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牛爸的时候,他留着一头Angelababy一样的长发。
加上大高个,墨镜, 络腮胡,一身黑——这种外形,换做是现在的我势必要大皱眉头,远远躲开——实在过于标新立异,非我凡人可搞,搞不懂,搞不定也。
但是当时的我却没有觉得丝毫不妥。只觉得他样子有趣,眼神诚恳,而且发质很好,不用烫染就有这么时髦的颜色和卷度,真是令人羡慕!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小白兔也能驯服大灰狼。
不过就算我被爱情蒙住了双眼,周围人的可没瞎。我的朋友对牛爸的评价是这样的:

鲁迅先生说过:不要以貌取人。这也包括不要以头发的长度取人。
对牛爸了解多了,就知道他不仅和摇滚画家毫无关系,更是五音不全,对时尚的认知为负。

千万不要以为留长发的都是艺术家,也可能只是一个懒得剪头发的害羞宅男
话虽这么说,陌生人对他的反应却是这样的:
或者……
我问牛爸:别人那么看你,你会不会不自在?

牛爸一甩头发:不会,我不care.

嗯,如果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事实上,
他的形象还给他带来了不少好处。
对中国人来说,他的样子只是单纯的可怕,但是老外却有另外的解读
他在加拿大的时候,有一次爷爷生病住院了,他去医院探望。到了门口却被护士拦了下来。
想象一下,你重病在床,一睁眼看见马克思或者阎王爷站在你床头,那一定是对康复极为不利的。
从那以后,牛爸去医院都很自觉的把头发扎起来。
还有段时他配了副圆形的眼镜,出去的时候总会有人把他认错。
没错,别人以为看见了披头士的约翰列侬。
牛爸对病人或者醉鬼最有杀伤力,会让人产生濒死的错觉。
虽然我也很好奇牛爸短发什么样,但我从来没要他剪头发。他也说留了十几年的长发,就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剪短了会超级不习惯。

但是前几年他却自己跑去剪了。因为他换了个要和政府人员打交道的工作,不时得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开会。
他说,长发不利于令别人产生信任
咦,我觉得受到了攻击,但又没有证据。
虽然我有足够的心理预期,但看见他剪完头发的样子,还是惊呆了——

喵的,应该早点让他剪的。

有那么一阵子,牛爸在家里晃来晃去,我都觉得哪里来了个陌生帅哥。
晚上上床的时候,还会小鹿乱撞一下。
所以,有个长头发的老公的最大好处是:
他剪了头发以后,你会觉得换了个老公。
我们认识一年时的样子

更多阅读: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