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见的都是远方的哭声,看不见的都是眼前的生死。】
1
这世上每个人的说话方式都如此拐弯抹角、闪烁其词,如此不负责任、如此微妙复杂。
他们总是徒劳无功地严加防范,无时无刻不费尽心机,这让我困惑不解,最终只得随波逐流,用搞笑的办法蒙混过关,亦或默默颔首,任凭对方行事,即采取败北者的消极态度。
我以为,这原本应该是深究的“救人”问题,却不想,舆论场上的诸多争执里,却变成了“要不要杀狗”的问题。

兴许是日子真的过得太安逸了,安逸到让某些人甚至觉得,狗比人还重要了。
几十万年的进化史,人类终于走到了食物链顶端,狮子老虎都被关进了笼子里,某些圣母,却把狗啊猫啊捧到了神坛的地位。
人类的共识里,应当是“那只狗咬人,我们就要杀狗救人”,却被一些极端圣母婊更改成了“谁敢打我的狗,我就杀了谁”。
“我们家狗不咬人”、“你不招惹它,它就不咬你”。
于是乎,遛狗不拴绳的,拉屎不处理的,巨型犬吓到小朋友咬到人的此类事件,便频繁发生。
互联网如果真的还有记忆的话,大家应该还记得两年前“安阳王”王新刚贵宾犬咬人事件。
“再哔哔,我用Q崩了你!”
熊孩子背后有熊家长,恶犬背后,也有恶主人。

2
10月16日,四川成都。
崇州一小区恶犬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女孩受伤严重,“犬咬伤,右肾破裂伴有血肿形成,腹腔积液,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
“CT显示肾挫裂伤”。
看了视频,痛得让人窒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此事,并不为过。
舆论发酵,事件登上热搜,“狗主人”,却“消失不见”了。
“爱狗人士”和“恨狗人士”之间的战火,再次一触即发。
我觉得这压根就没有什么好争议的。
只要是这种具备攻击性的狗,无论是巨型的还是小型的,(有些小型狗,也很凶悍,一言不合就咬人),但凡是遛狗在小区、公园等公共场合的,没拴绳的,一律就地打死。
哪个圣母婊若是对此有争议,装活佛说不应该杀狗,也好办:
把这些狗,都送到他家去。
3
我也养狗,但是特别反感“爱狗人士”这个说法。
说白了,喜欢小动物、需要心灵慰藉、找个小家伙陪伴解闷,都是志趣之一。
因为我很懒不爱运动,加上常年伏案写作,所以颈椎不太好,为此,我太太买了一只泰迪给我养,没事下楼遛遛狗活动活动,也省得一个人在家闷。
尽管是温顺的小泰迪,每次下楼遛狗,我都会给它拴绳,也会带好纸巾及时给它铲屎。
我认为,这是一个养狗的人,最基本的素养,这两样要是办不到,你压根就不配养狗。
另外,我养狗,也喜欢狗,但我绝不是什么“爱狗人士”。
广西人吃狗肉,我没意见,只要你别偷别人家狗来杀着吃,就行,因为这涉及到“私人财产个人权益”的问题,咱得相互尊重。
再者,就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大狗,咬人的时候就该杀,人比狗重要,这一点不必多说,你要非说狗比人重要,那咱就没得聊。
可假如大狗不拴绳出来吓到人咬到人,我仍旧双手支持原地打死它。
针对成都此次恶犬伤人事件,各大媒体都在强调“事后防范”的问题。
我认为这是搞错了方向,我们应该“事前预防”,而不是什么后续如何应对大狗咬人的事。
只要是攻击人的狗,就应该先给它打死。
要么你别养,要么你搁家里养,放出来威胁到别人的生命安全,它就该死。
4
有天遛完狗回家,进单元门的时候,看见另外一位大姐的狗,直接在楼道里拉屎了,大姐没任何反应,转身就要走人。
我叫住了她,“你有素质没,它都拉在楼道里了,你都不处理一下”。
“关你什么事?”
“我住这里,你说关我什么事?”
她依旧不处理,还想要走,老子终于发飙了,“你今天不处理试试看,我手机录了视频,给你发到业主群,再给你发到抖音上,让你火遍全网,你信不信?”
大姐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了纸,将狗粪裹起。
所以,遛狗要文明,狗屎要处理。
第二件事,是我们小区物业杀狗的事。
小区有个儿童乐园,滑滑梯那边很多小朋友,每天放学后都在那里玩耍。
一天不知道从哪儿窜来一只黑狗,狂吠不止还冲击人群张牙舞爪一副要咬人的样子,孩子老人们惊慌失措,物业和保安第一时间赶来。
保安大叔没有任何犹疑,直接套网抄棒子砸狗头。
疯狗被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到底是野狗,还是谁家里养的,但是小区业主,一致支持物业和保安的紧急处理手段。
也正如此,我们小区的养狗文化,一直很文明。
“只要是狂吠、有咬人倾向的大狗,无论是家养的还是野狗,一律打死。”
对此,我们小区的人都没有异议。
所以,人比狗重要,这应当是共识。
蚊子吸你的血,你会装圣母放它一条生命吗?你恨不得一巴掌立马拍死它。
同理,这狗都开始攻击人了,我们不去强调维护被攻击的人的生命安全,反倒是搁这里辩论“要不要伤害这条狗”,这不是扯淡?
徽州宴的老板娘狗咬人事件,安阳王的狗咬人事件,后续处理都是一拖再拖,巨大的舆论压力下,他们才不得不站出来道个歉。
但,“杀狗救人”的共识,并未就此得以成为普遍价值观。
直至今日,成都2岁女童,遭了大罪。
我仍旧看见热搜评论里,那个2B蠢猪的智障言论,“女孩家属不懂狗,见到这种大狗,不要害怕不要跑,你一跑,它肯定追着你咬。”
这就叫蠢货到家。

你他妈养这么危险的狗,不先考虑好别人的安全,妈的还要反过来教育2岁的女童不具备养狗常识,这是什么狗脑子才能想出来的逻辑?
因此,呼吁地方政府,城管局公安局联合来一次执法行动和普法宣传:
凡是具备攻击性的大狗,只要是没拴绳的,一律抓走打死。
好消息是,河南郑州,已经开始这么干了。
文明,其朴素的普世价值观里,有一个最基本的点:
要爱自己,爱身边具体的人和事,不要爱抽象的崇高理想和自我感动。
为了救人,我们可以选择杀狗,但绝不要扯什么,救狗和救人一样重要。
乱世先杀圣母,盛世,亦然。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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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阻且长,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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