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将爷

这些天,有两个与孩子的悲剧,我一直忍着没说。一是上海4岁女孩在海边失踪的事,二是成都2岁女孩在小区被狗咬的事。


我忍着不说,不是担心题材过敏,而是害怕得罪网友。


可以肯定,只要我说心里话,就一定会翻车招骂。


各位,我一直倡导一种普适信仰——没有信仰的人请把孩子当成信仰。
捍卫这样的信仰,我今天不忍了,当然,还是尽量节制点,努力收着来说。


先提几句上海女孩海边失踪的事,后面主要讲对付恶狗的事。


上海4岁女孩在海边失踪十来天了,我每个细节都在关注追踪,到现在也没说过一句话,每天晚上都在祈祷那个女孩能平安归来。


等到今天,我有些不抱希望了。现在,想说一句堵在心中的话——
那个女孩的爸爸真特么是个混球呀。

一个父亲,在暮晚时分,能把4岁女孩单独扔在海边十几分钟以上,只为去拿手机玩。


仅仅就这么一个既定事实,就决定这个父亲烂成渣了。


不玩手机你会死吗?将4岁孩子长久独弃于海边,这难道够不着犯遗弃罪?孩子还未找到,还经常晒社交媒体,过得花红柳绿的,还特么是个人吗?

老铁都知道,每年夏天,我孩子都是在故乡海边玩,我们全家有个约定,就是视线一秒钟都不许离开孩子。如果玩手机,就把手机扔海里。


人潮与海潮,潮来潮往都是汹涌,怎么可以做到大撒手呢?那女孩父母说起来毫无愧疚,真尼玛也是极品了。


抱歉,我今天得罪人会很多。比如,下面我说的关于做父母合不合格的标准,一定会不少人反对。


但,它就是我自己的良心标尺!

刚把孩子送进幼儿园的父母,如果没有长久停留在园墙外辨听哪个哭声是自己宝贝发出的,你就是不合格的父母。


那些孩子在幼儿园被扎针被喂药的父母,你们首先就是第一失责人,每晚洗澡,身体每个小细节不盯着查看吗?


……


限于篇幅,对这些我今天都不作解释。


再说一句,做父母是不能死的,特别是在孩子羽翼未丰之时。


但,父母不仅要活着,而且一定要活成一个随时可以与恶狗恶人进行恶战的家庭英雄!


如果你认同孩子是信仰,那么,请理解为信仰舍命拼杀,那就是必战。


接下来,我来说说这次成都这次恶狗咬人事件。


说实话,关于保护孩子的观点要求,我确实特别刻薄。


不瞒大家说,我在查看这起新闻时,反复关注的细微处,首先就是孩子母亲是不是在舍命与恶狗在搏杀。


首先要向这位女孩的妈妈邓女士致敬。在这起事件中,您可以得到85分。母爱与勇气都没得说,只是,在智慧与应变能力,弱了些。

想必大家都看了相关视频,那条体型健硕的黑色罗威纳犬,就是彻彻底底的恶狗,而且,这种狗特别下贱。

这条恶狗专攻2岁弱小的女孩糖糖,当时,咬住女孩后,还要叼着逃窜。如果不是那位母亲拼命追抢,孩子恐怕会在无人处给活生生吃了。


后来,糖糖母亲也摔倒了,恶狗再次上来进行攻击,这位母亲就与恶狗展开了抢孩大战,几度差点又失去孩子。


最后,是这位母亲用整个身躯覆盖在孩子身上的,即便如此,那条恶狗仍在不断寻找间隙,多次扑向女孩露出的部位嘶咬。


孩子的惨叫声,母亲疯吼声,恶狗撕咬的吠叫声……这样惨烈与悲壮,是人世间不应承受之重。

结果是,这个2岁的女孩,被恶狗就这样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陷入昏迷状态,成为危重病人了。
这种惊魂经历,一定会成为这对母女的一生噩梦。

这个事情引起了全民共愤,网上一片追讨之声,现在,恶狗主人已经被刑拘了,相关律师说可以判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期。


这些都是制度法律层面的事,我就不多说了。


下面先说我的态度,如果在农村,这条狗一定会被打死。


我把这事说给我妈听,她说这条狗的命,就是该死了。死是天道。


这个朴素情感表达,我是同意的。但,肯定会遭到动物保护主义者骂,你们都是城里人,都比我有文化。呵呵。


至于那个恶狗的主人,我尊重法律处理意见。但,内心真特么想把这种烂货扔到狗窝里,让狗先啃。

各位,请注意,现实中,在得到制度及时保护之前,很多时候我们其实只能靠私力自救。


根据我从农村到城市接触的大量现实来看,但凡养恶狗的那种人,很少会是良善之辈。甚至,恶狗的主人多是恶人,他们就是靠养恶狗,来凌弱或掠夺。


换句话说,在现实中,比恶狗更难惹的,其实是恶狗的主人。

现在,成都这条恶狗的主人被抓了,那是因为这事闹到天大了。如果这事没有公权力介入,只是发生在某个相对封闭的场域,只是成这对母女和恶狗主人的私人博弈,我敢说,这对母女会遭遇恶狗主人二次嘶咬。


还是说说我在乡村的相关经历。


少年时,我先后对付过的两种恶动物,
一是公鹅
,在我很小时,总是会死死追咬我脚后跟,真是钻心之痛;
二是恶狗
,我们被咬过的小孩子太多了,很多都去打过针,真是很悲苦。


对付公鹅,我很小就有自己的手段,就是找个藏身处,对着公鹅用打弹弓,用粘土搓的晒干的土球打,用捡来的小圆鹅卵石打,用各种玻璃球打,甚至用铁珠打,反正,后来那几家的公鹅基本都被我打残了,打怕了,看到我,它们就往水塘里面逃,再也不追我的脚后跟了。


这一点,我要比邻居小伙伴麻五更温柔高尚。

他因为屁股被公鹅啃掉了一块肉,就专门跑到一些农户的菜地里,捡了一瓶有毒的玉米粒(农户用来毒死祸害他们菜地的家禽),扔给了喜欢追他的公鹅吃。


后来,那只公鹅就被埋了,毒得全身紫了,人都不能吃。

最难对付的,还是恶狗。在我从童年少年成长生猛青年的过程中,就是一段先干掉恶狗再干翻恶霸的血色浪漫。


当年,我们村里的地痞流氓,特别是那些常做偷抢拐骗勾当的无良村霸,家里多养着各种喜欢咬人的恶狗。


对村里普通人家孩子来说,免于恶狗带来恐惧的自由,就是最大的追求。

抱歉,写到这里,肯定开始翻车了。因为动物保护主义一定会骂我,说什么恶狗是无辜的,说什么动物福利,说什么动物权利,一堆又一堆大词理论砸过来。


这些年,我写文章,最不敢招惹的有两种人群,一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二是女拳主义者。


我不是要否定这两个群体的正当权利和价值,只是,其中有一些人过度扛着这些主义旗号,只讲动物性,不讲人性;只讲女拳,不讲人权。

其实,我是个走路不愿踩死蚂蚁的人。在口罩年代,我甚至为上海街头一只被大白拍死的柯基流泪,又怎么会不保护可爱的小动物呢?


但,面对成都这样恶狗伤人,在短链条保护中,杀死这样的恶狗,保护可怜的女孩,我认为极是有正当性。


至于女拳给我的阴影有多重,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口罩时,我批评武汉那个被万夫所指的蔡莉书记,有一次形容到她有横肉,当时,竟然有些人挥着女拳找我麻烦。


所以,涉及到动物福利和女性权利,不到万不得已,我都不会再碰。

权利是个好词,但没有理性,就成灾难了。


但,今天必须说说少年我的打狗经历。那时,我对付不了恶狗主人,但是,必须要先对付恶狗。

用的一些手段,多少也有些猥琐。


比如,把铁钉、鱼钩、针放到馒头里扔给恶狗吃,用老鼠夹、逮黄鼠狼的夹子放上食物引诱恶狗上架,用弓箭往恶狗身上猛射,用装着粪便水的袋子往恶狗窝灌,当然,也用一些毒药来喂狗,只是恶狗嗅觉灵敏,基本不吃,唯一管用的是巴豆食品。


在我的策动与攻击下,村里那些恶狗有时嘴会被刺穿了,有时脚会被夹伤跳着乱窜,有时身上会带着弓箭流着血,有时浑身都是粪便连主人都嫌弃它,有时拉稀拉到走了几步就软趴下了……


我这些行为,多是躲着恶狗主人做的,有时也会被抓住,当然也免不了挨打。打一次,仇恨就深一次,以后报复就狠一些。

至少,首先解决被恶狗伤害的现实急迫问题。

对付恶狗主人,我到初中后就开始有力量反击了,当然,我那时已经变成比较狠的人。


在农村,只要你能敢拿着铁叉扎穿恶人的腿肚,在比狠上,你就领先九成的村民了,这一点,我初二就完成了。


集结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找机会对落单的恶人罩上头往死里,让自己真正有了恶名,让恶人不敢欺负,完成这种流程,在高二前我就做到了。


当然,乡村野战年代的故事,不多说了。总之,多年以后,我放下杀狗刀,转成握笔人。


这段人生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某个并不讲理并不文明的场域,先打恶狗,再打主人,给自己一个由弱到强的成长过程,这是必然的选择。

到城市生活后,我同样发现,对付恶狗,仍然还是要远比恶狗的主人更容易。


所以,我的建议是,对散养于小区随时都可能产生伤害的恶狗,没必须狗爱泛滥,完全可以实施一些必要手段进行自保。


总是等着被狗咬后才叫疼,总是等着法律惩罚狗主人才有安全感,这样的纸面正义,很难成为结果正义。

如果你真心为成都那个被恶狗嘶咬的两岁女孩悲伤,就一定要正视狗害无情。


放养恶狗,往往也正是邪恶控制这个世界的手段。

先除恶狗,其实也是削弱恶狗主人的恶势力,它同样具有正当性。

面对恶狗伤人,还一脸伪善假惺惺的谈动物保护,这种人往往很容易变成豢养恶狗的恶人。


为了孩子免于恶狗伤害的恐惧,作为成年人,今夜,我想对所有恶狗的隐性主人说,放狗过来!


我们绝不能把这个世界拱手交给恶狗的主人!



PS全文完,共3620字国之弱民苦恶狗久矣,恶狗+恶人,已经成为双害,但,总有一些人打着某些主义旗号,过度讲动物性不讲人性。如果连孩子都不能免于恶狗的恐惧,对恶狗施以权利和保护,到底是不是个巨大笑话?欢迎扫维码交微商
勿扰,
勿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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