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将爷

主号被休息后,我有时会在别的号,随手点评一下热点事件。比如,这篇《四母探郎!一曲文明被庸官羞辱的悲歌
》。


在这篇文章留言区,我如此回复了一个网友:
纳税人的钱也是血汗,用来养头猪年底还能分块肉。
这句话是不是说重了,是不是有些戾气了?这几天,我有些惴惴不安。

但我也没删,是觉得自己这个比喻,既传神,又精准。


把“四郎探母”念成“四母探郎”,我不认同是不小心念错的,因为不符合文化常识。


不过,按照我个人心性修养,对这么个半老徐娘,用词是应该节制些。


但我心里真是有恨的。外行领导内行、庸官坑害文化,这是我的私苦,也是众生的共愤。

我现在越来越不勇敢了,早就不批评任何涉及制度体制的问题了。只不过,偶尔我的纸里还是包不住火,会对一些具体的庸官昏官贪官,还有坏人恶人烂人,批得狠点。


有一种痛,是现在一些网友保护坏人很积极,污名好人很努力。


将军有剑,不斩苍蝇。批”四母探郎“背后这小沈阳文化小吏,甚至连一些老铁都怪老将不需要如此举刀。


所以,我也在反思,想来想去,都觉得悲哀得紧。


各位有没有发现,我们正在生活在巨大和价值和生活的两极悖论之中——
价值观与生活选择正在背道而驰。

比如,一边对张文宏、罗翔这些完全够专业本事吃饭同时还践行公义的人,进行追打批评;一边对一些浪费纳税人银两掠夺普通人机会的坏人充满同情,甚至进行无底线保护。


价值判断与生活选择,已经出现颠倒效应了。


比如,一边在骂某些国家,一边又把子女拼命送到那里留学生活,一边口头支持某类国家却用脚逃离那个世界。这个,不展开了,你懂的。


再具象点,以哈冲突以来,甚至有一些网友在表达支持哈马斯。抛开价值观念不谈,我就说一句,把你全家交给哈马斯保护,愿意吗?


涉及到热点事件,我现在已经不敢多说任何话了。


但,我认为,至少有一点,就是要将心比心,要换位思考,要把自己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带入到其中来求解。

不点评热点事件,其实正在成为知识人,或者说是读书人的一种自觉选择。


前两天,罗翔就以“不点评热点事件”上了一下热搜。


原来,罗翔最近到一所大学讲课,一名学生针对前任PPT曝光事件,向他进了提问。罗翔给出一个前提就是——不会点评热点事件。


这一次,罗翔只是简单地阐述了一个观点判断——
一旦逾越手段程序的公正性,我们追求正义的土地会出现腐蚀。

这个事令我很唏嘘。


说实话,罗翔讲的那个观点,真没什么新意,无非是在讲程度正义的重要性。这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了。


因为不能结合热点事件来说,罗翔这种空泛的表达,甚至无法让学生明白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之间的逻辑关系。

因为这种关系,靠书本是不行的,必须结合当下的社会环境,


我认为,在当下社会,前者对后者也并不是简单的必要条件或因果关素。对此,我以前也写过,这里不重复。


这本来是法律的道,是法律知识人要传的道。但,不能结合具体的热点事件,这样的道,真的难传。


显然,罗翔不经意说出“不点评热点事件”,就是一代知识人的文化知觉——心有禁忌,退出公域,自保第一。

众所周知,结合热点事件进行公共表达,在今天是极其危险的。


这方面,罗翔早就付出过代价,当初,他被骂到退出微博,现在想想,都很悲凉。


知识分子公共表达招骂,倒也不是观点多么激进与深刻,而是反智与愚昧无处不在。


不要说罗翔了,想想张文宏就连说句喝牛奶要比喝粥有营养,都能被标上卖国贼的身份符号。这,是一个多么无法解释的荒谬世界。


分析其中的原因有太多,但有一点,如果没有文化的人在管着文化的事,各种文化误读误解误杀的事,就少不了。


没有文化的文化权力,“四母探郎”就是最好的证明。


作为一个读书人,作为一个纳锐人,如果缴钱养着这样的昏庸之吏,而且还来管着我的文化生活,就是伤害性极大,侮辱性极强。

所以,我是在说掏心窝的话——就是众筹养头猪,到年底分块肉,也比这样更值得。


知识人退出公共表达,最大的原因,就是生怕理性的专业的具有逻辑的观点,会被“四母探郎”豢养的反智群盲给乱嚼乱咬乱吞乱噬,然后散出怪味。


我现在写作,也渐然不愿碰触任何热点事件了,刚刚提了个”以哈“二字,都觉得隐隐不安的,最大担忧,就是被误读误解误想。


于是,我们只能不断让渡一些原本正当的高级的文明的价值观,去盲从于一些矮化的畸形的甚至是邪恶的观念。

下面,再说两起事件带给我的意难平。


一个是浙江有个老板欠了别人20万,都23年了,最近,他才把钱还给了那个都要穷困难以维系生活的债主老人。

结果,很多媒介都把这个还钱老板标榜为诚信道德模范,相关文章看得我格外别扭。


20年不还债,而且明知债主在哪,明知人家过得生不如死,却多年连接个招面都不打,连个屁也不放一个。


现在一朝还钱了,就洗清老赖身份了,就变成诚信英雄。操,这样的巨大跳转,真不符合我的价值观。

欠债还钱,而且要及时还钱,甚至卖血也要还钱,实在不能还钱也要摆说姿态,要有话讲,不能搞消失,而是把交给人家处理,这,我的观念底线。


反正,我这个人,如果欠人一分钱不及时还,我都会觉得是一种罪恶。


所以,在我看来,20年还账成为诚信英雄,
如此降低诚信标准,如此降格社会道德,我实在想不通。

如果非要我表扬普通人的私德,我情愿分享这第二件事。


最近,山东有个33岁的男子,投河自尽。他是因为离了婚欠了债承受生活重量了,决定到桥上跳河去死的。


但在死前,他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车停到桥上时,靠边还打了双闪,来提醒后面车辆避让,二是投河自尽前蹲下来用绳子捆住自己双脚,跳下后避免扑腾侥幸逃生。
这哥们果断跳下,死了,令我动容。后来,我反复读他的自杀留言,真是泪奔。


在字里行间,他对这个世界,对父亲和孩子,对亲朋和债主,都是爱。

他赴死,没有戾气没有怨恨,只是寻求自我解脱。


当然,这是一起社会悲剧,很多东西也不能搬到台面说,我内心触动,是作为一个每天同样为生活打拼的男人 ,心有凄凄。


不过,仅凭这个男人在自杀前打双闪的做法,比之那些遭遇生活不公选择报复社会的烂人,我认为,灵魂高贵一万倍。

这个男人之死的行动与表达,之所以让我动容和尊重,是他让我想起之前讲过的那篇小说——
《涂自强的个人悲伤》。

这个山东男人与小说主人公涂自强一样——
世界以疼吻我,我仍报之以歌。

生得憋屈,死的伟大。心存善念,天地凛然。


当然,众生皆苦,活着至上。活着,有时真的用尽全力也不行。


所以,像这样的男人,死了,是悲伤,是遗憾,但,也值得我们投注一份悲悯与尊重的目光。


正是因为活着不易,更不能把世界交给那些我们鄙视的人。


显然,如果我们一再让渡那些正义的良善的美好的价值,只只会让更多平凡的众生处于无助无依的状态。


说回到罗翔,几个月前,他针对吉林浮桥事件,就写过
《私造浮桥,有罪吗?》。

他除了从法理上强调将造桥者定为寻衅滋事罪属于非正义,还讲了“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生活情理。


众所周知,不久前,
这起浮桥案被驳回重审了,正义回归了


这就是罗翔参与“点评热点事件”价值。当然,所有参与者,包括老将,也是与有荣焉。

再说回到“四母探郎”。我在想,如果把今晚这篇传递正义良知和人性悲悯的文章交给连”四母“”四郎“都不分的庸人来审,我势必惴惴不安。


既无文化,也无伦理;既没知识,又无逻辑,这样文化权力,岂又不是文化人的灾难?


这种灾难,多是误读,误解,误杀,久而久之,在我内心植入的后遗症,也就是“不点评热点事件”。


于是,怂了,怯了,麻木了,闭嘴了。


这,就是知识人失去价值坚守的原因,就是读书人丢掉文化信仰的原因。

那么,看完今天这篇文章,我再真诚地请大家品味开头这句留言:
纳税人的钱也是血汗,用来养头猪年底还能分块肉。


这,到底是刻薄,还是深刻?


PS全文完,共3100字守护内心的道,走在文明的路长,太孤独了,太忧愤了。愿各位,活出价值和生活的双重尊严。欢迎扫维码交微商
勿扰,
勿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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