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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五(10月20日),国土安全部 (DHS) 和 USCIS 提出了一项名为“改进H-1B要求,为F-1提供灵活性以及涉及其他非移民工作签证员工(Modernizing H-1B Requirments, Providing Flexibility In The F-1 Program,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Other Nonimmigrant Workers)”的改革计划立法提案。该项提案将于下周一(10月23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正式公布,开放60日至12月19日接受大众评论。周五我们看到了提案的全文。整个提案有277页长,本所律师连夜研读之后,通过本文为大家提供与广大H-1B申请人切身利益最相关内容的解读。
1. 抽签制度的改革
现状
移民局在2020年(即FY2021年)开始实施H-1B电子注册抽签。在FY2021之前,每年的H-1B新申请基本都不超过20万份,移民局从中抽出85,000份。然而,自从实施了H-1B电子注册抽签,FY2021年的注册人数逐年递增,今年FY2024则狂飙到了78万, 其中同一受益人(H-1B员工)提交了多份注册的人数是40.8万注册
的人数
狂飙背后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抽签成本太低,很多人为了增加中签的机会虚假注册,特别是一些印度ICC公司把H-1B抽签做成了一门生意,同时用八、九个咨询公司给同一个人抽签。
移民局的现有做法每一份注册(registration)都参加抽签意味着1个员工如果有多个雇主注册,就有多次的抽签的机会,一人多抽的做法确实能够提高中签率,助长了虚假注册。这些虚假注册剥夺了大多数普通学生平等抽签的机会。经历过过去几年抽签的同学们对此是深恶痛绝。
新法
  1. H-1B改革提案规定,H-1B抽签将从原来的“一注册一抽”改为“一人一抽”, 即进入电子注册系统的每一个受益人(H-1B员工),将只进入抽签过程一次,即无论有多少个雇主帮这个受益人提交了电子注册,这个受益人只抽一次
  2. H-1B改革提案还规定了“受益人为中心的选择制度。即,一旦某个受益人(H-1B员工)中签,所有为这个员工提交了H-1B电子注册的雇主都会收到中签通知。这时候,选择权就到了受益人手中,受益人可以选择最想去工作的一个雇主来提交H-1B申请。这一制度真是太妙了👍,赋予了受益人议价的能力,即受益人可以与所有为他H-1B电子注册的雇主进行谈判,以寻求最佳就业机会,最好的工资待遇和员工福利,以及最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 CAP-GAP政策改革
现状
每年的H-1B申请,虽然最早可以在4月1号递交,但要在10月1号才生效。大多数春季或夏季毕业的学生,F-1的身份,OPT或者STEM OPT都会在10月1号之前就终止了,无法留在美国等到10月1号H-1B生效。这时,CAP-GAP政策出现了,根据现有的CAP-GAP政策,F-1学生只要在F-1身份,OPTSTEM OPT过期之前递交了H-1B,其F-1身份,OPTSTEM OPT自动延长到9月30CAP-GAP政策的出现,解决了F-1学生在递交H-1B后和H-1B 10月1号生效之前的身份gap问题。
但是,由于移民局的审批效率不高,导致有些H-1B过了10月1号还没有结果。特别在H-1B电子注册抽签实施之后,有第二轮抽签,第三轮抽签的年份,大量的H-1B申请过了10月1号还没有结果。由于现有的CAP-GAP政策只延身份到9月30日,这些学生不得不在9月30号就停止工作或失去F-1身份
新法
H-1B改革提案规定CAP-GAP政策的保护将延长到该财年的4月1号。即,如果一个同学的OPT是2024年6月20日到期,他在明年3月参加了FY2025财产的H-1B电子注册并中签了,他的H-1B申请在2024年6月15日提交给了移民局,则他的OPT将最长可延期到2025年4月1日,当然如果他的H-1B在2025年4月1日之前就获批并生效了,他的OPT则只延长到H-1B生效之日
3. 自己开公司给自己申请H-1B
现状
移民局目前对H-1B受益人(H-1B员工)持股或控股的公司,为该H-1B员工申请H-1B的案件审查非常地严格,因为该H-1B受益人既是雇员,又是雇主的股东。移民局要求证明存在真实的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 雇主有很繁重的证明任务
新法
H-1B改革提案鼓励创业为出发点,删除了关于要求证明存在真实的雇主-雇员关系(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的规定。即当H-1B受益人(H-1B员工)对H-1B公司有控股权益时(即持有50%以上股份或通过投票权控制企业),只要H-1B受益人大部分时间(即超过 50%)从事H-1B申请中的专业性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受益人就可以从事与“拥有和管理公司业务(owning and directing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直接相关的职责。这意味着,这类H-1B允许H-1B受益人(股东)将少于50%的时间来履行专业性职位工作职责,只要这些职责与拥有和管理公司业务直接相关
新法同时规定,普通的H-1B是3年有效期。这类员工拥有控股权益的H-1B,首次申请的有效期限制为18个月第一次延期申请的有效期仍然限制为18个月。但任何后续延期则不受限制,只要仍然满足 H-1B 要求,最多可以批准3年。
4. 其他改革
新法还提出了修改”专业性职业(Specialty Occuption)”的定义,其中许多变化已经是美国移民局的政策,但他们试图将其编入法规中。提案中指出,一个接受广泛的专业领域或任何专业领域的学士学位的职位不足以成为Specialty Occuption。申请人必须证明专业领域要求与职位直接相关。但是,提案又补充说,直接关系要求不应被解释为要求“单一专业领域”。然而,如果雇主对职位接受多个专业,雇主有责任确定每个专业与该职位的关系。
并且,提案还重申了,在审查H-1B延期时,国土安全部的政策是尊重之前批准的H-1B申请,除非有重大变化、之前的批准有错误或者有新的事实。
另外,提案还涉及到了移民局将加强现场调查,进一步严格审查同一雇主为同一员工提交多次注册以及几个关联企业为同一员工提交注册的情况,什么情况下雇主应该递交H-1B amendment等等。我们在本文就不展开论述了。
评论
上面详细分析过的几点改革,是对H-1B申请人的重大利好消息,也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移民局这次确实非常有诚意。特别是抽签制度的改革,将能保障大多数普通学生平等抽签的机会
但我们想说明的是,目前只是提案,经过60天公众评议后,什么时候能变成生效的法规,还是未知数。但国土安全部已指出,对于抽签政策的改革,它将单独提出来推进进程,希望在明年3月的H-1B注册抽签时开始实施。我们也真诚地希望这一点能实现。
我们将持续关注立法动态,及时为大家提供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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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律师简介*
陈夏律师是Chen Law Group (纽约美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纽约州执业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成员,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热心公益,经常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尤其擅长各类工作签证,职业类移民以及商业法律。有问题?加陈律师工作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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