日取款人、神秘手机号号主……刘忠心的男子才是警方苦苦找寻的那名帮凶。欣喜若狂的专案组得到这个确切答案后连夜赶往刘忠心的大丰喷漆行,进屋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探员们只能继续追查刘忠心的藏匿地点。

12月25日,专案组接到线报,刘忠心于11月16日乘飞机逃往厦门,随后又在湖南长沙、株洲住了一段时间。两个星期后的12月9日,他悄悄返回台北,藏匿在桃园市桃莺路的女友翁昭蕊家中,于是大队探员分批前往桃莺路和王雪苹住所准备将两人同时逮捕。

专案组本以为抓捕行动不会太顺利,为此还特意准备了破门工具。没想到抵达目的地后,警方发现公寓一楼的铁门没锁,他们进入刘忠心所在楼层后遇到的两道大门同样是一推就开。公寓卧室房门大敞,刘忠心就坐在床上。他见到上门的探员后淡淡地说了句:“我等你们很久了”,接着便跟随警方下楼,进入警署。


另一边,面对蜂拥而至的警员,王雪苹则高呼自己没有犯罪不愿去警局,更是威胁要找律师控告警方。警员连拉带拽,花费了半小时才将她押上警车。
(嫌疑人刘忠心和王雪苹被押赴警局)

侦讯工作很快就展开,但进展并不顺利。首先,王雪苹表示确实认识刘忠心且两人还是老同学,甚至也是自己介绍他去找王丽文买房的。可10月6号那天她因临时有事并未跟着去桃园,但据刘忠心说,他等了半天也没见到王丽文……
因为是自己介绍两人见面的,所以她发现王丽文“失踪”后主动报警,希望尽快找到老板。

至于她当初谎称王丽文“外出散心”、“与人私奔”是因为害怕王家人知道真相后怪罪自己;私印王丽文的各种证书、出售公寓、变更股权等全是为了公司能够正常运转,450万的卖房钱也准备补进公司账户;办公室贵重物品不翼而飞,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王丽文之前拿走的;并且两人虽是雇主关系但感情堪比亲人,自己的女儿还认王丽文做干妈,她怎么可能会谋害“亲姐姐”呢?

而另一个审讯室内,刘忠心的说法不仅与王雪苹一致,更表示那张王丽文的私人银行卡就是王雪苹交给自己的,但里面的20万是自己的买房预付的“定金”,另外30万则是商议好的“违约金”。

原来他说自己当初给了王丽文20万现金作为买房的“定金”,否则王丽文不愿意和他商谈,同时在“公证人”王雪苹的见证下两人还约定,过了时间未交易的话王丽文就得赔偿30万“违约金”。10月6日他左等右等都未见到王丽文,不得已只能按约定让熟知王丽文账户密码的王雪苹代为“还债”,甚至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他还提供了一份三人共同签名的“协商合同”。

至于让哥哥代为取钱则是不希望女友翁昭蕊发现自己赚了这笔“不义之财”,可随着王丽文失踪时间越来越长,他也有点忐忑不安,很想将实情讲出来以免被误会是自己绑架、杀害了王丽文,因此才会在警方上门时说“我等你们很久了”……

这样的解释其实也讲的过去,因为前面说了,所有认识的人都觉得王丽文和王雪苹亲如姐妹,否则王丽文也不会连自己私人账户的密码都告诉王雪苹。并且就在几天前,王雪苹还真转过一笔资金到福俪公司账户(38.5万新台币)。更重要的是,探员进入喷漆行搜查后不仅没找到王丽文进入过的痕迹,也未发现店内有打斗迹象,哪怕喷洒鲁米诺试剂都没检测出血迹反应。

不过专案组却始终认为这两人一定是在撒谎、串供,尤其是王雪苹,她的那些反常行为真的是为公司着想吗?当然,探员们很清楚,王雪苹很难被突破,于是决定先从刘忠心入手,毕竟他应该只是个“收钱办事”的打手,晓以利害或许就会吐露实情。

果不其然,就在审讯员不间断审讯后,刘忠心顶不住了。为争取较轻的刑责,他终于承认了自己杀害王丽文的事实,并且就如警方所料,这一切的幕后主使都是王丽文的“好妹妹”王雪苹。而刘忠心本就与王雪苹有暧昧不清的关系(王雪苹未离婚、刘忠心与翁昭蕊也交往多年),因此在对方多次威逼利诱、唆使下便同意帮忙杀人!
(嫌疑人刘忠心)

原来王雪苹看似与王丽文感情甚好,但她其实一直都对这个“老板姐姐”很不满,因为对方常常在工作中当众责骂自己,甚至作为一个跟了王丽文多年的老员工,待遇也没有那么好。为此,王雪苹多次在老同学刘忠心面前抱怨,更扬言想要杀了王丽文。
而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彻底点燃了王雪苹的怒火!

一年前,王丽文利用职权将好友邓焕玲(并非公司员工)的劳保挂在了福俪公司名下,没想到半年后她就做了一场子宫切除手术,在1999年7月21日获得138672元新台币的劳工保险赔偿。可作为公司会计的王雪苹认为,邓焕玲不是公司员工,没有理由领取这份赔偿金,便将这笔钱用在了公司事务上,并清楚地标注了每一笔去处。
邓焕玲出院后得知自己有赔偿金便找王雪苹讨要,两人为此在福俪公司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而王丽文得知事情原委后不仅没有站在“好妹妹”这边,甚至要求王雪苹自己掏腰包把钱先垫付给邓焕玲……

此事让王雪苹无法忍受,她认为,本来王丽文给外人挂个空位就已经是滥用职权了,现在居然还胳膊肘往外拐当众让她难堪,何况这笔钱也没有贪污都充了公。

越想越气的王雪苹虽勉强答应,但已经起了杀心。中秋节前夕(9月24日),她找到刘忠心,要求他帮忙杀掉王丽文,答应事成之后转让一半的公司股权以及王丽文名下公寓卖房款(100万新台币)作为酬劳。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本就过得不顺心的刘忠心思索片刻后便接下了这桩“买卖”。

几天以后,制定好详细计划的王雪苹告诉王丽文,自己的老同学刘忠心想要买房,并谎称对方是全额付款。起初王丽文还有点犹豫,但架不住王雪苹的“忽悠”,思虑再三后便决定和王雪苹一起前往桃园与刘忠心面谈。之后的过程则与警方调查结果一致,两人在10月6日晚8点约定好见面地点后,就驾驶王雪苹车牌号为DR-7553的小车往桃园驶去。
(案发的大丰喷漆行)

原计划中,王雪苹让刘忠心先将王丽文控制,逼迫她签署各种证书后再杀害。但在抵达刘忠心喷漆行后,王丽文起了疑心。这个所谓的喷漆行实在太简陋了,刘忠心平常也蜗居在店里,看上去他完全不像是买得起800万“豪宅”的人。
刘忠心称,王丽文讥讽道:“真没用,活了那么大还在弄烤漆房,你能拿出800万?”

听到这话的刘忠心气得火冒三丈,更担心王丽文发现猫腻后转身离开,于是也不答话,随手操起身边的一把铁锤朝她头部重击两次,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王丽文就这么应声倒了下去……

当时王丽文并未就此断气,而是挣扎着向一旁的“好妹妹”求救,可原本还陪着笑脸的王雪苹却突然收起了笑容,并冷冷地朝着刘忠心做出个“割喉”的手势。得到指令的刘忠心赶忙抓着铁锤的两端,将中间的木柄狠狠压在王丽文喉咙上,直到她不再挣扎……

杀完人后如何处理尸体就成了两人的主要难题,王雪苹原计划是在喷漆行挖个坑将尸体埋进去即可,但动手后却发现要在地上挖足够埋人的坑并没有这么简单,而且工具也未准备好,如果动静实在太大,会很容易引起房东杜添枝的注意。

就在两人愁眉苦脸之际,王雪苹一眼瞟见喷漆行角落里放着的半桶强酸液,当即决定就用强酸溶尸算了,这么一来即便警方追究也会苦于找不到尸体而无法立案调查。

于是,两人手忙脚乱地将王丽文尸体以“V字型(头脚朝下、臀部朝上)”塞入一个蓝色塑料桶内。接着,刘忠心利用工作之便,连夜去附近的化工店买来更多未稀释强酸(99%浓度,二十公升)毁尸灭迹。
两人将王丽文臀部以外的部位完全浸泡在硫酸液中,盖上盖子、套上帆布、清理血迹和王丽文随身物品,最后又将塑料桶拉至附近的沟圳旁置放。在处理的过程中,刘忠心手肘还不慎被强酸烧伤……
(购买强酸溶液时使用的塑料桶)

做完以上工作仅仅用了半个多小时,两人眼看时间还不算太晚,便连夜驾驶王雪苹的汽车返回福俪公司。晚上10点30分,他们到达福俪公司,取得王丽文停放在公司的小客车,随后便分别驾车来到新店中山路段将王丽文小客车弃置,以制造王丽文失踪地是新北的假象迷惑警方。
弃置小客车后,两人继续开着王雪苹的汽车沿环河快速道路返回台北。沿路他们将王丽文皮包内物品丢弃,仅保留身份证和手机供转移公司股权、转账之用。途经承德桥时,他们又将作案的铁锤以及王丽文的车钥匙丢入桥下。

晚上11点20分,两人第二次回到福俪公司,王雪苹将王丽文私人账户密码告诉刘忠心,并让他用王丽文手机拨打台北银行,电话语音转账50万,算是“买凶预付款”。

凌晨0点刚过,刘忠心打车回到大丰喷漆行,因未带钥匙便找房东杜添枝打开了房门。他无意中发现地上还遗留了一只王丽文的破碎玉戒,又出门将玉戒丢到置放溶尸桶的沟圳下。

10月9日,刘忠心全副武装来到新店市中正路商业银行取走十万,之后因为害怕引人注意,就将银行卡以及密码交给哥哥刘忠魁代为取钱(刘忠魁确实不知道王丽文遇害一事)。

10月11日,刘忠心将王丽文的手机卖给桃园市某中建通信公司,不过王雪苹交代他要制造王丽文还活着的假象,需要不定期拨打其男友陈满雄电话,因此刘忠心取下了SIM卡。


10月14日,刘忠心驾车到中枥北区房屋中介所,将业务员汤承毓载到福俪公司办理房屋出售的相关手续;

10月15日,刘忠心和王雪苹没有见过面,但两人依旧有通话,王雪苹还以“味噌汤煮好了没?”作为暗号,询问王丽文尸体处理情况。


10月16日,台北地区下了一场大雨,水位大涨(刘忠心的供词是10月9日,但根据天气、水文记录,那天并未下雨,且只有三天溶尸时间,尸体不可能完全溶化,所以判决书中将日期定为16日),眼看时机已经成熟,刘忠心便独自前往塑料桶弃置地,拧开桶盖将化成尸水的王丽文“遗骸”倒入沟圳,之后又将这个空塑料桶用铁丝绑上砖块沉入渠底。

10月17日,王雪苹将王丽文办公室的贵重物品搬走,准备一并卖了用以支付刘忠心的“买凶费”。同一天,自认为已经处理妥当的她假惺惺前往警局报了案。
一个月后,王雪苹突然让刘忠心去大陆躲几天,因为她知道警方已经调阅了取款监控录像,担心专案组顺藤摸瓜找到刘忠心。逃亡期间,她还交给翁昭蕊2.5万新台币,让对方将钱打给刘忠心,以免警方查询她的转账记录后发现端倪。
(刘忠心被押赴朝阳路指认现场)

听完刘忠心的供词后,探员们都在感叹王雪苹的冷酷、无情,刘忠心又告诉警方:

“其实我一早就想自首的,因为在你们找到我哥之前,王雪苹就得知我侄子被摄像头拍到了,所以她约我去中和隧道,命令我用同样的方式把侄儿也杀了。可那是我的侄子啊!他才13岁啊,我怎么下得了手?不得已我只能跑大陆躲了一个月,直到觉得风头已经过了才回来,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找上门了……”

为了报复和保全自己,王雪苹竟然连一个13岁的孩子也不放过,甚至对方还是“搭档”的亲侄子?听到这,探员们立即将王雪苹给拉了出来,然而面对刘忠心的指认,王雪苹却显得毫不在乎,嚷嚷着一定是警方严刑逼供,强迫刘忠心栽赃自己,更再次扬言要找自己的律师,否则不会回答任何问题……
这下专案组就有点犯难了,按刘忠心讲述,王丽文的尸骨早已荡然无存,而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尸体是无法定义为谋杀的,至少在台湾省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无尸定罪”的情况。或许王雪苹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所以哪怕“铁证如山”也面不改色心不跳吧?

眼看王雪苹还想垂死挣扎,不得已专案组只能押着刘忠心来到东门大圳寻找被弃置的溶尸桶,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收获,可搜寻了两天后均无任何发现。

幸好此时,居住在桃园市东园溪附近的居民王明祥得知了警方正在寻找蓝色塑料桶一事,便将一个星期前(判决书上认定时间在12月20日)在东园溪寻获的一只蓝色塑料桶交了出来,因为这只蓝色空桶上还绑有一块疑似用来沉桶的砖头和铁丝,与刘忠心描述的情况吻合!

经过仔细勘验后发现,这只塑料桶为PE材质,高88cm、直径58cm、周长187cm,上面还残留微弱的硫酸根离子(SO₄²¯),专案组确认这就是溶尸桶。不过历经两个月的浸泡、冲刷,再加之塑料桶外表平滑,人体组织不易附着,所以并未检测到任何人体组织反应;桶壁内血液检测虽呈阳性,但也未能检测出DNA型别。
(刘忠心模拟案发经过,图中塑料桶并非真实的溶尸桶而是警方找来的参考工具)

尽管找到了溶尸桶,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死者是王丽文,一时间专案组又陷入了困境。毕竟王雪苹铁了心要顽抗到底,如果无法证明死者就是王丽文,她怎么可能认罪呢?市刑侦大队组长孙福佑亲自带队继续搜寻可能的物证。


12月28日,探员们花费一整天时间打捞后,终于在桃园市大桧溪寻获一条残缺不全、牌子为TEXTWOOD(美国德士活萍果牌)的米黄色吊带式牛仔短裤。经王丽文母亲吴多韵辨认,这件牛仔裤就是王丽文的衣物。

并且,据刘忠心供述,尸体是头脚朝下、臀部朝上,该牛仔裤的残破部位也是臀部位置。再加上刘忠心的证词确定了王丽文案发时的穿着,最终确认桶中被溶尸之人就是王丽文!

这下总算有了完整的证据链,检察官在2000年2月25日对两人提起上诉。但面对铁证如山,王雪苹依旧不承认自己谋杀了王丽文。在庭审中,她替自己找的辩护理由总结如下:

1.自己确实陪着去了桃园,也确实知道王丽文遇害,但没有亲眼目睹、更没有唆使或协助处理尸体,这全是刘忠心见财起意的个人行为;

2.刘忠心的供词有很多矛盾点,比如前文提到的销毁尸水时间,因此并不可靠;

3.她之所以要隐瞒实情一是真的害怕王家人得知真相后怪罪自己,二是受到了刘忠心的威胁;

4.办公室的水晶球等物品确实是自己拿走的,但那是因为觉得这些东西不值钱、摆着太碍眼,所以想要清理一下(一直未出售);

5.王丽文名下的房产其实是她生前委托自己帮忙出售的,因为这位成功女士并非表面看到的那么光鲜,她买房的钱还是找银行贷款的,甚至还欠了前屋主薛雪莉200万;

6.王丽文欠有不少信用卡债务,之前还借用过自己的万客隆认同卡附卡还债,最后也有一部分利息是自己帮还的;

7.除此之外,王丽文还欠朋友不少钱,其中一个名叫罗淑娟的好友就借给她几百万,她一直未还;


8.控诉她霸占公司财产更是无稽之谈,因为福俪公司效益并不好,连年亏损,也没有什么资产。自己很清楚,很多业务都是客户看在王丽文及其家人的面上才谈下来的,如果没有王丽文,公司可能就会倒闭,变更股权只是不愿看着它群龙无首、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大桧溪中打捞出来的TEXTWOOD牛仔裤)

总而言之,王雪苹认为她只能算是知情不报,王丽文无财可图、自己也和她无冤无仇,没有杀人动机。然而这番说辞根本就无法令检方和法官相信,原因如下:

首先,证人薛雪莉也就是王丽文那套公寓前屋主表示,当初以500万价格将房子卖给王丽文。王丽文一时间也凑不出那么多钱,便找银行贷款。最终王丽文贷款300万,剩下的200万也确实一直未还给她。
但是薛雪莉强调,在王丽文付房款之前,自己就将房子过户给了她,因为两人关系非常好,根本就不在乎钱的事。她们相交几十年,都曾经找对方借钱,究竟谁借的多、谁欠的多,自己也算不清了,至于银行的300万贷款,王丽文已经结清。

第二,经查询,王丽文根本就没有信用卡债务,她名下的多张信用卡消费情况均属正常,她在几家大银行都是VIP用户;

第三,证人罗淑娟表示,自己的确借给过王丽文不少钱,但大部分都是用于福俪公司的资金周转,而每次借钱后对方都很快还清,目前也没有欠自己一分钱;

第四,经调查,福俪公司虽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但近些年已经有了明显的好转。并且,这种类型的公司本就没有自己的施工团队、材料厂房,完全是靠人脉做中间商赚差价,并无资产一说。事实上成立多年、有了名气、信誉的福俪公司在市场上颇具竞争力,不少项目还是别人慕名找上门的,就在几个月前,他们还接到一份5600万的工程项目;

第五,证人刘忠心女友翁昭蕊证实,王雪苹的确对王丽文很不满,多次扬言想要杀了对方,还问过刘忠心能不能找到杀手接这桩买卖;

第六,证人王绍俊(与福俪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水保公司负责人)证实,王丽文的确经常在工作中责骂王雪苹,自己也听到过王雪苹的抱怨;


第七,证人邓焕玲证实,她与王雪苹确实爆发过激烈争吵,王丽文也的确让王雪苹自己掏腰包将赔偿金补给自己,这与刘忠心供述的王雪苹作案动机一致。

至于王雪苹称“是被威胁才不敢声张”、“自己没有目睹或协助处理尸体”等供词更是不值得反驳,因为就在10月6日处理尸体的过程中,她也不慎被硫酸烫伤了食指!

【注:《联合报》等台湾省各大报纸还报道称,在王雪苹家中有搜到一份杀人计划书,其中包括王雪苹计划杀人后逃往南非躲藏的细节,但判决书上并没有提到这件事。】
(制图:镜周刊)

综上种种,法院认为人证、物证可靠,王雪苹和刘忠心共谋杀害王丽文证据确凿,王雪苹只是在狡辩、推卸责任。
刘忠心属自首且协助破案有功,更未参与伪造文书、盗窃等罪行,最终被判处其无期徒刑;
尽管王雪苹至今仍不承认杀人、欺诈、伪造文书等罪名,但一审、二审共8番审讯(不服判罚还提出过几次上诉)依旧判处她犯有谋杀罪成立,并四度被判处死刑。

2007年10月19日最高法院的终审阶段,王雪苹居然逃过了死刑被改判无期。十年后,因为她的无期徒刑适用于旧的假释规定,只要服刑满15年便可以申请假释。在2017年9月,杀人溶尸的王雪苹假释出狱,回归社会。
看看你读过这些吗?⬇️
参考资料:
https://time.udn.com/udntime/story/122833/6917069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89085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70906001988-260402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125soc012/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125soc011/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125soc010/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1125soc009/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8knJzkO3no
https://m.youtube.com/watch?v=V1yMTPZJ0vw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八年度偵字第二七二一九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三五一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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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青鹤,编辑:w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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